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执行的时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4 09:10:42 487 人看过

遗嘱执行的时间为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开始。且宣告死亡的,应当根据民法典第四十八条规定确定的死亡日期,确认被继承人的死亡时间。

一、被宣告死亡后,遗产能否继承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死亡包括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因为意外事件下落不明被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继承开始后,遗赠扶养协议、遗嘱或遗赠、法定继承,一般按上述先后顺序进行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当多种继承方式并存时,分不同情况处理:

(1)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并存的,两种方式所涉遗产没有抵触的,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有抵触的,优先按遗赠扶养协议处理,与协议相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2)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并存的,同于上述遗赠扶养协议与透嘱的处理方式;

(3)遗嘱和遗赠并存的,两种方式均有效,并无哪种方式优先的问题;一旦发生冲突,如对同一财产既有遗嘱也有遗赠;

则要从被继承人所立遗嘱或遗赠的时间、证据的形式判断其真实意思表示,无法判断真实意思表示的,需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公平性因素,可以认定共有或平均分配所涉财产等。

二、遗产继承开始的时间

1、我国规定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被继承人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

2、如果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并且不能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三、那么遗产继承开始时间是怎么算的

根据法律规定,公民可以依法定立遗嘱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既可以是生理死亡也可以是被宣告死亡时开始。如果公民失踪或被宣告失踪后又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5日 09: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遗嘱执行人、遗嘱代管
    遗嘱执行人、遗嘱代管以下两种情形容易酿成继承纠纷:第一、遗嘱的保存,保密措施不当致使遗嘱丢失,或继承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前知晓遗嘱内容,胁迫、欺骗遗嘱人修改遗嘱,隐匿、毁损、篡改遗嘱;第二、未指定遗嘱执行人,致使所立遗嘱不能以主动的方式及时实现,部分继承人侵犯其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合法权益。上述纠纷的产生,违背了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愿,增加了诉讼之累,并造成了家庭及社会的不稳定。律师的遗嘱执行业务可以确保委托人实现遗嘱,保障继承人合法权利。遗嘱人指定遗嘱执行人法律依据是什么法律依据是《民法典》,我国《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遗嘱执行人如为法定继承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若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只有该人同意承担遗嘱执行的义务时,才为遗嘱执行人。遗嘱人在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时,遗嘱应由继承人执行。
    2023-08-04
    384人看过
  • 遗嘱执行人未及时执行遗嘱造成损失由谁承担
    遗嘱执行人未及时执行遗嘱造成损失由此执行人承担,遗嘱执行人在当事人死后就必须要按流程来对遗嘱进行执行,如果执行为拒绝那么就要说明其理由,如果是无故的拒绝肯定就要承担法律的责任,继承者都是有权利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不然就可以直接诉讼解决。一、遗嘱执行人有哪些权利1、遗嘱审查权遗嘱人要忠实执行遗嘱,就必须首先掌握遗嘱中对各项处分的真实涵义以及遗嘱是否真实合法。如遗嘱人是否有遗嘱能力,遗嘱是否出于遗嘱人的真实意愿,有无涂改、变换或隐匿等情形,是否给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了必要的遗产份额以及是否处置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等等。此外,对遗嘱中所指定的继承人、遗产的数量、遗产的所在地、继承的份额等问题也必须予以明确。2、有限处分权遗嘱执行人有权对遗嘱所涉及的全部遗产进行有效控制。如:A、遗产在其他继承人手中时,遗嘱执行人有要求转移占有的权利,如果遗产有孽息,有权代为收取;B、被继承人遗留有缺乏
    2023-02-18
    244人看过
  • 遗嘱的执行与继承:遗嘱的执行方式和遗嘱对继承的影响
    遗嘱的种类主要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遗嘱的内容主要包括:如何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及本人财产的说明等。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继承开始后,按照遗嘱办理。遗嘱信托种类遗嘱信托分为执行遗嘱和管理遗产两种业务。执行遗嘱信托是信托机构在受托之后,根据遗嘱或有关的法院裁决,在遗嘱人死亡后,代遗嘱人办理债权债务的收取和清偿,遗嘱物品交付以及遗产的处理和分割等有关遗嘱的执行事宜。执行遗嘱信托大多是因为遗嘱人财产较多,遗产的分割处理关系比较复杂,且缺少可靠执行人等原因而设立的。管理遗产信托是信托机构受遗嘱人或法院委托,在某一时期内代为管理遗产的信托业务。这种业务又分为继承未定和继承已定两种情况。英美国家一般把遗嘱信托分为遗嘱执行信托和遗产管理信托。(1)遗嘱执行信托是为了实现遗嘱人的意志而进行的信托业务,其主要内容有清理遗产、收取债权、
