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女方的嫁妆如何处理
1、女方的嫁妆如果女方父母明确说明是赠与女方个人的,那就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参与分割。如果女方的嫁妆是在婚后由女方父母赠送的,并且没有指定赠送给女方个人,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离婚后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三、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综上所述,夫妻在婚前一般都由男方支付彩礼,女方家庭给陪嫁,如今后夫妻离婚,要妥善处理好这些财产的分配。婚前给的陪嫁是女方个人财产,离婚不分割,还是返还给女方。当然,如在双方结婚登记后给付的陪嫁,是共同财产部分,离婚时需要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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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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