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的差错和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09:14:55 367 人看过

目前我国在医疗纠纷案件中施行了二元化的赔偿责任制度,即依据《医疗事故处置条例》确定的医疗事故赔偿责任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成绩的解释》确定的普通民事侵权责任,与此相联络的是在案件审理进程中的医疗事故鉴定和医疗差错鉴定两种不同的鉴定,那么,二者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呢?

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中,假如一方当事人请求停止医疗差错的司法鉴定,另一方当事人请求停止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人民法院该当委托停止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行为经鉴定构成医疗事故,当事人义请求停止司法鉴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医疗行为经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当事人请求就医疗差错停止司法鉴定,人民法院以为有必要的,应予支持。

2004年4月18日,陈某因面颈、躯干及双上肢烧伤40分钟入某医院住院医治,出院诊断为:1.烧伤45%,浅Ⅱ度15%、深Ⅱ度30%,面颈、躯干、双上肢;2.吸入性损伤。2004年4月26日,该院为陈某在全麻下行双大腿取皮、左上肢清创植皮术,手术工夫自10时05分至1l时45分。手术进程中,10时05分开端运用止血带.11时35分松止血带。手术意愿书术中术后能够呈现的并发症医疗不测第4条记载:术中在止血带下停止,使用后能够会惹起神经、血管的损伤。陈某之妻在手术意愿书中签字同饥当日手术进程/顷利,术后给予抗感染、止血及养分支持等医治。术后次日,患者体温正常,左手拇指、食指及中指麻痹、血运可。5月3日换药时左前臂屈曲削弱、旋后差,嘱患者增强功用锤炼。6月5日查体,患者普通状况良好,创面根本愈合。左上肢愈合创面瘢痕增生分明、活动欠佳,,嘱其持续功用锤炼,同时戴弹力套、外用瘢痕霜预防瘢痕增生。同年6月8日陈某出院完毕医治。

诉讼进程中,经医方请求,本院先后委托二级医学会对陈某的医治行为能否存在差错及医治行为与其所述损害结果之间能否具有因果关系停止鉴定。鉴定剖析意见为医院对患者陈某的烧伤所施行的医治行为没有违背临床诊疗技术操作惯例。该病例手术指征明白,止血带运用必要。医方在术前向患方告知了有关运用止血带能够发作神经损伤的风险;依据单方提供的资料以及临床反省、肌电图反省报告,目前患者存在左上肢神经不全损伤(包括正中神经、尺神经、桡神经不全损伤)。患者左上肢神经不全损伤与止血带的运用有关,是止血带运用的并发症。鉴定结论为不属于医疗事故。陈某在两级事故鉴定后,提出停止医疗差错鉴定的请求,以为由于医方违规运用止血带给其形成人身损害,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和交通费。

医院辩称,陈某来院时伤情严重,经诊断烧伤45%,如此严重的病情及烧伤后瘢痕增生根据如今公认的医疗技术程度,在医治进程中有能够招致患者所述的左上肢觉得和活动妨碍。院方的医治是契合诊疗准绳和惯例的,其所述左上肢觉得、活动妨碍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与多种致伤要素有关,不能复杂的以为是手术中运用止血带所致。在手术中实践运用止血带的工夫为85分钟,完全契合医疗惯例。使用止血带能够会发作神经损伤等并发症,术前我院已向患者实行了告知义务,患者家眷表示了解并签字赞同手术。因而不赞同承当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以为,患者手术指征明白,止血带运用必要,经鉴定医方所采取的医疗行为没有违背临床诊疗技术操作惯例,且已实行了必要的告知义务,故采纳了陈某的诉讼恳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的规则,鉴定结论属证据的方式之一,其目的是依据案件审理的需求,关于专门性成绩协助法官查明现实、分清责任。因而,无论是医疗事故鉴定还是医疗差错鉴定,其针对的对象都应是患者的诊疗进程,依据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向法院提供能否存在差错、差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能否具有因果关系的剖析意见。由于医疗纠纷诉讼在构成医疗事故的状况下,其赔偿规范参照《医疗事故处置条例》的规则,如不构成医疗事故,其赔偿规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成绩的解释》予以确定,两者在计算办法上存在差别,因而允许医方以医疗事故作为抗辩意见。鉴于医疗事故鉴定的结论是判别能否构成医疗事故,而医疗事故分级规范中需以严重到一定水平的损害结果加以权衡,故其侧重点往往无法满足法院就差错及守法行为的审查需求,故如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做出后,如有需求依据当事人的请求停止司法差错鉴定。审查的重点包括鉴定顺序能否合法、医疗差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能否具有关联性等等。但这种屡次鉴定需以审理的需求为前提,如针对当事人的诉讼焦点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已做出了明白的剖析意见,足以协助司法机关查判现实,则为了浪费诉讼本钱,进步诉讼效率,则再次鉴定无停止的必要性。

