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兼并合同纠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9 21:41:14 473 人看过

一、企业兼并合同纠纷有哪些注意事项

应当注意区分企业合并与企业兼并这两个易混淆的概念。如前文所述,企业兼并是企业合并的上位概念,企业合并是企业兼并中企业结合最牢固的形式。以收购形式实现对企业控股的属于企业兼并,不同于企业合并,两者主要区别在于:

(1)企业控股是企业收购形式,属于企业股东行为;企业合并是企业行为,但需经股东大会决议同意。

(2)企业控股不发生被控股企业主体资格的消灭,企业合并导致被吸收企业或者合并各方(新设合并)主体资格消灭。

(3)企业控股的法律后果仅为被控股企业股权发生变动,该企业资产和负债不发生转移。

企业合并的法律后果是参与合并的企业可不经清算而消灭,消灭的企业资产和负债概括性地转移至存续企业或新设企业。

二、企业兼并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

处理企业兼并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0一35条。《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第16条明确了企业享有联营、兼并权。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第4条规定:企业兼并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承担债务式,即在资产与债务等价的情况下,兼并方以承担被兼并方债务为条件接收其资产;

(2)购买式,即兼并方出资购买被兼并方企业的资产;

(3)吸收股份式,即被兼并企业的所有者将被兼并企业的净资产作为股金投人兼并方,成为兼并方企业的一个股东;

