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抢劫如何定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8 05:45:47 203 人看过

一、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抢劫如何定性在我国刑法领域中,判定是否构成抢劫罪,关键在于被告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此处所说的“非法占有”并非单纯指行为人试图通过特定行为让财物离开物主的合法控制范围并实现实际掌控与管理,同时也包括了企图未经法律许可就将他人之物据为己有或者非法拥有物主财产的意图,以及对物主财产进行使用、收益或处分的明确表示。抢劫罪,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性手段,强行立即从公私财产所有者手中夺取财物的犯罪行为。对于实施抢劫犯罪的罪犯而言,他们的最终目的始终是为了获取财物,而侵犯人身权利仅仅是实现这一目的的一种手段而已。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二、不以非法占有合同诈骗罪判几年在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中,若行为人并非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而实施了合同诈骗行为,那么通常情况下是无法被判定为合同诈骗罪的。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合同诈骗罪的法定刑期因诈骗金额以及情节严重程度的差异而有所区别,其刑罚范围可以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直至无期徒刑不等。但是,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同时触犯了其他犯罪,例如欺诈或者违约等,则应当依据相关罪名进行定罪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对于认定抢劫罪这一罪行的关键所在,就在于被告人是否具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持有他人财产的主观故意,换言之,便是指他们是否企图在未取得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擅自霸占他人的财富或是非法占据不属于自己的财产,并对这些财富进行实用、收益或者处分的行为。抢劫一词本身所代表的含义,便是在现场直接借助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迫公共财产或者私人财产的所有者将财物交出的犯罪行为,而这种行为最终的目的无非就是为了获取财物,而侵犯人身权利则仅仅是达到此目的的一种手段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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