本案中,针对医院对陈某的医治,二级事故鉴定机构已对医疗进程西医方能否存在差错及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做出明白剖析,在可明白医院对陈某的医治进程中止血带的运用契合诊疗标准的状况下,再次停止差错鉴定没有停止的必要,故法院依据现有证据径行于以裁判。

《北京市初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成绩的意见(试行)》

第十五条第二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停止有关医疗差错的司法鉴定,而另一方当事人请求停止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人民法院该当委托停止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并要求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请求的一方当事人预交鉴定费。

第十六条医疗行为经鉴定构成医疗事故,当事人又请求就医疗差错停止司法鉴定的,不予支持。医疗行为经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当事人请求就医疗差错停止司法鉴定,人民法院以为有必要的,应予支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4: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过错相关文章
  • 医疗鉴定:“事故”和“过错”的区别
    十大区别看事故和过错两种鉴定:一、性质不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即常讲的事故鉴定从性质上讲属于行政鉴定;司法鉴定所做出的过错鉴定主要审查其是否有过错,直接为诉讼服务,是一种诉讼活动。二、目的不同:事故鉴定的目的主要是为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提供事实依据;过错鉴定是为医疗事故民事诉讼提供依据。三、鉴定的启动不同:事故鉴定的启动权在于卫生行政部门和争议双方当事人,过错鉴定的启动权在于法院和双方当事人,或律师事务所委托。四、主体不同:事故鉴定由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组进行;过错鉴定由依法成立的司法鉴定所进行。五、责任方式不同:事故鉴定由医学会的名义出具鉴定书,专家不署名,责任不道人,有点儿集体负责制但谁也不负责的意味;过错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鉴定人要在结论上签名或盖章,如有不同意见要注明。六、证据要求不同:事故鉴定中关于证据的保全、固定和保存制度较为宽松,实践中时有涂改、毁损、遗失情况;
    2023-06-08
    415人看过
  • 医疗差错一定是医疗事故吗
    医疗差错属于医疗事故,我国法律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一、判断伤者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怎么鉴定赔偿标准判断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方式是:1、该医疗行为是否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2、医疗机构及其人员是否存在过失;3、是否造成了患者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2、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3、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等。二、医疗事故分级的标准是什么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
    2023-04-11
    55人看过
  • 鉴别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一、鉴别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的主要依据是什么1、鉴别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的主要依据如下:(1)医疗事故必须具备,责任者必须具有相应行医资格、必须存在医疗过失。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服务活动的过程中。给病人造成的不良后果,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2)在一般医疗差错中指在诊疗过程中,因医务人员的过失,发生了一般性的错误,但责任者能实事求是地及时报告和处理,对患者未造成危害,无任何不良后果。2、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二、医疗事故的分级条例是什么医疗事故的分级条例包括:1、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
    2023-08-08
    123人看过
  •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关于医疗过错的认定
    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赔偿标准如下: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2023-07-07
    446人看过
  • 医疗事故和差错赔偿方式的研究
    出现医疗事故差错之后,受害者一般可以获得以下的赔偿项目。分别是:1、医疗费;2、误工费;3、住院伙食补助费;4、陪护费;5、伤残生活补助费;6、残疾用具费;7、丧葬费;8、被抚养人生活费;9、交通费;10、住宿费;11、精神损害抚恤金;12、患者死亡的,还包括丧葬费以及处理丧葬事宜的合理费用。医疗事故人损怎么赔偿医疗事故致人损害的,需要赔偿患者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陪护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2023-07-08
    427人看过
  • 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哪个更严重一些
    一、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哪个更严重一些医疗事故更严重。医疗事故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过错是: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医务人员确有过失,但经及时纠正未给病人造成严重后果或未造成任何后果的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后果必须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如残废、伤残、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对于没有达到事故程度的医疗过失,均应认定为医疗过错。换言之,医疗过错与医疗事故的特征基本相同,两者之者的唯一不同是损害后果程度上的差异。二、医疗事故与过错的异同点有哪些医疗事故与过错的差异在:1.在概念上是不同的。医疗过错是指医疗事故以外,由于医院的过错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过错。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2.
    2023-10-23
    428人看过
  • 医疗差错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怎么办
    医疗差错、医疗事故导致的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有三种:双方协商解决,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诉讼调解解决,在双方无法达到共识、无法协商解决的话,是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或者是到卫生部门那里去申请调解的。①、患者与医院协商解决发生医疗纠纷后,医患双方进行沟通,双方达成共识后,签订调解协议书,以此种方式解决医疗纠纷,通常称之为“私了”。由于医患双方医疗纠纷本质上是平等的医患主体双方的民事争议,依据民法自治原则,医患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需要注意的是,和解必须建立在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的基础之上,任何一方或第三方均不得强迫另一方接受协商解决方式,同时,和解必须坚持合法性原则,即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达成的协议将归于无效。②、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解决卫生行政部门作为第三方参与到医患调解中,实践中,卫生行政部门作为行政机关以及行业主管机关,其所具有的权威性对医疗纠纷的调解具有
