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1月27日,某物资公司以一张承兑人为庄行钢模板厂,金额为600,000元,到期日为1998年4月15日的商业承兑汇票,向上海银行某支行申请贴现。经审核,银行同意向物资公司贴现贷款600,000元。同日,金诚城乡公司以保证人身份,为物资公司贴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承诺直至原告获得足额清偿为止。汇票到期,银行持票提示付款时遭拒付。遂于1998年4月16日向物资公司发出逾期贷款通知单,催收贴现贷款600,000元。1998年5月27日,银行向公安机关指控物资公司法定代表人邓某票据诈骗,1998年9月24日,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资公司、庄行钢模板厂、金诚城乡公司承担民事责任。法院于1998年12月10日以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为由,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2000年6月9日,公安机关以涉嫌人员不构成犯罪为由撤销案件。2000年7月17日,银行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要求判令物资公司归还逾期贷款及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此案中,对于保证人金诚城乡公司是否应承担连带偿责任,有观点认为保证人不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理由是根据新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一条规定,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到起诉时,显然已超过了二年的保证期间,故银行失去了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权利。
笔者认为保证人仍应承担连带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在债务人没有履行主合同义务时,保证人与债务人都有义务履行债务,即处于同等地位。1998年9月,银行已依法在保证期间内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债务人及保证人承担民事责任,因银行的此次起诉,保证期间即行终止。此后,债权人对保证人的请求权就应直接适用诉讼时效的有关规定,即由诉讼时效期间取代保证期间。所以尽管有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这一规定,但在类似此案的情况中,已不再以保证期间作为保证人必须承担责任的依据,而是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因有法院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这一法定事由的出现,从2000年6月9日,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故2000年7月17日银行再次提起诉讼,有权要求保证人金诚成乡公司对物资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保证人死亡,其继承人应否承担保证责任
362人看过
-
保证人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
106人看过
-
担保合同未明确约定保证保证人应否承担责任
314人看过
-
保证人应当如何承担保证责任
156人看过
-
保证人应当如何承担保证责任?
120人看过
-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89人看过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在现实经济生活中,采取保证的这种担保方式的情况比较常见,但存在的问题也比较多。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如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在贷款时,既... 更多>
-
本案保是否需要承担保证责任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3应当免除。保证期间如同除斥期间,没有中止、中断、延长。保证期间一般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为6个月,约定无限期为2年。题目中应该为6个月的情形,2010年3月7日视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至2010年9月7日已过保证期间。
-
保证人是否应当承担保证责任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02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保证人是否应当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
保证人是否应当承担保证责任?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0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九条规定:“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新贷与旧贷系同一保证人的,不适用前款的规定”。由此可见,在以贷还贷案件中保证人应否承担保证责任,关键在于审查保证人提供担保时对以贷还贷是否知情,知道以贷还贷仍提供担保的,须承担担保责任,否则借款双方的隐瞒行为构成对保证人的民事欺诈,
-
2022年保证人是否应当承担保证责任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201、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2、《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
-
本案保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5应当免除。保证期间如同除斥期间,没有中止、中断、延长。保证期间一般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为6个月,约定无限期为2年。题目中应该为6个月的情形,2010年3月7日视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至2010年9月7日已过保证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