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院执行费用谁来承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4 11:31:37 410 人看过

一、民事法院执行费用谁来承担?

民事法院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八)项规定的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

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二、民事诉讼强制执行费是怎么规定的?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四条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三、强制执行申请书样本的格式是怎样的?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女,______岁,汉族,______省______县人,住______县______镇______村______号。

被申请人______,男,______岁,汉族,______省______县人,住______县______镇______村______号。

请求事项: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______纠纷一案,经______人民法院(______)______字第___号判决书(或调解书),判决(或调解)由被申请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______(写明判决书或调解书确定内容)。但被申请人至今仍拒不执行判决。特申请你院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事实和理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______纠纷一案诉至贵院,经贵院审理作出上述判决,但时至今日,被申请人仍无故不执行判决。

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提出上列请求,请予以支持。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签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在对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书的情况下,已经进一步给当事人造成了相应的财产损失,所以执行费用不可能由申请人承担,事实上,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书的这部分群体,情节严重的,有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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