    2023-03-16
    162人看过
  • 医疗意外等于医疗差错吗
    不是,医疗差错与医疗意外的根本区别是有无过错。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况有哪些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也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非法行医、医用产品侵权、故意行为等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则不构成医疗事故;或者虽然有过失但尚未造成患者明显的人身损害后果的也不构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发生医疗事故是非常严重的事,但医疗事故与医疗差错、医疗意外、并发症和后遗症极易混淆,应当掌握有关知识加以区别。1、医疗差错是发生诊
    2023-06-13
    310人看过
  • 关于医疗过错的赔偿
    关于医疗过错怎么赔偿的回复如下: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
    2023-02-04
    335人看过
  • 治疗错误属于医疗事故吗,发生医疗错误怎么处理
    一、如果发生医疗过错怎么处理首先发生医疗纠纷双方先进行调解,调解的方式有三种,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或者一种调解不成功再用其他方式进行调解。调节方式如下:1.医患沟通: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有尊重患方知情权的义务,应当就患者病情及诊断治疗经过做出专业性的说明解释,加强与患方的沟通,消除误会、化解矛盾。2.调解:医患双方通过沟通,遵循合法、合理、自愿的原则,互谅互让达成一致和解意见的,应当签订协议书,由医、患双方签字盖章。3.第三方调解。如果纠纷不能成功调解,那么可以进行司法鉴定,根据司法鉴定结果走法律程序进行处理。司法鉴定包括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司法鉴定。一般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司法鉴定之后可以进行法律诉讼,法院判决之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受理法院的上级法院提出上诉。上诉期间原一审判决不生效。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上诉期满未上诉或两审终审
    2023-02-25
    142人看过
  • 医疗差错、医疗事故、医疗纠纷防范制度
    1、医疗事故,是指诊所医护工作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诊所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2、医疗差错,是指诊所医护工作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诊所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发生在病人身上的错误,未构成医疗事故者。3、医疗纠纷,是指患者或其亲属对涉及诊所医疗、护理以及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提出意见并反映到卫生行政管理职能部门,要求予以处理的问题。4、诊所每年定期组织全体医护人员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培训,增强医务人员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严格依法执业,防患于未然。5、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诊疗护理操作常规和三基知识培训,夯实医务人员基本功。医务人员自身也要通过持续的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充实、提高自己的医疗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6、提高医护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把诊所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作为诊所加强精神文明建
    2023-04-01
    190人看过
  • 医疗差错不属于非医疗过失纠纷吗
    一、医疗差错不属于非医疗过失纠纷吗是的,医疗差错不属于非医疗过失纠纷。非医疗过失纠纷,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不存在过失,但由于医疗上的原因或者医疗以外的其他原因,导致病人遭受不良后果,从而引起的医患之间的纠纷。引起非医疗过失纠纷的原因很多,按照是否有医疗因素的存在,将其分为无医疗过失纠纷和医疗以外原因引起的纠纷。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医务人员确有过失,但经及时纠正未给病人造成严重后果或未造成任何后果的医疗纠纷。依规定,医疗事故的后果必须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如残废、伤残、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对于没有达到事故程度的医疗过失,均应认定为医疗差错。换言之,医疗差错与医疗事故的特征基本相同,两者之者的唯一不同是损害后果程度上的差异。二、非医疗过失纠纷包含哪些?1、无医疗过失纠纷。主要指医疗上常见的意外、并发症和疾病自然转归等情况引起的医疗纠纷。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常常会发生一些难以
    2023-12-11
    247人看过
  • 法律对医疗过错和医疗事故的界定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的区别是:1.概念上的不同: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过错是指医疗事故以外,由于医院的过错,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过错。2.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在适用法律上存在差异,从而在鉴定、赔偿数额等存在明显不同。前者主要依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后者主要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医疗事故的鉴定机构是医学会,医疗过错的鉴定机构是司法鉴定机构。按照医疗事故赔偿所得要低于按照医疗过错赔偿所得。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如何区别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
    2023-07-20
    450人看过
  • 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医疗纠纷等如何区别的?
    医疗差错与事故的区别在于所造成的后果严重性不同。医疗事故必须是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发生具有违法性和危害性的过失,直接造成病人死亡、残废及严重的功能障碍。但是,下列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一是虽有医疗过失,但未造成病员死亡、残废和功能障碍;二是由于病人病情或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三是由于病人和家属不配合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医疗事故是特定的职业事故。断定医疗事故,必须具备下列五个基本条件:(一)医疗事故的责任者必须是经过卫生机关考核、批准和承认的,有相应原资格、职称和职务。(二)医疗事故的责任者,必须犯有医疗过失。(三)医疗事故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服务活动和管理工作中。(四)给病人造成的不良后果。(五)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发生医疗事故是非常严重的事,但医疗事故与医疗差错、医疗意外、并发症和后遗症极易混淆,应当掌握有关知识加以区别。医
    2023-04-18
    126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由于主观原因,违反法定义务或者诊疗护理操作规范的规定,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果的行为。构成医疗过错的行为,行为人的主观心态既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过失。... 更多>

