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怎么办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5 09:00:37 161 人看过

一、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怎么办案

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不予起诉: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二、什么是审查起诉阶段

审查起诉阶段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法律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法定不起诉情节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三、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的时限究竟有多长时间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一规定是长期审查起诉经验的总结,是符合准确、及时办案要求的。

哪些案件可以决定不起诉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法院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比如在侦查当中把事实搞错了,或者对法律理解有误,把不属于犯罪的情况当作犯罪来追究,或者把无辜的人误认为是犯罪嫌疑人,也有的是因为行为人是精神病人或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依照法律规定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等等,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对于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应当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者自行侦查,一般情况下,检察院不应当不经过补充侦查的程序而直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只有经过补充侦查后,仍然证据不足,才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比如经过补充侦查,仍然缺乏定罪的主要证据或基本的证据,或者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又无法查证属实,各种证据之间有矛盾,不能合理排除,有可能得出其他结论的,等等,都属于证据不足的情况。但是不是一定要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后,才能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法律没有要求。即便案件只经过一次补充侦查,只要人民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而又没有必要进行第二次补充侦查的,就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形:第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第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第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第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第五,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对这种情况,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这主要是指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如有的犯罪是初犯,且没有造成较严重的后果,有的是过失犯罪,情节也比较轻,不判处刑罚,更有利于对其本人的教育。另一种情况是,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应当或者可以免除处罚的,如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犯罪未遂、犯罪中止、或属于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等,刑法对这些情况分别都作了具体规定,其中有些可以免除处罚,有些应当免除处罚。

在公安机关将刑事案件移送给人民检察院之后,检察院需要按照规定对移送的案件做出审查,看是否符合提起公诉的条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2: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主刑相关文章
  • 检察院能否在在审查起诉阶段更改罪名
    一、检察院能否在在审查起诉阶段更改罪名?检察院可以在审查起诉阶段更改罪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确对司法机关变更罪名予以肯定,且没有设定程序规制。实践中,司法机关罪名变更包括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中拟定罪名的变更,也包括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对公诉机关或者自诉人指控罪名的变更。审查起诉阶段的更改:《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这一条款支持了检察院变更罪名。审判阶段的更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41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
    2023-06-04
    374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新犯罪事实怎么办
    1、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有新的犯罪事实,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起诉,或者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2、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3、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一、检察院如何就证据的关联性进行审核1、对同一的证据,要审查其所反映的内容前后是否一致,有
    2023-02-27
    492人看过
  •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如何应对案件?
    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不予起诉: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审查起诉阶段:1、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2、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3、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
    2023-08-06
    309人看过
  •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刑事辩护律师的作用
    审查起诉阶段也就是公安机关侦查完毕、人民检察院接手案件进行审查的阶段,当然这是指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的案件而言,对于检察院自行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按现在的规定,还是检察院自行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的内容主要看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罪名是否准确恰当,是否有遗漏罪行,是否符合起诉条件,是否需要补充侦查等等。鉴于检察院对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权行使上述职权,所以,在该阶段聘请辩护律师,对某些案情复杂,事实并不清晰的案件,尤其是经济犯罪案件、职务犯罪案件、团伙犯罪案件来说,通过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具体案情,查阅案卷资料,诉讼文书和技术性文件,与承办的检察官沟通,有可能改变案件的走向。当然我说的并不是全部刑事案件都这样,有些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案情简单的案件可能有区别。有的当事人或者其家属认为,刑事案件最终的结果与检察院关系不大,主要在法院,这种认识是错误的。法院的职能是作为中立的审判机关
    2023-04-30
    335人看过
  •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需要完成哪些任务?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任务包括三个方面:彻底查明是否有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或罪行被遗漏,确保犯罪事实、情节清晰明确,证据确凿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准确无误,调查清楚是否有附带民事诉讼以及侦查活动的合法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任务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必须彻底查明是否存在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或者罪行被遗漏的情况;2.必须确保犯罪事实、情节清晰明确,证据确凿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准确无误;3.必须调查清楚是否有附带民事诉讼,以及侦查活动的合法性。 检 察 院 在 审 查 起 诉 阶 段 需 要 确 保 哪 些 方 面 的 清 晰 明 确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需要确保案件事实的清晰明确,证据的充分性和法律适用的正确性。具体来说,检察院需要对案件进行全面的审查,收集、整理案件相关证据,并对证据进行客观、全面的分析和认定。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还需要对案件的法律适用进行深入的研究,
    2023-09-03
    238人看过
  • 案件在检察院起诉阶段是否可以查阅材料
    案件在人民检察院起诉阶段,可以查阅材料。刑事案件移送至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开始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的,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的辩护人要查阅案件材料的,应当经过人民检察院的许可,未经许可,不可以查阅。检察院起诉阶段可以办取保候审吗只要符合条件案件到了检察院同样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如果案子移送到检察院是为了批准逮捕,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在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或情节轻微不需要批准逮捕的情况下),由公安局取保候审,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后,继续移送检察院批准逮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
    2023-07-23
    402人看过
  • 检察院审查批捕是在哪个阶段
    检察院审查批捕是审查起诉阶段,但是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批准逮捕之后,公安机关还有两个月的侦查期限,而案件疑难复杂的还可以延长侦查期限。因此,检察院批准逮捕时,仍然属于侦查阶段。审查批捕指的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逮捕人犯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审查批示的活动。《刑事诉讼法》第8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人犯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审查批捕是逮捕程序的中心环节。人民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逮捕人犯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后,应在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不批准逮捕或补充侦查决定。公安机关对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可以要求复议。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捕中,如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应通知予以纠正。一、审查起诉和审查批捕有什么不同?1、活动目的不同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免予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审查批捕指的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
    2023-03-24
    354人看过
  • 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节假日计算在期限内吗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上述审查起诉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已被羁押而言,对于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法律未规定审查起诉期限,但检察机关应抓紧时间进行审查,不得拖延时间。法律规定办案期限,主要是根据司法机关的办案水平和实际需要进行考虑的,既要保证司法机关有足够的时间审查案件,如检察院在审查案件过程中要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要对各种证据进行核查,有的还要进行技术鉴定,对证据不够充分的,检察院可以自行进行侦查,以保证做到准确、不出差错;同时又要防止办案时间过分延长,使案件久拖不决,不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以下内容:1、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正确定罪量刑的前提,查明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正
    2023-08-17
    82人看过
  • 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可以行使哪些权利
    调查取证权是指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有权向有关单位、个人进行调查、收集证据。(1)阅卷权的3种行为:A.查阅;B.摘抄;C.复制。(2)阅卷的范围:A.审查起诉阶段。自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阅卷的范围仅限于2项【律师法规定为"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①本案的诉讼文书:包括立案决定书、拘留证、批准逮捕决定书、逮捕决定书、逮捕证、搜查证、起诉意见书等为立案、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以及提请审查起诉而制作的程序性文书。②本案的技术性鉴定材料:包括法医鉴定、司法精神病鉴定、物证技术鉴定等由有鉴定资格的人员对人身、物品及其他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鉴定所形成的记载鉴定情况和鉴定结论的文书。B.审判阶段[自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阅卷的范围: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律师法规定为"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a.公诉案件仅限4个内容:①起诉书;②证据目录;③证人名单;④主要证件复印件、照片等。b.自诉案件包
    2023-02-22
    498人看过
  •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让签认罪认罚书多久去法院
    检察院让签认罪认罚书和起诉至法院的时间并无直接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一、签认罪认罚书应遵守哪些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一)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
    2023-06-28
    321人看过
  • 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可向检察院提供哪些服务
    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可向检察院提供咨询、查阅、摘抄、复制有关案件材料、会见犯罪嫌疑人或与犯罪嫌疑人通信、调查、收集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提出辩护意见。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免予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一、审查起诉中证据审查审查起诉阶段审查判断证据的重点是对证据“三性”的审查l、从证据的“合法性”来审查,主要审查证据是如何形成的、是由谁提供或收集的,收集的方法是否正确,证据的形成与收集是否受到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具体地说就是要审查有关人员是否出于不良动机,提供虚假的证据;有关人员是否因生理上、心理上、认识上、表达上等原因,提供了不实的陈述;侦查人员收取证据的手段是否正确、合法,固定保管证据的方法是否科学等。2、从证据的“客观性”来审查,就是要审查判断证据所反映的事实与待证的案件事实是否存在着客观的内在联系,有什么样的联系,能证明案件中的什么问题,内容本身是否合理,有
    2023-02-27
    106人看过
  • 案件在检察院起诉阶段,什么时候能到法院
    一般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拘押后六个月左右能够宣判,有特殊情况还可以延长。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可以延长半个月。如果有退回补充侦查、另有其他罪行等情况,上述期限还要重新计算。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一、取保候审后多久可以结案取保候审一般要经五到六个月左右的时间结案,取保候审后具体期限有:1、取保候审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2、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二、案件重新调查的条件是什么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人民检察院
    2023-03-27
    498人看过
  • 审查起诉阶段的抢劫辩护意见检察院会受理吗
    一、审查起诉阶段的抢劫辩护意见检察院会受理吗?1、抢劫辩护意见检察院会受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2、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
    2023-04-19
    289人看过
  • 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签了认罪书可以从轻处罚吗
    一、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签了认罪书可以从轻处罚吗?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签了认罪书可以适当从轻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二、只有嫌疑人认罪的口供能单独定罪吗?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相印证,是不能定罪和量刑的;没有口供,但有其他证据可以相互印证,并且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也可以定罪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只要有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定罪没有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文
    2023-06-04
    391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主刑
    词条

