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借款合同有哪些要求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5 06:20:20 221 人看过

一、订立借款合同有哪些要求

订立借款合同的要求就是它需要具备相应的内容,具体如下:

1、借款种类

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国家信贷政策在贷款的限额、利率等方面有不同规定,以体现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信贷原则。因此,借款合同一定要订明借款种类,它是借款合同必不可少的主要条款。

2、借款币种

借款币种即借款合同标的的种类。借款合同的标的除人民币外,还包括一些外币,如美元、日元、欧元等。不同的货币种类借款利率有所不同,借款合同应对货币种类明确规定。

3、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是指借款使用的范围和内容,即贷款在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与哪种生产要素相结合,它规定了贷款的使用方向。借款用途是由借款种类和条件所决定的,银行严格规定各种借款用途并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有利于保证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和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同时也有利于保证贷款的安生性。

4、借款数额

借款数额,是指借贷货币数量的多少。任何合同都必须有数量条款,只有标的而没有数量的合同是无法履行的。没有数量,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小就无法确定,借款合同没有借款数额,就无法确定借贷货币的多少,也失去了计算借贷利息的依据,因此,没有借款数额条款,借款合同便不能成立。

5、借款利率

利率是指一定时期借款利息与借款本金的比率。利率的高低对确定借贷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多少至关重要,借款合同不能没有利率条款。

6、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是指借贷双方依照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使用期限。借款期限应按借款种类、借款性质、借款用途分别确定。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订立借款期限必须具体、明确、全面,以确保借款合同的顺利履行。

7、还款方式

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采取何种结算方式将借款返还给贷款人。借款人一般可以采用一次结清和分期分批偿还,如果是分期的情况,应明确具体时间以及具体金额等。

8、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借款合同中缺少了违约责任条款,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就失去了法律约束依据,当事人的权利就失去了保障,合同履行将受到严重的影响。借款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条款对于督促当事人及时、正确、全面地履行合同,保护当事人权益有重要意义。