    #医疗过错
    相关咨询
    • 医疗差错不属于医疗过错的情形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8
      在医疗实践中,主要存在以下几种不属于的情形,在临床上将其称之为医疗差错、医疗意外、并发症、患方不配合治疗及疾病的自然转归等。 (一)医疗差错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虽然由于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而给病员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结果,但尚未达到《条例》中所规定的严重程度。有的学者认为,医疗差错是指因诊疗护理过失使患者病情加重,受到死亡、残废、功能障碍以外的一般损害和痛苦。具体来说,医疗差错就是由于诊
    • 医疗差错属于事故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30
      一、医疗差错属于医疗事故吗医疗过错不属于医疗事故纠纷。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虽然由于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而给病员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结果,但尚未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所规定的严重程度。有的学者认为,医疗差错是指因诊疗护理过失使患者病情加重,受到死亡、残废、功能障碍以外的一般损害和痛苦。具体来说,医疗差错就是由于诊疗护理中的过失行为而给病员造成低于四级医疗事故的损害结果。也就是说,医疗差
    • 如何区分医疗过错和医疗事故?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9-03
      根据我国《》第二条的规定,,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是一种行政责任的承担问题。而医疗过错属于民事法律上的概念,是指医疗机构在诊疗中存在过错,造成患者损害的一种关系。一般来说,医疗事故中一定存在医疗过错,但有医疗过错不一定构成医疗事故。我国目前确定医疗事故主要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标准(试行
    • 医疗过错和医疗事故的区别是什么, 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的区别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4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医疗过错是一个主、客观要素相结合的概念,是指医疗行为人通过违背法律和道德的行为表现出来的主观状态。过错的形式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其中“故意”是指行为人预见到自己行为的结果,仍然希望或放任结果的发生
    • 鉴别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的主要依据是
      上海在线咨询 2024-04-18
      鉴别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的主要依据1、责任者是否具有相应行医资格、职称和职务医务人员;2、是否存在医疗过失;3、是否发生在诊疗护理服务活动的过程中;4、是否给病人造成的不良后果;5、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是否有直接的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