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因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造成消费者或其他人人身伤害、死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9:36:25 73 人看过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18: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营者相关文章
  • 上海市规定--因经营者自身的原因停止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
    因经营者自身的原因停止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告知消费者,并作出妥善安排;造成消费者损害的,还应当给予消费者合理的赔偿。从事公用事业的经营者因消费者未支付费用等原因停止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事先告知消费者,并给予消费者必要的准备时间。因经营者自身的原因停止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告知消费者,并作出妥善安排;造成消费者损害的,还应当给予消费者合理的赔偿。从事公用事业的经营者因消费者未支付费用等原因停止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事先告知消费者,并给予消费者必要的准备时间。
    2023-06-08
    136人看过
  •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经营者的义务有哪些具体规定?
    我国规定了经营者的义务有十条:①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②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③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④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入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
    2023-06-07
    352人看过
  • 消费者侵害其他消费者权益应该怎么维权
    (一)、协商和解。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在自愿、互谅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这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经营者来说都是理想的途径。(二)、投诉调解。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保委调解,即由第三方对争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沟通调和,以促成双方达成解决纠纷。消费者投诉时应注意四点:1.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处理,一般按管辖范围受理;2.是当消保委未能解决时,消费者可请消保委作损害鉴定,提供证据;3.是消费者要尽快选择申诉或起诉来保护自己的权益;4.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向人民法院起诉都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三)、行政申诉。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后,可请求有关行政部门解决争议,它具有高效、快捷、力度强等特点。消费者决定申诉时,一般用书面形式,并载明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如与经营
    2023-04-18
    169人看过
  • 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承担什么责任?
    修理,指经营者对售出的存在瑕疵的、可以修复的商品,进行修理,使之达到应有的质量标准。重作,指经营者所加工制作的物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应重新制作,以达到既定或约定的质量标准。更换,指经营者所售出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商品,应该负责换为合格商品。退货,指经营者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收回已售出的不合格商品,并把货款退给消费者。本法45条规定,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本法第48条规定,依法经有关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负责退货。补足商品数量,指经营者应将售出的重量、或尺寸或容量不足的商品,应该以标准的计量器具衡量补足。退还货款和服和费用,指经营者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应当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退还消费者已支付的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指经营者除了按以上方式承担应有的责任外,对于因其提供商品或服务而给消费者造成的其他损失,
    2023-06-07
    436人看过
  • 北京市规定--消费者与经营者因商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发生纠纷,由
    消费者与经营者因商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发生纠纷,由双方约定送检测机构检测,双方不能就检测机构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由受理案件的机构指定。检测结果证明商品或者服务存在质量问题的,检测费用由经营者承担;检测结果证明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质量问题的,检测费用由消费消费者与经营者因商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发生纠纷,由双方约定送检测机构检测,双方不能就检测机构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由受理案件的机构指定。检测结果证明商品或者服务存在质量问题的,检测费用由经营者承担;检测结果证明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质量问题的,检测费用由消费者承担。对于难以检测的,经营者应当提供自己无过错的证据;不能提供无过错证据的,应当承担责任。
    2023-06-07
    240人看过
  •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的法律义务有哪些
    一、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的法律义务有哪些1.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2.接受监督的义务;3.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4.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5.表明真实名称和标记的义务;6.出具购货凭证和服务单据的义务;7.保证质量的义务;8.履行三包或其他责任的义务;9.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单方作出对消费者不利规定的义务;10.不得侵犯消费者人格权的义务。二、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的情况该怎样处罚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的情况处罚是应当承担“退一赔三,五百兜底的”赔偿责任。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
    2023-10-05
    297人看过
  •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历史与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
    【消费者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历史与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首先,所谓的消费者权益是指在社会生产发展的一定阶段,在某种商品经济关系和社会制度下,消费者在进行具体消费行为和完成具体消费过程时所享受的权利和利益的总和。其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收入水平的提高,消费需求日益增长,法制观念深入人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亦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这主要表现在:(一)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不断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最早可追溯于消费者运动-它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先驱,产生于发达资本主义垄断阶段,而后波及世界各国成为全球性运动。1891年,世界上第一个旨在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消费者组织:纽约消费者协会成立;1898年美国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全球性消费者联盟.1960年国际消费者组织联盟(简称IOCU)成立,它是由世界各国、各地区消费者组织参加的国际消费者问题议事中心;它是一个独立的、非盈利的、非政治性组织,其宗旨为
    2023-06-07
    221人看过
  • 广告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违法吗
    一、广告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违法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三条: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第五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法第十三条规定,广告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有前款规定违法行为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二、贬低内容广告的特征所谓贬低,是指给予不公正的评价。含有贬低内容的广告是指对相同的或者近似的一个或者一组商品或者服务进行不公正的评价。有贬低内容的广告,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此类广告一般是针对竞争对象所进行的。第二,此类广告的内容表现为通过比较,散布竞争对象的商品或者服务在质量、工艺、技术、价格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或者问题,产生低毁他人商业信誉的效果,以削弱其竞争能力。第三,此类广告的广告主制作、发布此类
