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签订假劳动合同是不是有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2-07 21:07:17 277 人看过

一、单位签订假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假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二、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合法原则:合法原则要求劳动合同的形式合法和内容合法。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非全日制用工外,都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必须具备必备条款,且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2)公平原则:公平原则要求劳动合同内容公平合理,用人单位不得以强势地位压制劳动者而制定显失公平的合同条款。

3)平等自愿原则: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法律地位平等,订立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出于自愿而签订。

4)协商一致原则:协商一致原则是指合同条款是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不得强迫订立劳动合同。

5)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一项社会基本道德原则,为人处世均应当遵循该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欺诈对方。

三、劳动合同中应包括哪些基本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跟劳动者签订的,如果在税务局或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稽查的过程中,用人单位伪造了劳动合同,这样的劳动合同当然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签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中的所有条款均需要由员工自行审查,合同尾部也需要有劳动者的签名或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n(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n(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n(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n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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