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夫妻房产分割有什么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4 16:10:18 229 人看过

1、男女平等原则。

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离婚时,任何一方对共同财产都依法享有平等分割的权利。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在离婚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在财产分割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适当多分。

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

体现了夫妻享有的平等财产权利,有利于减少家庭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经济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一、民法典财产分割遵循什么原则

民法典财产分割应遵循的原则如下:

一、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既可以让女方多分一些财产份额,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将住房分配给女方;

二、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三、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江夏区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4、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病房等。

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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