    2023-04-24
    192人看过
  • 租赁商场柜台或场地的经营者损害消费者权益怎么办
    1、租赁柜台有一定的租赁期限,承租者使用出租者的柜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租赁合同期满,承租者撤出柜台后,受其侵害的消费者便难再向其请求赔偿。而出租者向承租者收取的租金,实质上是与承租者共同分享销售利润。2、出租者负有保证承租者在租赁柜台期间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规定的义务。对承租者在此期间内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出租者应负有一定的责任。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一、公租房除了本人还有谁能住公租房除了本人,可以由申请人的亲人暂住。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的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
    2023-06-25
    72人看过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什么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公示等方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具体如下:1、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均属于餐饮经营者利用其优势地位;2、作出的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属于霸王条款:(1)消费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确认霸王条款无效;(2)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3、消费者到娱乐场所消费,主要的选择的是娱乐场所的娱乐服务:(1)消费者完全有自主权选择服务的种类。经营者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或向消费者收取开瓶费;(2)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可以去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
    2023-08-09
    492人看过
  • 个人是否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经营者
    一、个人是否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经营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所提到的“经营者”,通常是指在生产、销售各类商品或提供各类相关服务的全部过程中,以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这一根本目标为导向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类型的实体组织,包括各大行业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形式的个体工商户等等。在此基础上,我们必须明确指出,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个体可以被认定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定义的“经营者”。举例来说,如果某位个体正在积极地开展各种商品的销售活动或各类服务项目,而其主要活动也都是为了实现盈利的目标,那么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规定,他或她无疑已经满足了经营者的基本条件。在这种情形之下,这位个体经营者照旧得遵循与之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保持诚实守信的经营原则,全力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应切实履行自身的义务与责任。所以,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在特定的情境之下,部分个人
    2024-02-27
    351人看过
  • 经营者保证商品或者服务安全的义务?
    1.不属于经营者保证商品或者服务安全的义务是----------------经营者应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承担质量担保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2.李某在华宇商场向售货员询问购买牛肉水饺,售货员向其推荐一种饺子,称其就是牛肉馅的,并且是刚进的货,保鲜保香,价廉物美。李某发现饺子包装上的生产日期模糊不清,但售货员保证是刚进的货。于是李某购买了两斤该种速冻饺子,支付价款20元。李某回家后把饺子煮熟后,才发现该饺子不但不是牛肉馅的,而且因
    2023-06-07
    288人看过
  • 如何理解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消费者在哪个商家购物,要求哪个经营者向其提供服务,应当由其决定,任何人不得强迫。一些法律明令禁止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经营者的权利,如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二、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消费的目的是满足消费者的生活需要,该需要能否得到满足,取决于消费者对于商品品种和服务方式能否进行选择。实践中,一些餐饮企业“谢绝自带酒水”。虽然有人认为这种作法并未侵犯消费者的选择权,如明确告知之下,消费者可以用脚投票,换个地方消费,但如果将这些作法上升为行业规范,整个行业的所有经营者都照此办理,消费者实际上丧失了选择的自由,也就丧失了选择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的规定。行业规范不能违背法律,行业规范作为行业内部的
    2023-03-25
    377人看过
  • 经营者应如何为商品或服务提供标识
    经营者在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所提供的标识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尤其对于那些达不到既定标准等级的商品,尽管它们可能存在使用价值,也必须在醒目位置标示出来,同时也需要在消费者购买凭据上有所标注。对于代理经销进口商品的商家而言,他们有义务在商品上清晰地标注出代理商的名称及地址信息。而对于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来说,务必在其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置服务标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2024-08-06
    459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营者
    词条

    经营者是指向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它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从事生产经营并与消费者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 《消法》上的经营者,具有以下三个基本法律特征: 1、经营者各种所有制性质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的提供... 更多>

    #经营者
    相关咨询
    •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残疾的,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16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 经营者造成的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财产损害如何赔偿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1-26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财产损害的,消费者要求经营者的赔偿范围包括: 1、直接损失消费者的财产损害除要求经营者通过修理、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重作、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等方式予以补救,还可要求经营者承担与此有关的合理费用,如大件商品的运输费、邮购方式下的邮寄费、退还预付款时的利息以及其他合理费用。在不能采用上述方式补救或财产本身灭失时,一般应按灭失财产原价进行赔偿;对于财产
    •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人身伤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1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所谓“缺陷”,是指经营者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存在
    •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损失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26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哪些情形属于侵犯消费者权益?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1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消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1)商品存在缺陷的;(2)不具备商非曲直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3)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4)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5)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6)销售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