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的范围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20:16:25 159 人看过

公证业务的范围是什么根据公证对象的性质,可以分为:

1、法律证明行为。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法律行为公证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

(3)本法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共利益。2证明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它是指一切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和法律行为,这些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可以作为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证据。如亲属关系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学历证明等,只要文书内容不违反我国现行法律政策,公证机关就应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公证,以防止纠纷,减少诉讼。三。证明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是指对当事人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确立、变更、终止,或者对民事权利的实现具有一定影响的各种客观事实。例如,证明出生和死亡的事实;证明事故,如空难、一般事故、冰雹、水灾等事故。法律事实包括事件(自然事件、社会事件)和行为,但并非所有的事件和行为都是法律事实。法律只有将某一事实与某一法律后果联系起来,即权利义务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才能认定该事实为法律事实,具有法律意义。4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证明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是指公证机关认为追偿债权、追偿货物的文书无疑义,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债权人和债务人确定;(2)追偿标的明确,追偿标的仅限于一定的款物,不限于其他物;(3)双方当事人对债权文书有明确的认识,被追偿的债务人对其内容(债权债务)没有争议;(四)债权凭证不得违反政策和法律;(五)债务人已经达到履行期限或者条件成熟,有能力履行但拒绝履行的。

5。是指当事人在提起民事诉讼前,为维护证据资料的真实性和证据力,向公证机关申请保存、固定证据资料的措施。6。即存款、货物和证券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存款:(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债务人的债务;(二)债务人因债权人不明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债务;(三)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支付预付定金。其他与公证有关的法律事务。例如,清点、保管遗产;保管遗嘱或其他文件;代写法律文书;解答法律咨询;监督公证事项的履行,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调解履行过程中的纠纷;担任公证顾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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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7日 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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