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陈述要注意什么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11:45:38 208 人看过

(1)证据学上讲的当事人陈述主要是狭义上的,当事人就诉讼请求的陈述,体现处分原则;就证据问题的陈述体现当事人质证的权利。

(2)当事人陈述必须是向法院所作的陈述,当事人在法庭外所作的陈述一般不能作为当事人陈述予以对待,不能产生当事人陈述的效力;

(3)当事人陈述的形式包括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并以口头形式为主。

(4)可否由人代为陈述的问题,区别不同的情况。

通过上文的分析解答,我们知道当事人的陈述包括哪些内容。很多时候当事人作出的陈述都是比较片面的,内容比较有利于自己,因此法院采信当事人陈述的内容有限。

当事人陈述的法律效力如何?

从证据意义上讲,当事人陈述是指诉讼当事人就他们所悉知、理解和记忆的有关案件的事实情况,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当事人基于诉讼利益而参加诉讼,向人民法院作出有关案件情况的陈述,属于民事诉讼证据的一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已明确规定。但是必须注意的是,并不是当事人的任何陈述都是证据,都能起证据作用。换句话说,只有当事人关于案件事实的陈述才属民事诉讼中的确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有关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的说明和案件处理方式的意见,对证据的质辩意见以及对事实的法律评断和法律适用的意见,不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五)规定的“当事人陈述”作为证据的范畴。

当事人陈述作为证据种类之一,从应然的意义上讲,比任何其他证据形式都更能反映案件真实情况,具有更大的证明价值;但是从实然的意义上讲,我们又不能忽视当事人陈述的虚假的一面,不可轻信以免被其误导,造成错判。因此,法律又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当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是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陈述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是仅凭当事人陈述式无法作为单独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这样势必影响公正的处理案件,必须有其他证据一起形成证据链条,才能认定案件事实。

