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如何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6 21:10:09 377 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保险人提供的格式合同文本中的责任免除条款、免赔额、免赔率、比例赔付或者给付等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可以认定为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因投保人、被保险人违反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享有解除合同权利的条款,不属于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

因此,符合解释规定的上述条款包括责任免除条款、免赔率条款等,可以认定为是“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

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生效前提条件是什么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5日 08: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险人相关文章
  • 如何使保险公司的责任免除条款真正的免除保险责任
    通过对保险公司诉讼案件的代理,有些案件双方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明明约定了保险公司责任免除条款,但在人民法院的审理过程中,却得不到人民法院的裁判认可,往往以保险公司的败诉结果告终。免责条款并不能真正免除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只是成为保险公司在保险理赔时对客户拒赔的合法理由,从而引发了一些不必要的诉讼,使保户将保险公司推向法庭被告席。如何实现责任免除条款能真正的免除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即使保险公司被客户推上了被告席仍能处于不败之地?根据审判实践,保险公司败就败在不能举证证明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就责任免除条款已经向投保人明确说明。如何提供证据证明保险公司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就责任免除条款已经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成为保险公司在此类案件审理中胜诉的关键所在。《保险法》第18条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该条款不产生效力”。该规定专门对保险合
    2023-06-15
    296人看过
  • 法律对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是如何规定的
    保险人在中国有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两种形式。保险人是法人,公民个人不能作为保险人。保险人的具体形式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相互保险公司、相互保险社、保险合作社、国营保险公司及专业自保公司。《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保险人提供的格式合同文本中的责任免除条款、免赔额、免赔率、比例赔付或者给付等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可以认定为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因投保人、被保险人违反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享有解除合同权利的条款,不属于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免除保险人
    2023-06-15
    56人看过
  • 如何使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真正免除保险责任
    如何实现免责条款能够真正免除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即使保险公司被客户推上被告席,还能立于不败之地吗?根据试行办法,保险公司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不能证明免责条款已经向投保人作了明确的说明。如何提供证据证明保险公司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已向投保人明确说明免责条款,成为保险公司在此类案件中胜诉的关键。《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保险合同中有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应当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向投保人说明。如果没有这样的条款,它就没有效力。这一规定特别强调了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责任免除条款的义务。如果保险人没有明确义务,免责条款将不生效。如果发生此类事故或事件,保险人仍需承担保险责任。如何确定保险人是否履行了“明确解释”义务?《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如何理解保险法规定的“明确解释”的批复》(发研20005号)认为,“明确解释”是指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除保险单中的免责条款外,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投保人除提醒被
    2023-05-02
    392人看过
  • 如何使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真正免除保险责任
    如何实现免责条款能够真正免除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即使保险公司被客户推上被告席,还能立于不败之地吗?根据试行办法,保险公司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不能证明免责条款已经向投保人作了明确的说明。如何提供证据证明保险公司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已向投保人明确说明免责条款,成为保险公司在此类案件中胜诉的关键。《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保险合同中有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应当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向投保人说明。如果没有这样的条款,它就没有效力。这一规定特别强调了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责任免除条款的义务。如果保险人没有明确义务,免责条款将不生效。如果发生此类事故或事件,保险人仍需承担保险责任。如何确定保险人是否履行了“明确解释”义务?《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如何理解保险法规定的“明确解释”的批复》(发研20005号)认为,“明确解释”是指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除保险单中的免责条款外,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投保人除提醒被
    2023-05-31
    272人看过
  • 保险合同责任免除条款如何有效
    新《保险法》考虑到投保人在保险专业知识上的弱势地位,为充分保护投保人的知情权,该法增添了保险人在明确说明方面的责任。由于保险公司需要举证证明其除了在保险条款上做出了“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之外,还需要证明其对责任免除部分单独向投保人作了说明。长城保险的法律专家认为,新《保险法》比较有效地解决投保人由于专业所限,看不懂保险条款的担忧。此举加强了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保护。这对促进保险公司在保险条款通俗化及销售说明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促进保险公司和广大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和谐关系也具有重要意义。
    2023-04-26
    386人看过
  • 如何界定保险合同免除责任条款的范围
    (一)界定免除责任条款的范围,对免除责任条款做广义理解前文对新旧《保险法》相关条款内容进行了比较,新法第17条强调“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在对旧法语句顺序调整之后,语义的内涵发生了实质变化。新法不仅要求提示、说明“责任免除条款”内容,而且扩大到所有“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内容,即全部免除、部分免除均应包涵。保险法之所以进行该条规定,是因为相对于格式条款的提供方而言,投保人往往处于弱势和被动接受地位,投保人无法设定、更改合同条款,只有选择是否缔约的权利。因此,投保人的知情权关系到其是否自愿、真实订立保险合同,而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正是投保人知情权的重要内容,是投保人衡量、判断的重要标准。基于保险合同冗长复杂、语言晦涩的特点,保险公司作为格式条款提供方,应当尽到完全、适当的提示、说明义务。即对于免除自身责任的条款,无论是“全部免责”、“部分免责”或是“限制责任”条款,均应进行提示并明确说明。
    2023-03-01
    313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人
    词条

    保险人也称承保人,是指经营保险业务,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收取保费,组织保险基金,并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保险合同届满后,对被保险人赔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公司。 保险人根据法定或约定事由解除合同时,一般可不退还其已收取的保险费,并有权在其保... 更多>

    #保险人
    相关咨询
    • 保险责任免除条款规定如何?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01
      一、交强险法定除外责任有哪些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交强险法定除外责任有四种情形,即: 1、驾驶人未依法取得驾驶资格; 2、驾驶人醉酒驾车; 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 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 发生以上四种情形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但根据《交强险条例》规定,保险公司依法负有垫付抢救费用的义务,同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 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4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 保险人责任免除的条款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6
      根据中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人又称“承保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在中国有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两种形式。保险人是法人,公民个人不能作为保险人。保险人的具体形式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相互保险公司、相互保险社、保险合作社、国营保险公司及专业自保公司。
    • 如何认定合同责任免责条款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1-15
      当免责条款符合下列条件时认定其有效: 一、免责条款的内容是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二、免责条款的内容是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不存在欺诈、胁迫一方订立免责条款的情况。 三、免责条款的内容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 四、免责条款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 五、如果是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尽说明义务。也就是订立免责条款的一方必须向另一方说明免责条款的内容。
    • 保证人如何免除责任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2-20
      下列情况可以免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1、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 2、在一般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3、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在保证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4、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以及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