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件己经判决了的案例,当事人冯某驾驶电三轮车撞死了一个路人,犯了交通肇事罪,现还在监狱服刑。1月31日,在市公安局交警直属一大队,副教导员吴军向记者讲述了又一起因驾驶非法电三轮致人死亡的案例。
2013年10月2日,雁城某火锅店员工冯某准备去火车站水果批发市场买西瓜,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他从表哥处借来一辆无号牌电动三轮车前往。16时许,冯某驾驶电动三轮车从刘家湾往建设北路方向行驶,行至雁城路一段中国银行外时,因观察不周,将行人谢某撞倒,送往医院后因医治无效死亡。
经四川华大科技司法鉴定所鉴定,冯某驾驶的无号牌电动三轮车车辆属性为机动车,该车的制动系统、喇叭均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之相关规定。被害人谢某系车祸致脑损伤出血死亡,经资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责任认定,冯某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
2014年8月22日雁江区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肇事者冯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刑期自2014年8月20日起至2016年2月17日止;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火锅店老板王某赔偿被害人家属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共计20余万元;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电三轮车主王某成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2.5万余元。
针对该案例,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非法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作为机动车,其技术性能达不到相关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车主或雇主让他人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将承担相应的责任;销售单位或个人销售这类车辆后发生交通事故,购车人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电动三轮车就该取缔了,出了事故于己于人都不好。当日借车给冯某的王某成说,现在他家已没有电动三轮车,如果早些认识到电动三轮车的潜在危害,就不会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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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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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轮车无牌无证撞死人应承担多少责任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5存在人员死亡的情况下一定要引起重视,事故认定书责任划分很重要。若交警队作出的事故认定书认定你承担主要责任及以上,那么你不仅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即会涉嫌交通肇事罪。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及时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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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死一人,负全部责任,承担民事赔偿后,可否不判刑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2按法律规定,如果构成刑事犯罪,一经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规定》第一条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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