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言词证据的注意事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8 05:20:27 108 人看过

根据言词证据的特点,采用合适的方法对其进行收集和保全。言词证据的收集的方法主要是讯问或询问。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的审问称为讯问;对刑事被害人,民事、行政诉讼当事人,证人等的问话称为询问。讯问和询问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以保证陈述人能够如实I冻述,保证证据收集的合法性。

收集言词证据不得采用刑讯逼供和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并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知道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提供证据的条件。收集言词证据一般应以口头询问的方式进行,使陈述人按照感受的案件事实的顺序进行陈述,切忌诱导、暗示。对被害人、证人和鉴定人,应告知其有义务如实提供证据,并讲明作伪证和虚假陈述所应负的法律责任。辨认也是一种收集言词证据的方法一是一种特殊的讯问或询问此外,收集言词证据应及时进行,以防止陈述人因时间久远而淡忘或遗忘。

对言词证据进行审查判断时,要着重审查言词证据在形成过程中有无影响其真实性的主客观因素,如被害人是否因为遭受犯罪行为侵害而夸大事实;证人、鉴定人有无因为与当事人有亲疏关系等而故意作虚假证明或鉴定,陈述人感受案件事实时客观环境的好坏,如光线的明暗、势的高低一天气的变化等,以及是否受到威胁、引诱或者刑讯“.等等。第三,在法庭调查阶段,言词证据通过讯问_询问或宣读等方式提出,对案件的查证和对全部证据的审查,都必须以言词方式进行,即:应当众进行口头讯问,交叉询问和辩论、质证必须由双方当事人进行质证并经过法庭查证属实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不允许仅用案卷中的书面材料来认定案情和作为判决的依据。

关于“刑诉中属于言词证据的是哪样”这一问题你是否清楚了解呢,为你总结至此。言词证据是经过与案件有关人员的口头或者思想反映出来的,由于主客观环境共同的影响,其具有一定的可变性,因此如果是经非法程序采集的应当绝对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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