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拆迁如何进行听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0 09:31:40 79 人看过

1、行政强制拆迁进行听证的流程。听证是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的,重要法律程序。具体流程如下: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房屋强制拆迁听证会,在听证会前7日就听证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向社会公告,同时向听证相关人员送达房屋强制拆迁听证会通知书;2、房屋强制拆迁听证参加人员包括,拆迁当事人、原房屋拆迁裁决经办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也可邀请有关管理部门和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参加;3、听证过程由听证主持人主持进行。就拆迁相关问题,听取参与人员的意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听证应当依照以下程序组织: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依法予以保密外,听证公开举行;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听证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出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行政机关终止听证;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在笔录中注明。

一、行政强制拆迁的听证程序是什么

行政强制拆迁的听证程序是:首先,在征地拆迁中,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及时公布,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被征收土地人一定要参加听证会,发表意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3: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强制相关文章
  • 2023行政强制拆迁听证程序一般会有哪些
    一、行政强制拆迁听证程序一般会有哪些(1)听证记录员宣布听证纪律;(2)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事由,询问、核实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身份,告知听证参加人在听证中的权利,宣布听证开始;(3)原房屋拆迁裁决经办人员陈述实施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事实、理由和依据;(4)当事人双方进行申辩;(5)听证主持人就有关问题进行询问、调查;(6)当事人作最后陈述;(7)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5、房屋拆迁笔录由拆迁当事人、原房屋拆迁裁决经办人员当场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签名认可。拆迁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在笔录中记名;6、主持人在听证会结束后,填写《房屋行政强制拆迁听证意见书》;7、听证结束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将房屋强制拆迁听证会情况报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备案。二、行政强制拆迁应当具备的条件1、拆迁当事人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裁决。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是生效的行政裁决,所以适用行政强制手段拆迁的前提条件是拆迁当事
    2023-05-30
    302人看过
  • 行政机关强制拆除需要听证吗
    一、强制拆除需要听证吗?强制拆除不一定需要听证,对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的,听证并不是必经的程序。听证是由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人在作出决定之前提出的,不提出的不影响强制的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
    2023-03-04
    144人看过
  • 拆迁强制听证通知
    仙游县鲤南镇仙安村仙连组27号(即仙连33-1、33-2、33-3号)的房屋被列入仙游县鲤南48#地土地储备项目拆迁范围内。由于该房屋产权人下落不明,拆迁人仙游县土地储备中心于2009年8月5日在《福建日报》刊登公告,请该房屋所有产权人携有关产权证件前来洽谈房屋拆迁事宜,我局也于2009年9月14日把该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告,但至今没有相关产权人与拆迁人联系洽谈房屋拆迁事宜。根据拆迁人仙游县土地储备中心的申请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本局决定对上述房屋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举行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听证时间:2009年10月23日上午9:00地点:鲤南镇人民政府四层会议室主持人:陈良金记录员:吴慕芳听证由房屋拆迁当事人、被拆迁人代表和县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国土、规划等有关单位、基层群众组织代表参
    2023-07-05
    386人看过
  • 首例房屋强制拆迁案件举行听证
    本报讯近日,秀洲区规划与建设局对王江泾镇刘承忠纪念馆广场扩建项目房屋拆迁纠纷案,举行了一次行政强制拆迁听证会。这是秀洲区首例涉及城镇房屋拆迁的听证会。据了解,1999年,刘承忠纪念馆因发展旅游业需要,经秀洲区计经委批准立项进行扩建,经过数年的前期筹备工作,2006年5月,拆迁人刘承忠纪念馆向嘉兴市规划与建设局申请扩建地块内的房屋拆迁许可,市局随后签发了嘉秀拆许字(2006)第3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在拆迁现场进行了公告。由于拆迁地块上的唯一被拆迁人陆某对拆迁地块权属、拆迁许可证的合法性、房产评估价格、安置补偿等持有异议,虽经拆迁人多次上门协商动迁,但双方始终无法达成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为此,拆迁人于今年7月向市规划与建设局提出房屋拆迁纠纷行政裁决申请。市局受理申请后,派人开展实地调查、取证,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于8月初签发了嘉秀拆裁字(2006)第1号《房屋拆迁纠纷行政裁决书》。由于被
    2023-07-05
    61人看过
  • 强制拆迁听证会在什么时候举行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房屋强制拆迁听证会,在听证会前7日就听证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向社会公告,同时向听证相关人员送达听证会通知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
    2023-06-18
    149人看过
  • 禁止三停,听证先行规范强制拆迁
    新京报消息:《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将从3月1日起正式施行强行拆迁须提前半月通知被拆迁人,不得停水、停电、停气从今年3月1日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强制拆迁前,需要邀请管理部门、当事人代表和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进行听证。而作出的强制拆迁决定也必须提前15天通知被拆迁人,不得采取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停止供气、供热等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搬迁。昨天,建设部公布了《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相关内容将更大程度地保护被拆迁人的利益。协议不成可申请裁决据介绍,当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搬迁期限、补偿方式、补偿标准以及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原因达不成协议时,当事人双方都可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如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户数较多或比例较高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还应进行听证,听证会具体标准、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做出相关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经过复核后
    2023-07-05
    183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行政强制
    相关咨询
    • 如何利用听证进行拆迁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25
      依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要求,征地过程中进行听证的,应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听证。依照本规定具体办理听证事务的法制工作机构为听证机构;但实施需报政府批准的事项可以由其经办机构作为听证机构。本规定所称需报政府批准的事项,是指依法由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但主要由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的事项,包括拟定或者修改基准地价、组织编制或者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拟定或者修改区域性征
    • 政府可以强制进行拆迁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19
      政府可以强制拆迁。强制拆迁政策不违法,但需要许可。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 房屋所在地的城市, 县人 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土地征用房屋强制拆迁应当由有关单位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即只有司法强制拆迁才是合法的。
    • 强制拆迁行政行为违法如何处理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2-03
      强制拆迁行政行为违法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
    • 如何举行拆迁听证程序?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1-10
      举行强制拆迁听证的程序有:申请听证、发布听证公告、准备材料、执行听证、签字确认等,对于因强拆而进行的听证程序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如果对相关程序有异议的,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来解决。
    • 行政许可听证是如何进行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3-29
      听证应当适用于所有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但采用听证程序必然要发生人力、财力的成本,因此,不可能所有的行政行为作出之前均要求举行听证。那么,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听证程序的范围就是十分必要的。确定听证的范围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即: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均衡原则和成本不大于效益原则。首先,听证程序范围的设置必须均衡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关系,即在有可能严重侵害个人利益的情形下适用听证程序;遇有一般情形,应允许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