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抚养费法律规定具体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6 10:23:16 99 人看过

以下是减少抚养费的情形:

1、支付抚养费一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

一、离婚抚养费和探视权不给怎么办

离婚后探视权和抚养费能中止。但有前提条件。一般来说,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给付抚养费,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等情形之一出现的,可以根据情况确定减少或者中止其给付抚养费。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二、子女抚养费可以免除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子女抚养费可以免除的情况,从司法实践来看,免除孩子抚养费的条件主要如下:

1、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

确实无力按照协议或者判决给付抚养费,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大部分子女生活费用的,经给付一方请求,可以免除给付。

2、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劳动改造,无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免除给付。

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免除。

三、抚养费中止给付能要回来吗?

抚养费可以中止给付,父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根据情况确定减少或者中止其给付:

四、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五、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六、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

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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