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者与银行之间的债务关系,不因抵押品(房屋)的灭失而消失。抵押物毁损贷款人失踪,银行将终止合同关系,尚未偿还的贷款,将会核销处理;抵押物尚存贷款人失踪,且无抵押物继承人的,银行可按法律规定,回收抵押物,未归还贷款按照坏账进行处理;抵押物尚存贷款人失踪,有抵押物继承人的,由继承人承担借款合同关系,继续归还贷款;抵押物尚存贷款人亦未失踪的,继续履行贷款关系。
房子被起诉还能出租吗
要看房子是否被查封。房屋被查封后,一般不能对外出租了。查封就是指检查后贴上封条,不准动用,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比较常用的一种。查封是我国各级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不可缺少的执行方式,查封期限并不是随意而为的,是要遵照相关的法律规定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二条:封、扣押的财产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执行人保管的,可以委托第三人或者申请执行人保管。由人民法院指定被执行人保管的财产,如果继续使用对该财产的价值无重大影响,可以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使用;由人民法院保管或者委托第三人、申请执行人保管的,保管人不得使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四条: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保全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保全人保管的,可以委托他人或者申请保全人保管。查封、扣押、冻结担保物权人占有的担保财产,一般由担保物权人保管;由人民法院保管的,质权、留置权不因采取保全措施而消灭。
第一百五十五条:人民法院指定被保全人保管的财产,如果继续使用对该财产的价值无重大影响,可以允许被保全人继续使用;由人民法院保管或者委托他人、申请保全人保管的财产,人民法院和其他保管人不得使用。房屋可出租的条件有哪些为规范房屋出租市场秩序,保障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要求出租人出租房屋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概括起来主要有:
(1)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
(2)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
(3)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4)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5)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6)房屋能正常使用。一般来说,办理出租登记手续需要填报下列内容:
1.出租人、承租人姓名或者名称、证件种类和号码、住所地,实际居住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户籍地;
2.出租房屋的基本情况、租金和租期;
3.房屋权属证书或者房屋来源证明;
4.本市规定的其他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出租人应当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此外,出租人应当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地方个税。个人出租房屋的,可享受优惠税率,各地优惠幅度不同,须自行加以关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条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二十八条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
农村房屋遭受自然灾害后,能否进行重建?
262人看过
-
商店遭受洪水灾害,是否能够得到补偿?
113人看过
-
贷款房遭自然灾害,是否必须偿还贷款?
170人看过
-
房屋受损遭受天灾是否有补贴?
435人看过
-
洪水灾害车险能否获得赔偿
286人看过
-
洪水灾害后能否获得国家补贴?
183人看过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
七旬老汉遭受人身损害,能否获赔偿?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9条的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虽然您年事已高,但身体硬朗,又靠种菜、卖菜为生,有一定的收入。因此,A应赔偿您因受伤而遭受的误工损失。
-
婚后夫妻共同贷款买房,能否获得房屋产权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4-29律师认为,首先确定此房屋属于双方的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以平均分割为原则。一方得到房屋产权的,作价的一半支付给对方,房屋的作价可以双方协商确定,也可以经评估公司评估确定。双方都要房屋的,双方可以竞价,由出价高者得;也可以优先判给没有其它住所的一方。
-
汽车在遭受火灾损失时,可以获得赔偿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4-11-23假如汽车自燃是由于人为行为导致的,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将无法为此提供赔偿金。 但是,如果保险公司预先垫付了理赔金额,他们就有权向相关责任人追讨以弥补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如果第三者对保险标的造成损害,导致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可以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在赔偿保
-
商场遭遇火灾,商户是否能获补偿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261、公民、法人因为过错给国家的、集体的、他人的财产造成损害,应当承担责任。 2、如果商场遭遇火灾,商场对此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商场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火灾时第三人过失或故意造成的,则第三人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第三人应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商场如果存在消防设施不健全等过错,或未能及时发现并将火灾消灭于萌芽或较小状态的,商场亦负有一定的过错,应承担补充的赔偿责任。
-
遭受价格欺诈仲裁方式能获得损害赔偿吗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16遭受价格欺诈利用仲裁方式是能获得相应的损害赔偿的,但是要实际造成的损失与欺诈方的欺诈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才可以在仲裁机构仲裁时,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处理利用仲裁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之外,被欺诈方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欺诈方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