当事的陈述是由案件的当事人在法庭上陈述案件的事实,虽然说它可以作为证据,也能对案件起到证明作用,但法庭同时会考虑到当事的人原被告立场,对当事人陈述不会武断的予以肯定,法庭会结合该案件中的其他证据对事实予以认定,作出最终裁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18: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民事诉讼证据相关文章
  • 当事人陈述属于什么证据种类
    当事人陈-述作为证据种类当事人陈-述能否成为证据种类以及作为证据对于裁判的影响力,与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地位息息相关。随着历史时期的变革,司法制度和诉讼模式的不断变化,当事人陈-述作为证据种类的价值也不断改变。将当事人陈-述作为证据种类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现在,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已成定局,在很多方面都有了突破性的进展。证据制度也由强调追求客观真实向追求法律真实的价值取向转变,特别是证据规则的创建也已提上了立法日程。在这种背景下,对当事人陈-述这种传统的证据种类还局限于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前的理论基础,完全忽视了当事人陈-述因其自身的特征使得将其作为证据种类与现代审判方式格格不入的状况。在审判实践中,因当事人陈-述作为证据种类所带来的矛盾以及导致的不当操作更是层出不穷,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审判人员乐于以询问当事人的方式展开法庭调查,影响了人民法院的裁判形象。在审判实践中,由于当事人陈-述是
    2023-04-27
    446人看过
  • 为什么会产生当事人虚假陈述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了七种证据形式,即:书证、物证、视听材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故当事人的虚假陈述应视为伪证的一种形式。俗话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从一定意义上讲,法院的审判活动就是围绕证据的审查和认定展开的,对证据的采信与否是法院准确适用法律、公正裁判的基础,其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利益的驱动诱使当事人作出虚假陈述,但不可否认的是,当事人虚假陈述这种伪证形式相对于证人作出虚假证言、鉴定人的虚假鉴定结论等伪证形式而言,打击力度却不大,已经成为法官审判案件的制约瓶颈之一。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做虚假陈述的情形不在少数,如离婚诉讼中夫妻财产的分割、返还彩礼以及欠款纠纷等案件中较为普遍,甚至造成了错案。当事人作为纠纷发生的亲历者,其陈述对于案件事实的认定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如何完善当事人陈述制度,减少当事人虚假陈述造成的危害,已成为每个法律人需要思考的问题,通
    2023-06-03
    500人看过
  • 当事人陈述的审查判断
    民事诉讼证据
    在民事诉讼中,原告在起诉中阐述其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被告在答辩状中所提供的事实根据和理由,就是诉讼当事人围绕诉讼标的所陈述的基本事实。法庭调查时,对案件的实体审理,也是从当事人陈述开始。因此,审判人员,应给当事人以客观地充分陈述的机会,以便于他们说明一切与案件有关的事实情况,查明案件真相。审判人员对当事人彼此间的事实陈述的内容不一致的,应当及时进行询问,以便揭示出现矛盾的原因,判明孰真孰假。对于任何一方的陈述,都要认真的听取,审慎地分析,不能先入为主。偏听偏信,更不能感情用事对不适合自己品味的陈述随便加以制止。审查判断当事人陈述,必须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重证据,不轻信,认真查对。首先审查当事人是在什么情况下陈述的。其陈述的动机与目的是什么,对于当事人在审理中作出的承认,仍要审查。因为,尽管一方承认他方提出的不利己的事实或诉讼请求,在一般情况下较为可靠,但是在实践中也有这样的情况,
    2023-06-06
    162人看过
  • 当事人陈述的证据价值
    只有一方当事人自己的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在审判上对这种主张不能予以支持。但对方当事人认可的除外。当事人的陈述虽然在我国的诉讼上属于一种法定的证据种类,由于利害关系所致,单凭当事人自己的陈述来证明自己的事实主张,其证明效力相当薄弱的,无法担保其陈述的真实可靠性,因此,在此情形下,当事人必须提供其他相关证据进行佐证,借以补强其证明效力的不足。被害人陈述的法律效力1、被害人陈述是刑事诉讼法上的一种独立证据,是证明被告人犯罪的主要依据。被害人是犯罪行为的直接承受者,一般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经过、体貌特征和自己的受害情况、时间、地点、经过等具体的案件事实有比较清楚的了解。因此,其所做陈述对查获犯罪分子、认定案情具有重要作用,是公安司法机关查明和认定案情的一种重要证据。2、被害人陈述不能单独作为定案的根据,须有其他证据相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由于被害人遭受了犯罪行为的侵害,身心都受到
    2023-07-06
    77人看过
  • 醉驾开庭自己陈述需要注意什么
    醉驾开庭自己陈述需要注意的问题包括:1、醉驾法庭自己陈述必须事实清楚的,应表现悔过,认罪,对事实无异议;2、如果逮捕继续羁押侦查,一般情况六个月左右移送法院接受审判,具体情况要问办案单位;3、家属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认真了解整个案件的具体经过以及了解其对公安机关的口供等。醉驾开庭流程醉驾开庭流程如下:1.宣布开庭。2.法庭调查。3.举证质证。4.法庭辩论:(1)发表公诉意见,指出犯罪事实应当承担刑事处罚;(2)被告人及律师发表辩论意见。5.被告人最后陈述。6.休庭,法官与人民陪审员合议量刑。7.宣判。《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
    2023-07-27
    244人看过
  • 被害人陈述是什么意思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被害人陈述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诉讼证据,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被害人陈述是指被害人就自己遭受犯罪分子侵害的事实以及案件的其他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被害人陈述既包括公诉案件被害人的陈述,也包括自诉案件中作为自诉人的被害人的陈述。被害人陈述的作用有四个方面:一是通过被害人陈述提供案件线索,协助侦查破案;二是通过被害人陈述可以确认犯罪人,证明犯罪事实;三是被害人陈述可以帮助侦查机关鉴别真伪,排除矛盾;四是通过被害人陈述有效地控诉犯罪,教育群众。因此,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陈述具有重要的意义。
    2024-01-05
    365人看过
  • 车祸陈述的写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当事人陈述应当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车牌,事发时的情况,驾驶人采取的措施,以及行驶的车速和行驶的车道,以及对事故责任的看法等等。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陈述是对事故认定的材料之一,因此无论是交通管理部门还是当事人都是需要重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车祸报案材料怎么写车祸报案材料内容包括报案时间及事故地点。报案时间不仅要具体写明报案的年月日。事故地点要具体写出事故发生地的所在区域公路的里程处。
    2023-07-02
    407人看过
  • 申请手册:写个人陈述的注意事项
