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某犯故意伤害罪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1:45:25 281 人看过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10)普少刑初字第80号

公诉机关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闫某4月24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静安区看守所。

按照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决定,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静检未诉[2010]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闫某犯故意伤害罪,于2010年5月2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2010年5月27日立案,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宋宪琳依法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闫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闫某于2009年7月17日凌晨1时30分许,因刘某(已判决)的纠集,与王某、王某、孟某等人(均已判决)至本市某西路1434号弄堂内,共同参与殴打被害人吴某。经鉴定,被害人吴某头部遭他人外力作用,致右顶骨骨折伴右顶部硬膜外血肿等,其损伤已构成重伤。

2010年3月25日,被告人闫某在山东省威海市三角集团卡客二车间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上述事实,被告人闫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被害人吴某的陈述,同案犯王某、王某、刘某的供述,证人证言及辨认笔录,被告人闫某的供述,验伤通知书,上海市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书》,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2009)静刑初字第424号刑事判决书,公安机关出具的工作记录,吉林省辉南县公安局杉松岗镇分局出具的户籍资料及证某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在法庭的审理过程中,本院了解到被告人闫某系外地来沪的未成年人,自幼在原籍读书至初中毕业,后在外地打工,2009年来沪至本市静安区大唐时代烧烤店打工,此次犯罪系初犯,无犯罪前科记录。

本院认为,被告人闫某与他人共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符合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有关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故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依法应予处罚。本案系共同犯罪案件,被告人闫某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对较小,又因被告人闫某犯罪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减轻处罚。被告人到案后自愿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

被告人闫某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在于其法制观念淡薄,交友不慎,江湖义气浓厚,为帮助同乡而伤害被害人,因此触犯刑律。希望被告人闫某从本案中吸取教训,今后要加强学习,增强法制观念,规范自己的言行,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为了严肃国法,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闫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0年3月25日起至2011年8月24日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副庭长袁良

