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首例著作权侵权案和解赔付1.5万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8:34:44 57 人看过

前,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受理的因散文作品而引发的天水首例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经庭处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已于8月15日做出准许原告撤回起诉的裁定。

据悉,现供职于天水日报社的王若冰,是甘肃省知名诗人、散文作家。2002年,他为了完成与安永、周伟联合出版的天水历史文化散文集《天籁水影》而创作的文化散文《天水古巷》,于当年1月14日在《甘肃日报》上首发。今年年初,王若冰发现由天水市邮政局和天水景园房地产开发公司主办《天水楼市》的出版物刊登的一篇题为《古巷情幽》的文章,除第一段几处文字略有改动外,绝大部分内容与自己早期创作的散文作品《天水古巷》相同,未署任何人的名字。在多次交涉未果的情况下,王若冰将《天水楼市》的两家主办单位告上法庭,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收回刊登侵权文章的刊物;并向作者、原作刊发报刊及读者赔礼道歉,同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

王若冰的代理律师认为,被告事先未经原告同意擅自使用原告的作品并擅自删改原告的作品,侵犯了原告的发表作品的自主权,破坏了原告作品的完整性。同时被告使用原告作品既未标明作者也未标明出处,侵犯了原告的署名权。另外,原告的作品是一种创造性的劳动,被告则是一种广告性质的刊物,有着明显的牟利目的,其通过使用原告(和其他)作品获得了效益,却没有支付任何费用给原告,侵犯了原告的获得报酬权。

就在受理该案的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立案并开庭时,双方经多次商议后和解,《天水楼市》主办单位天水市邮政局和天水景园房地产公司向原告支付1.5万元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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