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终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2 17:10:16 485 人看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终止的条件有:

1、合同履行完毕;

2、合同解除;

3、债务互相抵销;

4、债权债务归于一人;

5、债务人已发提存标的物等。

一、过世的房子租赁合同可以作废吗

人过世后租赁合同不能随意作废,只有符合法定条件才能作废。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分别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务已经履行;债务相互抵销;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合同终止的其他情形。

二、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主要事由有:(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其中,清偿、抵销、提存、免除和混同为合同的绝对终止,即合同权利义务的清灭。而解除、终期届至等为合同的相对终止,即合同履行效力的消灭。

三、合同有效期满是否表示合同解除

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合同到期之后,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没有续签合同或者将合同有效期依法延期的,则合同终止。具体规定是,债务已经履行,债权债务终止。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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