    个人陈述写作的重点在于:——表达自己的理想、展示自己的优秀、解释自己的弱点(如GPA不高);——申请者应该合理地说明自己为什么要选择这个专业、这所学校,令人信服地表明自己符合其录取标准,并展望在这所学校的学习经历对申请者学术和前途的重大意义。(一)详读学校的写作说明并了解问题的重点,不赘言,不遗漏,且在要求的字数内完成。例如学校要求五百字内完成(In500wordsorlessdiscss。。。),则全文最好不要超过五百字。如果学校要求以问答方式来叙述(Responsestoessayqestions。。。。Pleaselimityorresponsetoonpage。),则依其要求回答不超过一页。目前为止你经历的最重要的成就是什么可以是一项课题,一件工艺品,一次研究,不一定与你想要攻读的专业有关。你想从事何种特殊领域的工作,请尽量具体陈述,解释你的专业背景能为该特殊领域的工作带来什么帮助
    2023-05-10
    432人看过
  • 当事人提出陈述和申辩怎么办?
    答: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更多相关服务:
    2022-11-24
    500人看过
  • 解除合同时当事人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解除的合同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合同。合同只有在依法成立并生效后,才存在解除。无效合同、可撤销的合同不存在合同的解除。(二)合同解除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合同一旦生效,即具有法律拘束力,非依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随意解除合同。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主要有协议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三种形式。(三)合同的解除必须有解除行为。除当事人协议解除以外,当约定解除或是法定解除的条件成就之后,合同并不自动解除。无论哪方当事人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必须向对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才能达到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四)合同解除使权利、义务关系自始消灭或向将来消灭。
    2023-04-21
    186人看过
  • 当事人陈述前后矛盾怎么认定
    当事人陈述前后矛盾怎么认定从以下两方面进行分析:一、夸大当事人的陈述第一,将当事人所有的陈述都当作证据采用。当事人的陈述,既有作为诉讼活动的当事人的陈述,也有作为证据种类的当事人的陈述,其内容一般包括:关于案件事实的陈述;关于诉请的说明和案件处理的意见;对证据的分析及采用意见;对争议事实的法律评析和适用意见。作为诉讼证据的当事人陈述,仅限于在诉讼中,当事人就所感知、理解和记忆的有关案件的事实,尤其是作为诉请或反驳诉请根据的有关事实,向法庭所作的陈述。将当事人所有的陈述都当作证据采用表现在:第二,将当事人的陈述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当事人在一般情况下总是会作出对自己有利的陈述,而不会去作出对自己不利的陈述,因此有学者将当事人的陈述归入“人证”范围,这也是法官对当事人陈述的真实性往往产生怀疑的原因所在。一旦将其单独作为定案事实的依据,极有可能对案件作出误判。正确对待当事人陈述的态度是,一
    2023-06-11
    131人看过
  • 关于律师虚假陈述的问题
    虚假陈述的法律责任主要民事赔偿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具体如下:1、民事赔偿责任。投资人,如股东、公司等,因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虚假陈述,而遭受损失的,可以要求其赔偿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及相应的利息损失。2、行政责任。(1)证券服务机构,如券商做虚假陈述的,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暂停或吊销营业执照,并处罚款。对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于警告、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并处罚款。(2)对发行人、上市公司等信息披露义务人作虚假陈述的,责令改正,警告,并处罚款。3、刑事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证券交易活动做虚假陈述的,容易涉嫌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或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一经查处属实的,就要受到刑罚的处罚,如坐牢、罚款等。因此,从事证券交易相关活动的人员,最好要实事求是,不要作虚假陈述,以免被追究法律责任。律师虚假陈述如何处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
    2023-07-22
    474人看过
  • 什么是刑事被害人陈述
    刑事被害人陈述
    刑事被害人陈述是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之一,它是指刑事被害人就自己所感知、理解和记忆的、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事实和有关犯罪分子的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需要强调的是,这里的被害人陈述不仅包括公诉案件中被害人的陈述,而且也包括自诉案件中自诉人的陈述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原告人的陈述。对于被害人陈述的概念,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1.被害人陈述的主体是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这里的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者,既包括经济上或物质上遭受损失的人,也包括精神上或名誉上遭受损失的人,还包括身体上、生命上遭受侵害的人。但是,必须注意的是,受犯罪行为间接侵害而不是直接侵害的人,不属于刑事被害人的范围,因此,其所作的陈述也就不能归入被害人陈述的范围。例如,妻子因丈夫被杀害而导致精神崩溃;父母因子女被害而无人赡养等。在这里,妻子、父母就不属于刑事被害人。属于刑事被害人的是丈夫、子女。因此,被害人产生的前提条件
    2023-06-06
    473人看过
  • 医疗纠纷陈述的常见问题
    医疗纠纷陈述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1.基本事实:时间,患者症状,医生采取措施与表现等;2.院方的医疗行为存在严重过错并且造成严重后果;3.院方的医疗过失行为与患者症状加剧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院方病历存在的问题等。医疗纠纷赔偿协议书该如何写医疗纠纷赔偿协议书甲方:*****医院乙方:******(患者或其家属)鉴于患者**曾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甲方处住院治疗,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发生争议,但均愿通过协商解决;故,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协议如下,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本协议相关数据如下:******职工平均工资:元******城镇居民平均生活费:元******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元第二条补偿项目及计算方法甲方同意向乙方补偿下述款项:******第三条甲方同意于本协议生效后*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或
    2023-07-07
    391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诉讼证据是指民事诉讼中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在民事诉讼中,证据对于案件的胜负至关重要,因此当事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民事诉讼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多种类型。这些证据需要真实、客观、合法,才能确保证据... 更多>