二、订立借款协议的要求有哪些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

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按合同的期限不同,可以分为定期借贷合同、不定期借贷合同、短期借贷合同、中期借贷合同、长期借贷合同。按合同的行业对象不同,可以分为工业借贷合同、商业借贷合同、农业借贷合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9日 19: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如何签订符合要求的借款合同?
    签订借款合同的基本要求如下:1、借款合同的基本要素是:借款人信息,包括借款人及担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常住地址、手机、固定电话、紧急联系电话;2、抵押品、应包括名称、地址、当前使用状态,贷款金额、贷款利息率、贷款期限、贷款方式、还款方式;3、借出还入的银行账户等信息不得有错误;4、合同制作人必须核对确认后与相关资料核对,核对后方可签字。签订借款合同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
    2023-07-02
    165人看过
  • 合同订立的基本要求具体有哪些,订立的过程是什么
    一、合同订立的基本要求具体有哪些合同订立的基本要求具体是基于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善良风俗原则下签订合同,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民法典》第四条规定,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第五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六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二、合同订立的过程是什么合同订立的的过程步骤是:1.一方当事人发出希望订立合同的要约;2.受要约人作出同意订立合同的承诺;3.当事人之间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4.自各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合同成立。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
    2023-05-06
    185人看过
  • 合同订立需要的条件有哪些,合同订立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合同订立需要的条件有哪些合同订立需要的条件包括: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法。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法。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法。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法。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法。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
    2023-02-23
    342人看过
  • 签订借款合同的基本要求?借款合同的文本格式?
    签订借款合同的基本要求第一,借款合同必须依据国家批准的信贷计划和有关规定签订,以保证国家信贷平衡和资金管理。银行应对申请贷款的企业进行审查,主要审查企业生产的产品是否有销路,审查企业的贷款是否专款专用。第二,贷款方应对贷款申请人进行资信和经营情况调查,不应同无保证的企业签订借款合同。第三,政府机关、财政部门、事业单位、群众团体以及没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不能充当借款保款证人。第四,借款合同的利率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利率签订,否则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借款合同的文本格式借款合同文本格式主要包括:中国工商银行借款合同文本格式;中国建设银行借款合同文本格式;中国农业银行借款合同文本格式等。
    2023-06-09
    394人看过
  • 借款合同要求履行法院有哪些规定
    要求履行贷款合同纠纷诉讼的规定包括: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个人债务纠纷的起诉程序包括提交申诉书的申请立案;法院发出受理通知;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提交答辩书;开庭审理、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并执行。借款合同的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借款合同的履行地的确认方式:1、当事人有约定的,约定的地点为履行地;2、当事人无约定的,由当事人协议确定;3、协商不成的,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4、仍不能确定的,在接受借款的一方所在地履行。《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023-08-18
    455人看过
  • 签订合同要件包括哪些签订合同有什么要求
    签订合同的要件包括以下几点:(1)订约当事人合格,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订立合同必须经过当事人协商一致;(3)订立合同应当经过一定程序或者方式。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一、什么是合同成立多久合同成立的要件是: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合同成立的时间是:1、法律没有限制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自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成立;2、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3、采取确认书形式时,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二、新注册的公司需要签合同吗还未注册的新公司不能签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如果公司要订立合同,那么公司必须是依法成立的,签订合同的双方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
    2023-06-25
    172人看过
  • 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哪些形式,合同有哪些主要条款
    一、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哪些形式,合同有哪些主要条款合同订立的形式,有以下六种:(一)口头形式口头形式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被采用。集市的现货交易、商店里的零售等一般都采用口头形式。合同采取口头形式,毋须当事人特别指明。凡当事人无约定,法律未规定须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采用口头形式。但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必须举证证明合同的存在及合同关系的内容。合同采取口头形式并不意味着不能产生任何文字的凭证。人们到商店购物,有时也会要求商店开具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但这类文字材料只能视为合同成立的证明,不能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以口头形式订立合同,可以简化手续、方便交易提高效益,但其缺点是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所以,对于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和标的数额较大的合同,不宜采用这种形式。(二)书面形式合同书以及任何记载当事人要约、承诺和权利义务内容的文件,都是合同的书面形式的具体表现。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
    2023-03-26
    96人看过
  • 质押合同有哪些订立要点
    依照法律规定,债务人质押合同要有的内容包括: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担保的范围;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一、质押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质押合同应当包括的内容: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金额;2、质押的条件。质押状态是指质押的名称、数量、质量和现状;3、质押担保的范围。质押的范围包括实现质权的费用;4、质押转让的时间。出质人将质押物转让给质权人占有时,质押合同才视为有效;5、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指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时间;6、当事人约定的事项。只要不违反强制性规范和公序良俗,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二、质押合同应该包括什么内容质押合同内容主要有五点。具体为:1、质物状况,质物状况指的是质物的质量与现状;2、质押担保范围,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损害赔偿金与违约金的费用;3、质权成立时间,当出质人将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质权才成立;4、
