股票是否属于债权债务凭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3 08:14:12 227 人看过

股票不是债权债务凭证。股票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只表明对资本的所有权凭证,不体现债权、债务关系。

向法院起诉需要有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但是不能以股票作为证据。

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有什么区别

记名股票,顾名思义,是指股票上记载有股东姓名或者名称的股票。无记名股票,是指股票上未记载股东姓名或者名称的股票。二者的区别,首先,二者在股东权利的行使上是不同的。记名股票只能由股票上记载的股东行使股东权利,其他人即使合法持有该股票,也不得行使股东权利;而无记名股票,只要是合法持有该股票的人,均可以行使股东权利。其次,二者在转让方式上不同。无记名股票的转让,以实际交付为要件,只要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就发生转让的法律效力;记名股票的转让,按照各国公司法的规定,一般都要求必须履行一定的程序,比如要求采取股票背书的形式进行转让,或者要求签署书面的股份转让合同等。同时,记名股票的转让必须办理过户手续,即要求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记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中,否则受让人不得以该转让来对抗公司、行使股东权利。再次,在具体的股东权利行使上,二者也是有所不同的。对于记名股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或者进行分红等事项,只需要直接通知股东就可以了;而对于无记名股票,则需要以公告的方式进行通知。同时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无记名股票的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当于会议召开前5日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民事诉讼法》第64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

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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