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育津贴假期范围:
1、凡参加北京市生育保险人员按规定生育的,其享受的30天生育奖励假纳入生育津贴发放范围;
2、取消晚育假30天的生育津贴;
3、参保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和生育奖励假期间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生育津贴支付标准支付;
4、生育津贴支付标准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和奖励假天数。
二、生育津贴享受条件及晚育津贴规定:
1、根据现行政策,凡是符合本市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均可享受128天假期的生育津贴;
2、因国家自2018年1月1日起取消晚育假,早于本市新修订的《计划生育条例》和生育保险政策出台时间,因此《通知》规定,晚育假的生育津贴和生育奖励假的生育津贴不应同时享受;
3、参保人员在2018年1月1日后生育,且在《通知》印发前已按原规定领取晚育假生育津贴的,不再享受生育奖励假的生育津贴。
三、生育津贴证明资料:
1、北京市户籍参保职工需提供《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外埠户籍参保职工需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
2、新修订的《计划生育条例》取消了《生育服务证》管理,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3、根据市卫计委颁布的生育登记服务制度政策规定,参保人员申领生育保险相关待遇,或因分娩办理住院手续时,也应当出具计划生育相关证明。
四、北京市户籍生育津贴证明资料:
1、北京市户籍参保人员,符合两孩以内规定生育的,按照《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两孩以内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提交本市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
2、符合再生育规定生育的,根据《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再生育行政确认工作的通知》,需提交由区卫生计生委盖章确认的《北京市再生育确认服务单》。
五、外埠户籍生育津贴证明资料:
1、外埠户籍参保人员符合两孩以内规定生育的,需提交由乡镇出具并盖章的《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
2、符合再生育规定生育的,需提交由乡镇出具并盖章的《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服务单》。
六、享受生育津贴须知:
1、参保人员在政策下发前已办理《生育服务证》和《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可继续使用相关证明;
2、参保人员已领取生育保险待遇,再生育时,原持有的证明将不能继续使用。
-
北京生育津贴怎么算,北京生育津贴怎么领
410人看过
-
北京生育津贴报销需要哪些材料
371人看过
-
北京生育津贴报销流程有哪些
464人看过
-
生育津贴需要哪些资料
281人看过
-
北京生育津贴多少钱
282人看过
-
北京生育津贴怎么算
218人看过
-
北京生育津贴材料有哪些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11、身份证; 2、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或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3、《生育医学证明》(上海市生育需提供); 4、注明产妇生育情况的出院小结或病历、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外省市生育需提供); 5、注明产妇生育情况病历证明等材料及中文翻译件(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生育需提供); 6、实名制结算账户卡; 7、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以上就是关于北京生育津
-
北京生育津贴申请资料有哪些吗?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17生育津贴申领时需携带审核资料: ①住院医疗费收据; ②诊断证明书(盖专用章); ③《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二胎《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终止妊娠无此项); 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医保卡(异地证或异地备案表); ⑦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⑧单位出具的参保职工请假条; ⑨参保职工在享受生育津贴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 用人单位专
-
北京生育津贴政策有哪些?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7生育津贴计算公式: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
北京领取生育津贴所需材料有哪些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02一、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以下简称‘女职工’)生育或者引、流产,每月5—25日参保单位应携带《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或者女职工的引、流产证明、医学诊断证明书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并填写《北京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生表一)(以下简称《生表一》)一式两份报送到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业务岗。社保经(代)办机构业务岗对参保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齐全的,即时填写《申
-
北京报销生育津贴需要哪些材料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27即使和公司签订技术合作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也是有时效的,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