二O一O年六月四日

书记员唐良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7日 03: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犯罪构成相关文章
  • 樊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拘
    银川市一名清洁工被男子樊某砍伤的消息。9月16日,金凤区黄河东路派出所民警介绍,樊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警方介绍,9月6日6时许,黄河东路派出所接110指令:金凤区盈南家园二期21号楼下,有一男子挡住滕某某的车,不让其离开。民警赶到后,报警人滕某某反映,其早晨到盈南家园二期21号楼下接妹妹,准备离开时,男子樊某挡住车,并在车里翻找东西,双方为此发生争执,同时报警。就在双方等警察的过程中,清洁工吴大叔到小区内清理垃圾,与滕某某纠缠半天的樊某突然跑到吴大叔面前,向吴大叔要钱。要钱过程中,吴大叔与樊某发生争执,樊某用改锥戳吴大叔的胳膊,而吴大叔拿起耙子追打樊某,被小区保安制止。此后,樊某又与滕某某继续纠缠,不让滕某某离开。民警现场询问樊某时,樊某表现十分反常,乱喊乱叫。民警现场调查询问时,吴大叔没有向民警反映樊某向他要钱一事,也没有人报案反映被抢劫。民警遂将樊某与滕某某带回派出所了
    2023-06-11
    119人看过
  • 未成年人犯罪:周某某犯故意杀人
    被告人周某某(未满18岁)与同班同学白某某在常州市新北区某中学就读期间,两人多次因琐事发生冲突。2014年5月13日12时许,被告人周某某在高一(4)班教室擦黑板,被害人白某某路过时与被告人周某某发生碰撞,为此双方发生口角。两人各自回到座位后,被告人周某某从自己的课桌内拿出一把单刃水果刀,走到被害人白某某背后,用左手按住被害人肩膀,右手持刀向被害人的左后颈部连刺三刀,后因被害人白某某用左手挡刀而未遂。经检查,被害人头部、颈部、左手背有多处刀伤伤口。经鉴定,被害人白某某所受之伤已构成轻伤二级。裁判结果被告人周某某犯罪时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系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予以减轻处罚。被告人周某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犯罪未遂,依法比照既遂犯予以减轻处罚。被告人周某某在犯罪后,主动拨打110报警,视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周某某无
    2023-06-11
    295人看过
  • 谭某某犯故意杀人罪一案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0)渝二中法刑初字第65号公诉机关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被告人谭某某,绰号“小娃子”男1970年7月12日生于重庆市奉节县汉族小学文化务农。2009年8月24日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被奉节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19日被逮捕。现押于奉节县看守所。指定辩护人钟某,重庆市奉节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渝检二分院诉一刑诉(2010)2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谭某某犯故意杀人罪,于2010年4月2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派检察员熊爱华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谭某某及指定辩护人钟萍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被告人谭某某于1997年入赘余洪菊家,婚后二人经常发生争吵。1998年10月7日下午,被告人谭某某在家中与怀孕足月的余洪菊发生抓打,并将余打伤。后谭某
    2023-06-11
    371人看过
  • 如何区别故意伤害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犯罪特征
    故意伤害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不作为故意杀人罪有哪些条件不作为故意杀人罪的条件如下:1、行为人有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犯罪不作为的前提;2、行为人有履行特定义务的实际可能性;行为人有特定义务但因某种原因不具备履行义务的实际可能性的,不构成犯罪不作为;3、行为人未履行特定义务的不作为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而不是一般的社会危害。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主体,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2、客体特征,故意伤害罪侵犯的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利;3、客观方面特征,故意伤害罪在客观方面须要有伤害行为;4、主观特征,故意伤害罪在主观上表现为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使他人身体受到伤害,并且希望或者放任伤害结果的发生。二、幼儿园教师虐待儿童判
    2023-04-03
    464人看过
  • 王某故意伤害案辩护词
    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受被告人王某的委托,辽宁紫剑律师事务所的指派,由我和王律师担任本案被告人王某的一审辩护人,通过庭前阅卷以及今天的法庭调查,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王某的行为只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并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的定性是不恰当的。理由有两点:第一、被告人王某并无伤害他人身体的主观故意,其找于某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吓唬吓唬郭某夫妇,挡着金某行,不让金某行经营与其相同的摩托车品牌,而且这个吓唬吓唬郭某的想法,也不是王某最先提出来的,而是其丈夫王某山最先提出来,由于自己没有胆量,才让王某去找人,如果王某山明白无误地告诉王某找个人打郭某夫妇,作为妻子,其也不会同意这么做。在卷宗88页王某的讯问笔录里,王某曾对于某说:金某行抢我们的生意,你给想想办法。由此可见,王某是不具有明确的伤害故意的,如果仅凭此句话就认定其有伤害他人的主观故意,未免有些牵强,这样认定,对被告人王某是不公平的,也扩
    2023-04-22
    347人看过
  • 刘某是聚众斗殴罪还是故意伤害罪
    某夜市因争夺地摊,结果刘某数人将我家属打成重伤,对方触犯了什么罪?能判几年?答: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的其他情形除刑法第234条直接规定的故意伤害罪以外,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还明确规定了下列以故伤害罪定罪处罚的情形:1、非法拘禁他人,使用暴力致人伤残的,依照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2、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致人伤残的,按照故意伤害罪定罪从重处罚。3、虐待被监管人,致人伤残的,依照故意伤害罪定罪从重处罚。4、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的,依照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5、聚众斗殴,致人重伤的,
    2023-05-03
    342人看过
  • 程某故意伤害、刑讯逼供案
    原公诉机关:山西省晋城市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程*浩。泽州县公安局刑警三中队民警。因涉嫌刑讯逼供罪,2000年8月1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7日被逮捕。现押陵川县看守所。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李-刚。泽州县公安局刑警三中队民警。因涉嫌刑讯逼供罪,2000年8月2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4日被逮捕。现押陵川县看守所。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王*体。泽州县公安局刑警三中队副队长。因涉嫌刑讯逼供罪,2000年8月1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7日被逮捕。2001年2月13日被晋城市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晋城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程*浩、李-刚、王*体犯故意伤害、刑讯逼供罪一案,于二OO二年三月八日作出(2002)法刑初字第1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程*浩、李-刚、王*体均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认为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
    2023-06-03
    196人看过
  • 故意伤害罪中累犯和故意伤害过大如何定罪
    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害程度量刑,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根据法律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犯故意伤害罪有什么处罚触犯故意伤害罪的处罚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二、故意伤害罪如何判刑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他人身体轻伤以上,重伤以下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造成他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造成他人死亡或者特别残
