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诈骗罪的行为有哪些具体方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2 11:42:08 325 人看过

一、借贷式诈骗和民间借贷之间的区别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受害人陷于错误认识并“自愿”处分财产,从而骗取数额较大以上公私财物的行为。借贷式诈骗与民事债权债务纠纷在表现形式上有很多相似之处,如都是以借款为名转移财产、到期无法偿还债务等等。

主要有以下几点:

1、行为人的主观意图不同

诈骗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即行为人在借钱时就具有不归还的意图。诈骗罪以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作为主观构成要件的,因此,诈骗人“借钱”只是其虚构的幌子,主观上根本没有归还的意图。而正常的借贷人在借款时却具有归还的意思,往往只是因为客观原因造成债务不能及时归还。

2、行为人采取的方式不同

诈骗人在借款时都会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手段,导致被害人产生错误的认识,如虚构借款用于某种投资或营利性的活动,又如虚构自已的财务状况,使被害人误信其有归还的能力。而正常借贷中,借款人往往会如实的告知其借款用途,很少采用欺骗的方法。

3、行为人对借款的态度不同

诈骗人在骗得财物后不会考虑归还财物,因此在财物的使用上毫无顾虑和节制,直接造成财物的灭失,如将借款用于赌博、吸毒或个人挥霍;而民间借贷中,借款人本身具有归还借款的能力,或者将借款用于可产生合法收益的途径,以保障归还借款。

二、如何判断行为人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

在司法实践中,很多借贷式诈骗的犯罪人在归案后,总是会提出其与被害人之间是正常的借贷关系,甚至提供借条等证据予以印证,给判断此类案件的性质造成困难。比如,本案中认定罗x兵行为性质的关键,就在于罗x兵当时的真实意图是什么。主观意图存在于人的大脑中,是一种意识形态,无法直接从思维中剥离出来加以认证。往往只能依靠行为人的自我叙述,但真实性值得怀疑,更多的是要接合其具体行为表现一类进行判断,因为“行为是基于人的意识而实施的,或者说是意识的外在表现”。[2]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不能仅仅听信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而是要根据被告人的客观行为以及其他客观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判断,行为人在犯罪中的行为表现往往更能表现出其主观意图。在判断行为人是否是有非法占有意图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行为人借钱的理由与实际用途

在正常的民间借贷中,借款人会告知债权人借款的真实用途,让债权人知晓借出资金的用途和风险,从而做出决定。而在诈骗案中,犯罪人通常会编造一些虚假的借款用途,如投资、工程建设等正当而且有丰厚利润的项目,使被害人产生其借出资金安全并能及时收回的错误认识。而实际上,犯罪人在获得借款后会将钱用于一些高危或者无法收回资金的活动,如用于赌博、供自己挥霍等,从而导致被害人的资金无法收回。行为人对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会反映出其借款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而借款时的理由与实际使用的异同,也可以反映出行为人在借款时是否有虚构事实或隐瞒真象的客观行为,是考察行为人主观心态的重要依据。

2、行为人借款时的财务状况

行为人借款时的财务状况是判断其是否准备归还借款的重要因素,行为人财务状况结合其对借款的用途,能够准确把握行为人的真实心态。在很多诈骗案件中,犯罪人在本人负债累累或者没有任何偿还能力的情况下,通过虚构事实将自已装扮成富人或具有偿还能力,如谎称拥有房屋、土地、豪车等,在骗得借款后大肆挥霍,造成借款无法归还,此类情形应当认定行为人在借款时就没有偿还的意图。反之,如果行为人本人具有较好的财产条件,虽然通过虚构理由等手段获得了借款,并用于了赌博等活动造成借款无法按时规还的,但其所拥有的其他财产,如房产、汽车、股票等,能够保证债权人利益不受损失的,应当认定行为人在借款时具有归还的意图,不应认定为诈骗。

