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仅支付部分价款的卖方能否取回商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1 19:13:02 410 人看过

在保留所有权买卖中,在买方支付全部价款前,商品的所有权归卖方所有,如果买方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卖方就能取回商品,但是如果买方支付的价款已经达到该商品总价款的75%以上的,则卖方不能再取回该商品。

当事人约定所有权保留,在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前,买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出卖人造成损害,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

(二)未按约定完成特定条件的;

(三)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的。

取回的标的物价值显著减少,出卖人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买受人已经支付标的物总价款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0: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买受人相关文章
  • 男方付首付买房,离婚时女方能否分得男方婚前的首付部分
    不可以。此房是男方婚前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份、及共同还贷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予以分割。女方不能分得男方婚前的首付部分。离婚财产分割原则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
    2024-04-24
    227人看过
  • 仅有买房协议书能否作为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依据
    根据民法理论,买房协议并不能视作买房合同的依据。当事人之间是预约还是本约关系应当综合其磋商及事后履行行为认定,不能仅就协议书认定。仅就《购房协议书》而言,其性质为预约合同。但对于当事人之间存在预约还是本约关系,不能仅凭一份协议就加以认定,而是应当综合审查当事人的磋商及履行行为等事实。若是买方已经实际交付定金,卖方亦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双方已经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可以认定当事人之间达成了买卖房屋的合意,成立了房屋买卖法律关系买房协议与买房合同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但双方若主要履行了合同的义务,例如实际交付等,则可以视为合同目的达成,该购买行为有效。因此,不能独立看待买房协议,还要结合具体案情而定。预约合同是指为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预约合同有很多中,有的预约条款非常简略,仅表达了当事人之间有将来订立本约的意思,而不涉及本约中所约定的内容。而有的预约条款则非常详尽,对本约中约定的内容在预约合同
    2023-04-21
    364人看过
  • 商品房首付支付后,能否退款
    您需要了解到,根据相关规定,商品房在支付首期款项之后,确实存在可申请退款的可能。购买房产并支付首付款,意味着您已经签署了相应的合同文件,因此相关合并不具备法律约束力这一观点成立。如果属于购房者自身意愿导致想要收回所购房产,一方面建议您与房地产开发商展开积极的沟通,以图达到协商解决问题的目的;另一方面,如果协商无果,那么您需要按照事先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违约责任进行妥善处理。倘若签订的购房协议被判定为无效,购房者便有权撤销购买行为,并向房产出让方请求归还首付款项。接下来,倘若买卖各方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达成共识,同意解除购房协议,当然也可以考虑退回所购房产,并同时领取购房款项。最后,倘若房屋销售合同签订后,卖方未能按约履行其应尽的义务,从而导致整个合同无法继续执行,那么买方有权选择取消购买行为,并收回购房款项以及索取由此产生的损失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
    2024-07-27
    394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如何约定
    商品房销售中的付款方式包括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和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付款。选择一次性付款可能会得到开发商一定幅度的折扣,但购房者必须以足够的资金做后盾,且这种付款方式风险比较大。分期付款对购房者比较有利,尤其对于期房项目,购房者可以按工程形象进度分几次向开发商支付房款,直至商品房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尾款,这样对买卖双方都比较公平。其他方式主要是指买卖双方协商的结果,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买卖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任何付款方式及期限都是允许的。本款在购房实践中主要涉及银行贷款的问题。一般情况下,贷款买房必须先支付不低于购房款30%的首付款,其余部分由购房者按月向银行偿还。以按揭方式购房,除负担银行的利息外,还需支付银行的律师费、保险费等费用,虽然有些费用由购房者来负担是不合理的。需要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购房者一般对出现银行拒绝贷款的情况下购房合同是否有效及首付款如何处理的问题没有作出约定,如果将来
    2023-06-10
    429人看过
  • 买卖双方如何确定商品价格
    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标准:1、买卖合同的标的物须为法律允许买卖的物,禁止或者限制流通物不能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2、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出卖人所有或有处分权的物。3、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无须现属于出卖人。4、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无须现已存在。5、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无须买卖时已特定。6、买卖合同的标的物须非出卖人特为买受人制造或由买受人提供制造所需要的大部分重要材料的物。保险标的物什么意思保险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商业买卖合同中的特定名词,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标的物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合同标的是多种多样的,一般地有四类:一是有形财产,指具有社会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有形物,如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货币和有价证券等;二是无形财产,指具有社会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不以实物形态存在的智力成果
    2023-07-22
    271人看过
  • 如何确定买受人支付价款的方式
    一、如何确定买受人支付价款的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二十六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价款。对价款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二项和第五项的规定。第六百二十七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支付价款。对支付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出卖人的营业地支付;但是,约定支付价款以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为条件的,在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的所在地支付。第六百二十八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第六百二十九条规定,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接收或者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买受人接收多交部分的,按照约定的价格支付价款;