    2023-04-03
    327人看过
  • 才算故意伤害罪还是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通常表现为破坏人体组织的完整如断手指、挖眼睛等和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如使人失去听觉、视觉、神经机能失常等。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为:(1)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2)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3)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致人轻伤的,则须已满16周岁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故意伤害罪赔偿怎样计算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
    2023-07-29
    270人看过
  • 故意伤害犯罪的含义
    刑事责任年龄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如致人重伤的,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故意伤害罪具体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首先必须有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然后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且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财物可以定什么罪故意伤害他人财物能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伤害他人财物一般会按照故意伤害他人财产罪来进行处理,对于此罪轻者就会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对于比较严重的一般就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他人的财产是不准任何人进行侵犯的,对于违法者不管侵犯的是属于个人的财产还有属于公有的财产这都是会受到严重的处罚。故意毁坏财物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但是,如果行为
    2023-07-04
    413人看过
  • 章某指控杨某故意伤害自诉案辩护词
    章某指控杨某故意伤害自诉案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我们依法担任被告人杨某的辩护人,根据与本案有关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提出以下辩护意见:一、自诉人的陈述自相矛盾,不足为凭1、自诉人在公安机关陈述说刚追被告到门边,就有一只热水瓶抛到其头上,把自己烫伤了;庭审时则说刚追到门边,被告人就用开水泼她,被烫伤后热水瓶还在被告人手上,之后才自行爆炸。二次陈述自相矛盾,而且差异巨大,可见自诉人陈述随意性相当大,难于令人信服。2、自诉人在法庭陈述被烫伤后,手上、脸上、眼皮上都沾上了玻璃屑。辩护人问他玻璃屑是怎么沾上的,回答是被告人泼水时同时泼过来的。按照自诉人的解释,被告人向她泼水时,热水瓶应该已经爆炸,否则不可能产生玻璃屑——这和自诉人说的被烫伤后热水瓶才在被告人手上自行爆炸自相矛盾。并且按照生活常识,如果泼水时热水瓶已经爆炸,水应该已经洒在被告人身上和地上,被告人怎能将开水泼向三米外的自诉人;如果被告
    2023-06-05
    266人看过
  •  犯故意伤害罪,涉危害公共安全罪
    本文介绍了放火罪和失火罪的区别和构成要件。放火罪需要故意犯罪来危害公共安全,而失火罪则无需故意,只需疏忽或不小心导致火灾发生。构成放火罪,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是放火罪,需要故意犯罪来危害公共安全;而失火罪则无需故意,只需疏忽或不小心导致火灾发生。构成放火罪,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素 材 】 - - 犯 故 意 伤 害 罪 如 何 判 断 是 否 危 害 公 共 安 全犯故意伤害罪是否危害公共安全,是判断该罪行的关键。根据法律规定,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严重程度不同,刑罚也有所差异。但是,无论故意伤害罪行的轻重,都必须满足危害公共安全的条件才能构成该罪行。危害公
    2023-08-31
    201人看过
  • 故意伤害罪伤残赔偿金支持么,故意伤害罪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
    一、故意伤害罪伤残赔偿金支持么故意伤害罪伤残赔偿金支持。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认定。二、故意伤害罪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故意伤害罪不是行为犯,属于结果犯。行
    2023-04-11
    487人看过
  • 故意伤害罪能不能假释,犯故意伤害罪怎样争取缓刑?
    一、故意伤害罪能不能假释可以,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这是司法机关办理取保候审的最主要法律依据。上述第一种情形中所谓的“可能判处”某种刑罚,就是指根据司法机关初步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实,承办案件的司法人员所认定的对其可能判处的刑罚,绝不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所触犯的刑法条文某一条款的法定最高刑,更不是指该条文规定的某种罪名的法定最高刑。第二种情形中所谓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指根据司法机关已经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实,尽管可以认定其所犯罪行比较严重,且根据其对应的刑法条款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
    2023-06-25
    293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犯罪构成
    相关咨询
    • 甲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十五年, 适用对象有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6
      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范围与适用对象有三种:(一)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二)对于故意杀沪沪高疚薨狡胳挟供锚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是剥夺政治权利;(三)对于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甲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不符合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
    • 什么是轻微伤犯故意伤害罪和故意伤害罪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01
      属于故意伤害行为,根据被害人的伤情(需要法医鉴定),确定对方的责任,伤势分为轻微伤、轻伤、重伤。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致被害人轻伤及以上,而轻微伤就是治安案件。对于轻伤,既属于自诉案件(属于自诉案件中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也可以由检察院提起公诉,这里,被害人既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也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无论是刑事自诉还是刑事公诉,都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即由被害人
    • 故意犯罪故意伤害指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02
      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内函不同。 故意犯罪故意伤害故意犯罪是以行为人主观上存在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的社会危害,但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而且这种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 岳阳某地关于故意伤害罪司法解释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8-01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致人重伤的,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 故意伤害罪对方故意轻伤主犯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27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手段极其残忍造成严重残疾的情况,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对于被害人死亡是出于过失。在伤害致人死亡后,立马就自首是法定上从轻量刑的一个情节,不过至于量刑还得由法官依据案件的情况来决定。其中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因一些过激的行为而致人死亡的情况,一般不会被判以死刑。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起刑为10年,适用死刑。在刑事诉讼事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