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名字就是共同财产了。如果是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一、一方按揭买房离婚时如何处理
一方按揭买房离婚时的分配方式如下:
一、如果房产登记了夫妻双方名字的,则离婚时该房产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
二、如果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还贷的,则房产证登记一方名字的,离婚时该房产就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婚后是夫妻共同还贷的,则获得房产的一方应当给予对方补偿。
三、如果是婚后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购房的,则不论是否登记夫妻双方名字,离婚时都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二、离婚诉讼中房屋财产增值部分如何去分割
夫妻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的分法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一方在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并且将房屋的产权登记在一方的名下的,而且婚前已经取得了房屋的产权证,房产的增值部分可以认定为房产方的个人财产;
2、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款并且按揭贷款付完了全部的购房款,房屋的产权也是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婚后却以夫妻共同财产还房贷的,以共同的还贷额占全部房款的比例计算分割增值财产;
3、一方在婚前买的房屋,但是另一方在婚前或者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了名字,房产的增值部分就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4、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婚后购买,该房不论登记在谁的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增资部分也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三、夫妻一方购房能分割吗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
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
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
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均等分割。
6、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
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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