    2023-05-03
    336人看过
  • 卖方或买方需支付的增值税?
    就一项买卖合同而言是销售方纳税,购货方地税(不交税),然而,所有的企业或商店没有只买不卖的,一个企业只要有买卖,就都要交税,所以,交增值税买方和卖方都要交税增值税的实际纳税人就是最终使用者或是最终消费者。买方可否告卖方倒卖土地罪可以,《刑法》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处罚对象是卖方而不是买方。所以只处罚卖土地的一方。《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
    2023-07-10
    189人看过
  • 买卖合同买方交付价款如何确认
    一、买卖合同买方交付价款如何确认对价款的确定,如果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对价款作出明确约定的,则应按其约定确定;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对价款未作约定或者约定并不明确的,应按以下原则确定合同的价款:1、当事人对价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此时所指的交易习惯包括在商业交易中形成的各种各样的价款确定习惯,如一些贸易术语,即在多次交易过程中形成的将费用与标的物价格本身进行挂钩后形成的一揽子价格术语等,又称为价格条件或者贸易条件等。2、按照上述方法仍然不能确定价款时,价款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二、买卖合同中交付地点如何确定一般通过协议确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
    2023-05-06
    238人看过
  • 预付款能否退回,商品房交房款?
    可以。买房子交了购房预付款是可以退的,但是前提是卖方所交付的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房产的实际面积等与合同中写明的面积或者是其他方面存在巨大的差距,或者是因不可归责与双方事由而导致预售合同未签订的,在这两种情况下,买方就可以向卖方请求返还购房预付款。购买商品房交了首付还能退吗?购买商品房交了首付可以退,但是需要满足以下退房条件:延期交付房屋的;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的;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房子产权不清楚,如存在抵押、联建或其他经济纠纷。由于购房者自身原因想要退房的,应当按照合同具体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
    2023-07-07
    210人看过
  • 仅仅就合同货款支付首付款,违约金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违约金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二、仅仅就合同货款支付首付款,违约金计算方式是怎样的违约金的计算一般是依据双方所签署的协议来约定的,在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情况下则根据法律相关的条款来进行违约金的计算。《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
    2023-04-20
    117人看过
  • 未取得房产证回迁房能否买卖,买卖双方签订的回迁房买卖协议能否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该条真实的立法意图不在于禁止预售商品房的再转让,而在于方便行政管理,不属于合同效力取缔性规范。只要是出卖人有《拆迁协议》和《回迁证》,即取得对房屋的准所有权,有权对其所安置的房屋进行处分。因此,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在取得《房地产证》之前,可以转让房屋,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有效。一、预售合同转让要有哪些条件才可以转让房屋预售合同是不可以转让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第七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
    2023-06-20
    466人看过
  • 商品房卖方退款买方怎样理赔
    (一)先找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再诉讼。如果满足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最好还是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这样可以省去诉讼费用。(二)索要违约金及相关税费。如果是开发商违约导致退房,双方也在合同里约定了违约金,那么开发商须按约定赔偿。赔偿金除了房屋全价款及相应的利息外,还包括业主前期已支出的一些费用,如印花税、购房契税、交易手续费、测绘费、登记费、利息损失、购房代理费及律师费等,这些都算入消费者实际损失范围内,由开发商补偿。(三)首付、月供利息都可获赔。在退房款方面,采用一次性付款的购房者可直接要求开发商退还自己所付款项及相应利息。但通过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情况则要相对复杂些。实践中,都是开发商将应退购房款分成两部分,属于买家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还给买家,属于买家向银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还给银行,并视为买家已向银行提前还款。银行接收还款并终止与购房人的借款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
    2024-08-07
    482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的计价方式与面积标注
    商品房买卖的计价方式有三种: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按建筑面积计价以及按套计价。商品房的面积分为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实得面积。商品房交易中的商品房分现房和期房,现房因已测量完成,面积固定,但现在开发商采取的一般为商品房预售方式,也就是期房,套内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较大,所以多采用按建筑面积计价。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使用面积和套内墙体面积及阳台面积组成。人们常说的实用率是指套内建筑面积与建筑面积之比,使用率是套内使用面积与建筑面积之比。根据《住宅设计规范》、《房产测量规范》的有关规定,房屋使用面积是指房屋户内实际能使用的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投影计算,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也未包括阳台面积。根据《房产测量规范》的有关规定,房屋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切具备
    2023-05-31
    452人看过
  • 中介费由买方或卖方支付?
    按照大多数人购买二手房的情况来看,二手房的中介费大多是由买家来支付的,当然这也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具体由谁支付也要看买卖双方的协商。其实主要还是看谁主动找到谁,情况不同结果也就不同,如果是业主急于卖掉房屋;当然也可以要求由业主来支付中介费,如果是购房者急于购房,找到中介,那么大多是由购房者支付中介费。找中介卖房中介费谁出卖房的中介费,一般由买卖双方共同承担。一般状况下品牌中介应该向买家收取2%,卖家1%,不过具体交纳比例还是依据情况而决定,毕竟有很多卖方的中介费都是不用缴纳的,多由买方支付。中介收费规范:1、中介费:一般现金按1%,借贷按2%计收中介费。2、借贷工作费:按成交额1%收取。3、担保费:单个中介公司额定收取0.5%的销售确保工作费,俗称“担保费”。4、授权房地产注册工作收费,不超过500元/宗。5、授权借贷工作收费,不超过300元/宗。6、处理房产入住有关手续收费,不超过200元
    2023-07-06
    406人看过
换一批
#拍卖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买受人
    词条

