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普通程序的特点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09:24:47 486 人看过

(1)普通程序具有程序的独立性和基础性(P/>(ii)普通程序具有程序完整性

(iii)普通程序具有广泛适用性

普通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中通常采用的最基本的程序。一审民事案件。普通程序是整个民事审判程序的基础,民事诉讼法的许多原则和制度都充分体现在这一程序中。与简易程序、二审程序、特别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相比,一审普通程序既不是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也不是非诉讼案件的程序,但人民法院首次解决当事人民事权利义务纠纷的程序

相关知识:(1)判决和裁定的适用

判决、裁定和决定是我国民事诉讼中的三种判决书。该判决用于解决实质性问题。更坦率地说,这是为了判断原告的主张是否成立。该裁决用于解决程序问题。如果法院想要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并解决实质性问题,它应该使用判决。如果驳回诉讼是为了解决程序性问题,它应该使用裁决,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实质性反驳和程序性反驳”。民事判决,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对民事诉讼中的特殊事项作出的权威性判决。民事判决是为了解决诉讼中或诉讼后发生的特殊事项。民事判决不同于民事判决:前者是对特殊情况的判决,后者侧重于处理程序性问题。前者没有上诉期限,后者有上诉权。原告的诉讼不被受理,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驳回原告的诉讼,是否允许财产保全和提前执行,是否允许当事人撤回诉讼,暂停或终止诉讼,纠正判决中的笔误,暂停或终止执行、拒绝执行仲裁裁决民事裁定适用于未经公证机关执行的债权文书

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判决适用于下列事项:

(1)解决是否回避的问题(2)采取强制措施排除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3)解决当事人申请延期的问题,诉讼费用的减免

(4)司法委员会为解决重大疑难问题所作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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