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有效监管管制罪犯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18:54:53 464 人看过

公安机关对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进行监督管理有以下几种:其一是对被已经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其居住地的派出所负责执行。其二是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并已被羁押的,交由看守所将其交付给社区矫正机构执行。

有关对罪犯进行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公安机关对被管制的罪犯进行监督管理的规定:由县(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应当指定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具体负责监督考察,罪犯居住地街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对已被羁押的,由看守所将其交付社区矫正机构执行。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零二条

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已被羁押的,由看守所将其交付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罪犯居住地的派出所负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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