    2023-08-09
    271人看过
  • 遗嘱执行人不执行遗嘱是否违法
    遗嘱执行人不执行遗嘱违法的,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一、遗产起诉或公证区别遗产继承公证应该在遗产继承前或继续后进行的,如果因遗产继承产生纠纷的,应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遗产管理人的选任】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遗产管理人的指定】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遗产管理人的职责】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清理遗
    2023-04-03
    124人看过
  • 遗嘱时间:遗嘱口头遗嘱的生效条件
    在危急情况下,遗嘱人可以在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的情况下立口头遗嘱。在日常生活中订立口头遗嘱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只有在濒临死亡等危机时刻订立的口头遗嘱才有效;2、订立遗嘱时,允许录音,确认被继承人神智清醒,语言清晰;3、口头遗嘱需要两个以上的合法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有效;4、口头遗嘱应当用当地通用语言陈述,语言应当准确清晰,不得含糊不清、摇头或者点头,不得视为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有效性规定有关口头遗嘱的有效条件:1、处于危急的情况下;2、有两个或者以上的见证人在场;3、遗嘱的受益人合法有效;4、遗嘱的内容合法;5、遗嘱人具有订立遗嘱的能力。口头遗嘱又称“口授遗嘱”、“略式的口授遗嘱”或“特别方式之遗嘱”。遗嘱人在特殊情况下以口头形式设立的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
    2023-07-10
    346人看过
  • 失踪遗嘱被执行之后多长时间生效
    失踪多久遗嘱都不能生效。遗嘱的生效必须要被继承人死亡。在立遗嘱人失踪达到4年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两年,相关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被宣告死亡之后,遗嘱开始生效。一、继承权是否可以转让继承权的接受,是指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参与继承、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自继承开始,客观意义的继承权也就转化为主观意义的继承权,继承人得自主决定是行使继承权、接受继承,还是放弃继承权。依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继承权的,视为接受继承。遗嘱大家都知道可以自书遗嘱可以代写遗嘱,哪一种都是有法律效力的。人的这一生可以写无数个遗嘱,但是一般都会以最后一份为主。遗嘱不用写的很多很长,只要把立遗嘱人的意思很清晰的表达清楚就可以,遗嘱只有在立遗嘱人死亡之后才会生效。二、遗嘱继承的时效怎样认定遗嘱继承的时效是遗嘱人死亡时生效。遗嘱在遗嘱人死亡时生效,继承开
    2023-04-10
    76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执行遗嘱的人为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分为哪几种?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12
      执行遗嘱的人为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分为以下三种: (1)遗嘱指定; (2)法定继承人; (3)遗嘱人生前所在单位或继承开始地点的基层组织。
    • 执行遗嘱应当出具谁的遗嘱执行人呢?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09
      法律规定遗嘱执行人应该由谁担任的确认方式:如果被继承人依法指定的,由被指定的人担任遗嘱执行人。如果被继承人没有依法指定的,由继承人推选的遗产管理人担任遗嘱执行人。如果没有指定,也没有法定继承人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遗嘱执行人。
    • 遗嘱执行人什么时候可以执行?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02
      遗嘱因于遗嘱人死亡后才能发生效力,因此,遗嘱人自己不能执行遗嘱,而须由他人来执行。但遗嘱并不是任何人都可执行的,而只能由特定的人执行。有权执行遗嘱的人,即为遗嘱执行人。因为遗嘱的执行行为也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并且遗嘱的执行涉及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因此,遗嘱执行人也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我国现行法律虽未规定遗嘱执行人应有何种行为能力,但从遗嘱执行的后果看,遗嘱的执行属于重大的和复杂的民事行为,
    • 遗嘱执行人、遗嘱代管
      西藏在线咨询 2021-01-20
      遗嘱执行人、遗嘱代管以下两种情形容易酿成继承纠纷: 第一、遗嘱的保存,保密措施不当致使遗嘱丢失,或继承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前知晓遗嘱内容,胁迫、欺骗遗嘱人修改遗嘱,隐匿、毁损、篡改遗嘱; 第二、未指定遗嘱执行人,致使所立遗嘱不能以主动的方式及时实现,部分继承人侵犯其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合法权益。   上述纠纷的产生,违背了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愿,增加了诉讼之累,并造成了家庭及社会的不稳定。律师的遗嘱执
    • 新的遗嘱立新的遗嘱执行旧的遗嘱有效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20
      无效。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