    买受人又称买方,是买卖合同中约定支付价金的人;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购买房产的单位和个人。 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 更多>

    #买受人
    相关咨询
    • 所以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预购方是否可以分期支付价款,而不是分期支付?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07
      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预购方于多数情况下是分期支付房屋的价款,这种作法类似于分期付款买卖,但它不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其原因有三: 一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在合同生效后必须交付给买受方,这样才能实现买受方的经济目的。可见,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必须是现实存在的物。但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作为标的物的商品房尚不存在或尚在建造中; 二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买受方在接受标的物后,尚有二期以上的价款需要支付
    • 未签合同仅交预付款能否索回买方提供的全款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1
      根据相关法律及其司法解释规定,如果预付款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可将预付款一部分或者全部抵押作违约金或者赔偿金,余款应退还给预付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具体可参考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
    • 商品买卖合同仅凭对账单能够认定双方欠款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07
      当然不能了。买卖合同,发货要有发货凭证,收货要有收货凭证,付款要有付款凭证,这些都是直接的证据,代表着真实即时发生的事情。而对账单只是发货收款的记录,它的产生并不在收货或付款的当时,未必反映真实情况,不能作为凭证。
    • 买受人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购房款能否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29
      对于买受人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购房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中,如买受人有证据举证证明确因信贷政策的变化而不能办理合同约定的按揭贷款,且双方对付款方式无法协商变更,而请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可予以支持。但合同有明确约定的除外。 为控制房地产价格的过快上涨,许多地方人民政府根据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的规定,出台了相应的限购政策
    • 买方交付商品后卖方迟迟不付款怎么办?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2
      买卖双方如果在签订买卖合同的时候对商品的交付和付款事项都约定清楚的话,那么双方就需要按照各自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作为卖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完交付商品的义务后,买方在检查商品符合合同约定之后就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付款给卖方。如果买方没有理由拒绝付款或者拒绝付款的理由卖方不同意时,卖方可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强制买方支付合同价款。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