    2023-02-25
    452人看过
  • 合同订立条件有哪些,合同订立的时间
    一、合同订立的条件有哪些合同的订立有如下条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法。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法。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法。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法。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法。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法。二、合同订立的时间合同订立的时间一般是合
    2023-05-06
    409人看过
  • 客运合同订立哪些条款?
    客运合同订立的原则是:1.客运合同的主体存在双方当事人,即旅客与承运人;2.客运合同必须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3.客运合同双方当事人一致的意思表示所设立、变更或终止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可能履行。一、不续签合同不还能怎么办?合同到期,双方权利义务终止,没有强制续约的规定。要续签的,须要双方重新协商一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有什么区别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以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订立以后,出现了《劳动合同法》规定情形,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即行归于消灭,不可能继续履行而应当直接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劳动合同解
    2023-02-04
    200人看过
  • 合同订立合同不成立的有哪些
    合同不成立有以下具体的情形:1、不存在两方以上订立合同的当事人;2、当事人采用要约、承诺方式订立合同,承诺未生效;3、当事人未采用特定形式订立合同。一、受要约人可以变更的内容有哪些受要约人可以变更的内容如下:1、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的意思表示,提出要约的目的是与他人签订合同,唤起对方的承诺,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因为要约人想以订立某种合同为目的发出某种要约,所以他应该有能力订立合同;2、必须有订立合同的目的,要约人发出要约的目的是订立合同,这种订约的意图必须由要约人通过其发出的要约充分表达,才能在被要约人承诺的情况下产生合同;3、必须向希望与要约人签订合同的受约人发出。要约人向谁发出要约,即与谁签订合同。要约原则上是针对特定的相对人,但也是针对不特定的人。内容必须具体确定。要约内容必须具体。所谓具体是指要约内容必须具备足够的主要条款,使合同成立。二、承包合同的订立日期应该如何确定合
    2023-03-08
    465人看过
  • 合同订立需要什么要求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法。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法。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法。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法。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法。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
    2023-03-03
    407人看过
  • 订立借款合同需要交印花税吗
    借款合同是否要缴纳印花税,需要看出借人和借款人是谁,只有在出借人是银行,借款人是企业的时候,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才需要缴纳印花税,印花税按借款额万分之零点五的标准缴纳。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国家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一、民间借款合同什么时候生效借款合同依法订立后,自贷款人提供借款并转移交付时生效。自然人以外的借款合同,原则上合同成立即生效,除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二、22种
    2023-06-29
    244人看过
  • 借款合同应采取哪种形式订立
    除自然人之间另有约定的外,借款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金融机构应当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订立借款合同,自然人之间借款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是否有偿等具体情况选择订立合同的形式。借款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种类。主要是指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的情况下,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实行不同的政策,根据借款人的所有制性质、产业属性、借款的用途以及资金的来源和运用确定借款的种类。比如,根据借款的期限可以划分为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从贷款用途上划分为工业借款、农业借款等。2、币种。主要是指借款人是人民币还是某种外币。3、用途。主要是指借款使用的目的。根据我国现行的金融政策,向金融机构的借款应当专款专用,使借款在金融机构的监督下及时收回。4、数额。是指借款数量的多少。应当包括借款的总金额以及在分批支付借款时,每一次支付借款的金额。5、利率。是指贷款人在一定时期内应收利息
    2023-06-21
    418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要想合同订立真实需要有哪些要求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29
      A.文义解释原则 B.意图解释原则 C.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原则 D.批注优于正文,后批优于先批的原则 E.最大诚信原则
    • 订立虚假合同贷款的法律效力有哪些要求?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3-29
      请永远记住,凡是对方以任何理由要求你先支付任何费用的,都是绝对的诈骗,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先给其他人汇款、转账以及缴纳任何费用,以免被骗!更不要相信骗子的任何威胁,由于对方涉嫌诈骗,所以,和骗子签的合约没有任何法律效力,更不存在违约之说,骗子威胁到法院起诉赔偿违约金的低级诈骗手段更是纯属无稽之谈,无需任何担心。
    • 订立遗嘱有哪些要求有哪些遗嘱条款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12
      遗嘱生效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必须具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如果立录音遗嘱,也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二)自书遗嘱,须由立遗嘱人本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三)代书遗嘱,由立遗嘱人口授他人代书的遗嘱,也须有两名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为代书人,代书后,将代书的遗嘱在立遗嘱人面前宣读无误后,经立遗嘱人认可,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
    • 借款人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1-07-26
      借款人不具有资格的主要表现形式为: 1、订立合同的一方根本没有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个人没有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2、合同一方虽然提供资格证明,但为副本或复印件,其实为伪造的证明。对于营业执照可以在各地的工商局网站可查询,对于身份证的真实性也是可以通过上网付费查询。要充分利用好,法院的被执行人信息网。 3、虽合法成立的公司,但存在企业虚报注册资本,无实有资金,根本无偿还能力。
    • 订立劳动合同的形式都有哪些?各有哪些要求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7-26
      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 法律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单位就需要支付劳动者双倍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