    中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其中管制为中国独创。 在主刑的执行当中,适用范围最为广泛的应是“徒刑”的执行,“徒刑”的执行可以分为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两种,两者都是放在固定的执行场所当中执行。... 更多>

    #主刑
    相关咨询
    • 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超过半年的案件怎么办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05
      1、表述不清,无法具体分析。2、如为刑事案件,法律未规定立案后的侦破时间,很多案件20、30年不能侦查终结,起诉判决。你要积极提供线索,督促公安机关抓紧侦查。如在审查起诉或进入法院审理阶段,刑诉法明确规定了诉讼时限,你可以百度后仔细查阅。超期限的可以向其上级机关反映。《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
    • 检察院起诉起诉审查阶段是什么时候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24
      审查起诉阶段程序: 1.由案件承办人负责审查案件的管辖、审查随案移送的文书和证据材料,并作出适当处理。 2.审查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以及法律的使用。应当认真审阅案件材料,包括诉讼文书和各种证据材料,仔细审查案件中的疑点和难点,得出正确的结论。 3.复核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和证据。审查起诉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听取被害人和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必要时,应当直接讯问证人、或者重新进行鉴定、堪验和检查
    • 检察院审查逮捕阶段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12
      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对下列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事实、是否有逮捕必要等关键问题有疑点的,主要包括:罪与非罪界限不清的,是否达到刑事责任年龄需要确认的,有无逮捕必要难以把握的,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前后矛盾或者违背常理的,据以定罪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重大矛盾的; (二)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主要包括:涉嫌造成被害人死亡的故意杀人案、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以及其他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
    • 检察院侦查阶段办案期限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13
      (一)侦查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四)审查起诉期限。 1、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 2、重大
    • 检察院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不予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1-08-31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