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坏肚子涉及人身权利被侵害,应当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维权产生的合理费用。
一、幼儿园给学生吃霉烂食物怎么处罚
1、幼儿园给学生吃霉烂食物,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者未按规定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进行检验;
(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或者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
(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
(六)食品生产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或者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
(八)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者未按备案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九)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未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标签等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建立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或者未定期提交自查报告;
(十一)食品生产经营者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或者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
(十二)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十三)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二、关于幼儿园食堂的规定有哪些
关于幼儿园食堂的规定有这些: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供餐单位订餐的,应当从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订购,并按照要求对订购的食品进行查验。供餐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当餐加工,确保食品安全。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
客人在店里吃坏肚子要求赔偿怎么办
135人看过
-
吃坏肚子商家赔偿标准是?
185人看过
-
外卖吃坏肚子商家不赔偿怎么办
339人看过
-
小孩在幼儿园受伤幼儿园怎么解决赔偿
283人看过
-
吃坏肚子后,饭店是否会赔偿?
294人看过
-
外卖吃坏肚子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167人看过
医疗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造成一定的人身伤害,为恢复健康而需要就医诊治,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医疗费主要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和药费等。 医疗费可以为住院医疗费,也可以为门诊医... 更多>
-
幼儿在医院吃坏肚子摔坏东西谁负责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7幼儿园及老师是否有责任,应当视幼儿的损害后果与幼儿园的行为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首先,医院对于幼儿情形的归因比较重要,如果是吃坏肚子,那应该是家长的原因了(周五晚到周一早上,食物在肚子存留时间应该不长)。其次,没有穿鞋跑一段路会有多大的影响?这个是很难界定的。幼儿的现状很可能是多种原因造成的结果,无法判定情况下,幼儿家长的索赔会被驳回。见到什么都害怕、睡觉惊醒都是家长叙述,应该是有夸大的成分。如果一
-
外卖吃坏肚子违法吗外卖吃坏肚子怎么赔偿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6外卖吃坏肚子赔偿标准是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
吃坏肚子一般赔偿多少安徽在线咨询 2022-01-201,商家提供的食品有卫生质量问题,属于侵权行为,你可要求商家赔偿你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视频和照片可以做为证据使用。 2,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费用金额可以参考以下标准。 (1),医药费。 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定数额。包括你为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
-
幼儿园财产损坏赔偿标准,幼儿园财产损坏赔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07幼儿园如果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