3、行为人是否有掩饰真实身份或隐匿行踪的行为

在借贷式诈骗中,犯罪人在犯罪之前会利用假名、假住址或假证件来掩盖真实身份,在得手后便销声匿迹。还有的犯罪人虽使用真实身份,但在骗得借款后或被害人追偿过程中,又通过更换手机号码、变更居住地点等方法来隐匿行踪,这些行为也能够反映出行为人不愿归还借款的主观心态,是判断行为人性质的重要依据。

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意图过程中,应当结合以上三点进行综合的分析和判断,准确把握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0日 22: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债务纠纷相关文章
  • 民事法律行为代理的具体包括哪些方面?
    一、以代理权产生根据的不同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委托代理,又称意定代理,即代理人依照被代理人授权进行的代理;法定代理,是根据法律的规定而直接产生的代理关系,主要是为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而设定,如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代理;二、以代理是否转托他人分为本代理和再代理。本代理;再代理。再代理又称复代理,指代理人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转托他人实施代理的行为。与此相对,由代理人亲自进行的代理则为本代理;三、以是否以被代理人名义从事代理分为显名代理和隐名代理。显名代理。所谓显名代理是指代理人所进行的代理行为,必须以被代理人本人的名义进行;隐名代理。所谓隐名代理,是代理人虽未以本人名义为法律行为,但实际上有代理的意思,且相对人明知或应当知道,从而在法律上亦发生代理的效果。追认是民事法律行为吗追认是单方法律行为。无权代理行为,一经本人追认,代理行为即为有效,对本人和无权代理相对人
    2023-07-12
    278人看过
  • 侵权的行为具体包括哪些方面
    一、侵权的行为具体包括哪些方面侵权行为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特殊侵权行为包括产品侵权、机动车事故侵权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零二条【产品生产者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法律适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二、民事侵权构成要件是什么民事侵权构成要件是:1.发生侵权的行为,侵犯他人财产或者对他人身体造成了损害;2.侵权行为对被侵害人造成损害;3.侵权行为和造成的损害有必然的联系;4.侵权人实施的侵权行为是有过错的。三、侵权责任要赔偿多少1.侵权责任要赔偿的数额一般是侵权人给权利人造成
    2023-06-14
    328人看过
  • 单位诈骗具体指哪些行为
    一、单位诈骗具体指哪些行为单位诈骗有集资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举报公司诈骗行为有什么方法举报举报公司诈骗行为方法具体如下:1.如果是被欺诈或者没有履行合同规定的,那么可以去劳动局进行投诉,要求其进行仲裁;2.如果是商业虚假欺诈的,那么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到当地法院进行相关操作,要求赔偿;3.如果有证据构成诈骗罪的,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工商部门投诉。三、诈骗罪可以判缓刑吗诈骗罪只要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有缓刑。如果行为人犯诈骗罪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犯罪情节符合较轻标准、确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且宣告判缓刑不会对其所居住社区产生重大不良影响的,就可以适用缓刑。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
    2023-11-25
    239人看过
  • 贷款诈骗罪有哪些具体情形
    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5、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律师补充:贷款诈骗罪情节严重的情形:(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的;(2)挥霍贷款,或者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3)隐匿贷款去向,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4)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5)假冒他人名义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
    2023-05-06
    478人看过
  • 辩护词诈骗民间借贷方面怎么写?
    一、民间借贷诈骗辩护词怎么写?民间借贷诈骗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广东某某律师事务所受被告人弟弟委托,指定李某某律师担任涉嫌诈骗一案被告人罗某某一审阶段的辩护人。通过会见、阅卷、询问受害人及证人等,辩护人现就相关事实与法律依据发表如下辩护意见:1、涉案金额应结合银行转账记录认定,且超出法律规定比例的利息应从中扣除起诉书根据被告人给两个被害人出具的借条(其中,张某190万元,李某70万元)认定案涉金额为260万元,有失客观。2、被告人向张某借款存在伪造公司印章行为,目的是让张某相信他并借款,这属于民事欺诈,向李某借款则不存在欺骗行为民事欺诈与诈骗罪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只是由于客观原因,一时无法偿还;而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非因为客观原因不能归还,而是根本不打算偿还。根据主客观相一致原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认定,既要避免单纯根据损害后果客观归罪,也
    2023-06-03
    216人看过
  • 具体哪些行为会触犯票据诈骗罪
    以下行为会触犯票据诈骗罪:1、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2、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3、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4、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5、其他。票据诈骗罪行为方式(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这种情形是指行为人以伪造、变造的金融票据冒充真票据进而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这种形式的犯罪要求行为人在使用票据时,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如果行为人在使用汇票、本票、支票时,确实不知道该票据是伪造、变造的,则不构成本罪。(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这种情形是指利用已经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进行诈骗行为。这里所说的作废的票据,是指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不能使用的票据,它包括《票据法》中所说的过期的票据,也包括无效的以及被依法宣布作废的票据,还包括银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作废的票据。构成这种形式的犯罪,要求行为人
    2023-08-10
    214人看过
  • 诈骗罪与借款的区别有哪些方面
    贷款诈骗罪和诈骗罪区别:1、客体不同,贷款诈骗罪的客体是国家、公众贷款的所有权和国家有关金融信贷的管理制度,而诈骗罪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2、立案标准不同,贷款诈骗罪的认立案标准为1万元以上,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在3000元以上。一、诈骗案怎样算是证据不足没有可以定案的证据就算证据不足。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违法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已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
    2023-03-05
    167人看过
  • 如何区分民间借贷与诈骗行为
    二者主观意图上不同,民间借贷行为的借款人没有将借款据为己有的意图,有明确的还款目的及还款行为;诈骗行为人主观上就是想将钱款占为己有,自始至终就没有还款目的,更没有还款行为。“不还钱就进监狱”是许多民间借贷纠纷中债权人的想法,但这不符合法律的逻辑,因为民间借贷行为与刑事诈骗行为是有本质区别的。首先,两种行为人在主观意图上是完全不同的,民间借贷行为的借款人没有将借款据为己有的意图,有明确的还款目的及还款行为,不能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完全是由于客观原因。而诈骗行为人主观上就是想将钱款占为己有,自始至终就没有还款目的,更没有还款行为,其伪造投资项目、假借借款合同让受害人自愿交出钱款;其次,如何判断两种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呢,民间借贷的出借人应首先核实借款人的身份信息,可以通过网络工商查询的方法,然后尽可能详细地考察借款人投资的项目以便预测自己出借钱款的风险,其实借款利率的高低本身也反映着借款的风险,高回报