    #民事诉讼证据
    相关咨询
    • 离婚开庭当事人陈述注意事项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0
      1,当事人陈述属于证据之一。2,在当事人陈述阶段,尽量对案件中与起诉状中请求相关事实进行详尽讲述,但应当如实叙述,不加入个人评论、猜测性内容。3,《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第七十五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当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当事人拒绝陈述的,不影响人民法院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
    • 当事人陈述民事诉讼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1-05
      1、证据学上讲的当事人陈述主要是狭义上的,当事人就诉讼请求的陈述,体现处分原则;就证据问题的陈述体现当事人质证的权利。 2、当事人陈述必须是向法院所作的陈述,当事人在法庭外所作的陈述一般不能作为当事人陈述予以对待,不能产生当事人陈述的效力; 3、当事人陈述的形式包括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并以口头形式为主。 4、可否由人代为陈述的问题,区别不同的情况。
    • 什么是当事人陈述?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3
      当事人的陈述是我国行政诉讼证据中一种独立的证据形式。当事人陈述指当事人(即原告、被告、第三人)对事实问题的陈述。当事人陈述范围包括涉及实体法律关系的各种事实,行政争议的发展经过,以及其他对正确处理案件有意义的事实的陈述。
    • 如何做陈述当事人的陈述?
      青海在线咨询 2021-08-04
      当事人陈述是指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关于案件事实和证明这些事实情况的叙述。由于行政争议就是在当事人之间进行的,所以他们最了解争议的事实。当事人的陈述是查明案件事实的重要线索,应当加以重视。但是,由于行政争议直接涉及到当事人双方的利害关系,所以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客观地对待,注意是否有片面和虚假的部分。当事人的陈述只有和本案的其他证据结合起来,综合研究审查,才能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
    • 劳动仲裁庭审中当事人陈述涉及严重问题及陈述材料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04
      当事人陈述存在严重问题:1、“开庭后判李某胜诉,当庭没有判出具体赔偿金额”。即应当为未作出判决。2、“李某到仲裁科核实律师吴某早就给撤诉了,使得李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诉讼期过了”。未判决就已撤诉哪里存在强制执行,连执行的依据都没有。3、“李某想到法院起诉吴某承担民事赔偿(四天的工资,半年的奖金1000元,五年的社保费1·4万元)”。损失并未经仲裁机构确认又怎能要求代理人赔偿。4、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