    2023-06-13
    116人看过
  • 贷款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具体有哪些区别
    一、贷款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具体有哪些区别贷款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的区别:1、合同欺诈是指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置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或者合同一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表达错误意图,从而与对方签订或者履行合同;2、欺诈性贷款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原因,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证明文件或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担保以及其他虚假事实隐瞒真相、欺诈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大量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
    2024-02-10
    224人看过
  • 整治民间借贷行为的具体对策是什么
    一、金融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提高服务水平1、在坚持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的前提下,适时对那些经营管理水平较高,产品有市场竞争能力,能够还本付息的企业加大信贷投入力度,支持其合理的资金需求。2、努力改善服务水平,利用现代技术为居民提供简便、快捷的存款服务。3、各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在向大中型企业或大项目倾斜的同时,也应该适当满足地方经济发展的合理资金需求,以缓解资金供求矛盾。4、人民银行应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政策引导,要设立支农贷款比例、农户贷款发放量、发放户数和资金回收率等若干指标,加大信用社支农服务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力度。5、金融部门要创造条件,积极开拓融资市场,为企业直接融资创造条件,从而规范企业行为,同时也为投资者正确地把握投资方向提供稳妥的金融条件。二、要制定完善合理的民间借贷法规和办法,正确引导民间借贷行为鉴于目前民间借贷普遍存在且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国家或相关部门要尽快制定《民间借贷
    2023-06-01
    403人看过
  •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具体特点有哪些?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特点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借款人大多未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借贷合同;借款的手续不完备;主要发生在熟人之间;担保方式不明确;借款目的不明确;以及利息过高等。一、贷款合同关系中没有约定利息该怎么办贷款合同关系中没有约定利息,人民法院不支持贷款人主张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以下情况:1、非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对借款利息约定不明确,贷款人主张利息的;2、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3、借款人自愿支付利息,或者超过约定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者违约金的,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干预。三、民间借贷罪与集资诈骗罪有什么区别呢集资诈骗罪与民间借贷的区别有:1.借款的目的:民间借贷主要是出于生产经营上的需求而进行的短期借贷行为,借来的资金是用来救急的,以便更加顺利地进行生产经营,而且等到资金流
    2023-03-06
    318人看过
  •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借贷合同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借贷合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借贷合同违反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借贷合同是由行为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而订立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1、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借贷合同违背公序良俗的;贷款人套取金融机构的贷款转贷而订立的借贷合同;以及无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与不特定对象订立的借贷合同等。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
    2023-07-08
    249人看过
  • 民间借贷中担保的重要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对于民间借贷活动而言,抵押担保至关重要。通过设立特定债权的担保措施,债务方能够按期望获得所需的资金支持,并且保留着对抵押物的转让或者使用权利。尤其在采用实物作为担保财产的情况下,债务方既实现了信贷融资的目标,同时也可充分发掘并利用该特定实物的潜在价值,使得实体本身所具有的价值和实际使用功能得到全面体现。而这,正是资金流动的深度含义在现实实践中的生动表现。《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2024-08-06
    460人看过
  • 骗保行为具体有哪些2024
    法律综合知识
    一、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1.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保基金的;2.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3.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4.为不属于医保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的;5.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6.挂名住院的;7.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8.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二、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1.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2.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3.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4.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5.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三、参保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1.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保基金的;2.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
    2024-01-11
    258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债务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债务纠纷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因债务履行、债权债务清偿等问题而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当发生债权债务纠纷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 ... 更多>

    #债权债务纠纷
    相关咨询
    • 民间借贷可以告诈骗吗,民间借贷诈骗的行为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10
      民间借贷属于民法范畴当中的合同关系,一方欠钱不还是违反的合同义务,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和违约责任。 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的行为主体通过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两种方法,使被害人产生错觉而“自愿”交出财物。 所以民间借贷和诈骗最大的区别就是借款人是否使用了欺骗的手段,多数来说诈骗一般是骗人去投资、入股而不是借钱,只要是借钱就有
    • 欺骗罪在诈骗方面有哪些行为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2-27
      诈骗罪中的诈骗行为,表现为行为人想受骗者表示某种虚假的事项,我国刑法解释论上习惯于采用行为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表述。 所谓的虚构事实是指捏造客观上并不存在或者根本不可能发生的事实。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虚构的事实,既可以是全部的事实,一鞥可以是部分的事实; 行为人虚构的事实,既可以由行为人通过提出某种证据予以证明,也可以不提出任何证据。
    • 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表现有哪些,信用卡诈骗罪的具体行为方式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6
      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信用卡诈骗罪具体行为表现形式: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是信用卡诈骗罪的重要表现形式。伪造信用卡主要有两种行为表现,一是完全模仿真实信用卡的质地、模式、版块、图样以及磁条密码等非法制造信用卡;二是在真实信用卡基础上进行伪造,如在空白信用卡上输入其它用户的的真实
    • 保险诈骗的行为具体有哪些方式,具体规定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8-07
      保险诈骗的行为的方式: 1、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2、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3、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4、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 集资诈骗罪民间借贷具体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05
      非法集资需同时具备“四个条件”:(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通过媒体、推介会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四)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个人向30人以上吸收存款;单位向150人以上吸收存款。同时,《解释》还规定:“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集资。 在“四个169817条件”基础上,最高法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