(4)控股式,即一个企业通过购买其他企业的股权,达到控股,实现兼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30日 03: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企业兼并相关文章
  • 兼并与企业合并的区别
    法律综合知识
    一、兼并与企业合并的区别兼并与企业合并的区别:在合并中,被合并企业可仍以法人实体存在,其产权可以是部分转让;而在兼并中,被兼并企业作为法人实体不复存在。合并企业是被收购企业的新股东,以收购出资的股本为限承担被收购企业的风险;兼并企业成为被兼并企业新的所有者和债权债务的承担者,被兼并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一同转换。二、兼并和收购的区别在于兼并和收购的区别在于以下几点:1.兼并通常是指一家企业以现金、证券或其它形式购买取得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丧失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并取得对这些企业决策控制权的经济行为;2.收购是指企业用现金、债券或股票购买另一家企业的部分或全部资产或股权,以获得该企业的控制权。三、企业兼并后原有债务怎么处理企业兼并后原有债务的处理方式是由存续的公司承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兼并的公司应当办理注销登记,但是不用进行清算。公司兼并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法》
    2023-04-27
    134人看过
  • 怎么整合兼并企业
    土地使用权
    企业合并包括企业合并、营业转让和企业收购三种形式。1、初步确定合并者和合并者企业。合并者和合并者企业一般以产权市场和直接谈判的方式初步确定。2、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企业合并必须由直接拥有该国有产权的公司决定聘请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合并后,企业改为非国有企业,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离职审计。合并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会计师事务所或政府审计部门提供财务会计资料和文件。3、资产评估。企业采取合并形式改革的,必须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资产进行评估。资产评估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包括知识产权和营业权,但不包括无形资产处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其他资产。对于非国有投资者合并企业,直接拥有该国有产权的公司决定雇用具有资格的资产评价事务所进行资产评价。4、确定产权的底价。合并企业应根据有关主管部门确认的评价值,合理确定销售价格。投标、投标方式可以确定成交价格。成交
    2023-02-24
    473人看过
  • 兼并合同纠纷需要注意什么
    兼并合同纠纷需要注意的事项是:(1)企业控股是企业收购形式,属于企业股东行为;企业合并是企业行为,但需经股东大会决议同意。(2)企业控股不发生被控股企业主体资格的消灭,企业合并导致被吸收企业或者合并各方主体资格消灭。(3)企业控股的法律后果仅为被控股企业股权发生变动,该企业资产和负债不发生转移。企业兼并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处理企业兼并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0一35条。《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第16条明确了企业享有联营、兼并权。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第4条规定:企业兼并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1)承担债务式,即在资产与债务等价的情况下,兼并方以承担被兼并方债务为条件接收其资产;(2)购买式,即兼并方出资购买被兼并方企业的资产;(3)吸收股份式,即被兼并企业的所
    2023-07-22
    499人看过
  •  整合兼并企业的方法
    本文介绍了企业合并的三种形式,包括企业合并、营业转让以及企业收购。在企业合并中,需要初步确定合并者和合并者企业,并进行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接着需要进行资产评估,并确定产权的底价。然后是签署并购协议和转让价格管理,以及办理产权转让的报销手续和法律程序。最后是权利义务的承担和员工的配置。在控股合并中,合并企业需要承担合并方的员工。企业合并主要有三种形式,包括企业合并、营业转让以及企业收购。1、初步确定合并者和合并者企业。合并者和合并者企业一般以产权市场和直接谈判的方式初步确定。2、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企业合并必须由直接拥有该国有产权的公司决定聘请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合并后,企业改为非国有企业,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离职审计。合并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会计师事务所或政府审计部门提供财务会计资料和文件。3、资产评估。企业采取合并形式改革的,必须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资产
    2023-08-23
    186人看过
  • 如何申办企业兼并合同公证
    企业兼并是一个企业通过购买等有偿方式取得其他企业的产权、经营管理权,并使原企业失去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企业兼并合同公证就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兼并方与被兼并方所签订的企业兼并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现有的兼并方式主要有:承担债务式、购买式、吸收股份式、控股式等。申请办理企业兼并合同公证的当事人应向公证机构提交的主要材料证件有:经公证机构公证的法人资格证明及代理人资格证明(如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兼并意向书;主管部门对国有企业兼并的批文、集体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兼并的决议及主管部门对兼并的批文;资产评估机构对被兼并企业的资产核查后出具的资产评估证明或财务审计报告、债权债务清理报告;被兼并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证明;有关处理落实兼并中涉及到兼并方、被兼并方与第三人关系的材料;有关兼并的会议记录或备忘录;兼并合同文本;公证员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2023-04-24
    200人看过
  • 企业兼并契约
    企业兼并
    兹为强化公司组织,经共同洽商同意合并经营,特订立合并契约条款如下:一、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存续公司,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解散公司。二、甲乙双方经洽商同意除甲方原投资乙方______股,按乙方________年__月__日结算净值折算收回外,其余股份均愿以持有乙方股份每2股折换甲方普遍股股票1股,但不得超过双方公司的净值(双方股份每股面额均为10元),其折算不足l股部分,由甲方职工福利委员会按面额以现金承购之。三、甲方截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已发行的普遍股______股,与乙方舍并案内应增发的普遍股______股,于舍并完成后的已发行股份舍计为普通股______股。因合并增加发行的普遍股除不得享受甲方________年度盈余及资本公积的分配,并不得于________年__月__日以前自由转让外,其余权利义务与甲方原股份相同,井自________年度起与其余
    2023-06-09
    77人看过
  • 企业兼并重组被兼并企业职工如何处理
    在企业收购方案就有应该由被收购企业职工安置问题,你们依法可以吸收被收购企业职工为收购企业职工,与职工签订新的用工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清楚工资待遇、休息休假,养老保险等待遇问题。你们也不用原被收购企业的职工的话,可以要求被收购企业支付依法解除劳动关系职工的经济补偿金给算职工就合法安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024-04-23
    160人看过
  • 企业兼并和企业破产有何不同
    概念不同。企业的兼并,是指由经济效益好的优势企业,吞并长期亏损甚至资不抵债的劣势企业。企业破产,是指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而又扭亏无望的企业,按法定程序实施破产清算。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2024-05-08
    62人看过
  • 企业被兼并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被兼并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一、技术入股技术入股是以技术人员的知识或知识产权、技术诀窍、设备、工厂厂房等作为资本股份,投入合资经营或联营企业,从而取得该企业的股份权的一种
    2023-02-21
    408人看过
  • 大同煤矿企业兼并重组
    我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进展顺利。截至目前,大同煤矿集团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等四大兼并重组主体已全部接管我市重组后的64座煤矿,正在进行矿井改扩建以及排水、通风、隐患排查等一系列工作,全力为复工复产做准备。这是记者昨日从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获悉的。据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有关人员介绍,截至目前,大同煤矿集团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四大兼并主体在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的配合下,已全部接管整合后的64座煤矿。9座煤矿的换发采矿许可证资料已上报至省国土资源厅,其他煤矿的换证资料也正在按照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新要求和增加的新内容积极准备,预计11月25日前全部上报至省国土资源厅。与此同时,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坚持每天了解一次情况,一周听取一次汇报,及时解决重组整合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领导组还要求全市
    2023-06-09
    194人看过
  • 企业兼并与规制
    企业兼并
    企业兼并(Merger)是指企业间的吸收合并,也就是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中,一个企业因吸收了其他企业而成为存续企业的合并形式,它是通过有偿转让企业的资产从而取得被吸收企业的产权的经济法律行为。在各国法律中,一般把企业合并分成吸收合并(即企业兼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企业兼并是其中的一种。企业兼并从经济方面来看,有以下几个特征:(1)企业兼并的自主性,即在企业兼并的过程中,兼并是兼并方自主选择的行为。(2)企业兼并的流动性。企业兼并的过程,其实质就是生产要素的社会流动过程,在企业兼并中,企业的全部或主要的生产要素将发生整体的流动。(3)企业兼并的有偿性,即优势企业通过出资购买或承担债务等方式取得劣势企业的产权及其他相应的权利。(4)企业兼并的互补性,企业兼并通过对被兼并企业的改组,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西方的规制理论研究的是市场失灵时政府如何干预经济,它属于产业组织经济学的一部分,是近
    2023-04-23
    222人看过
  • 企业如何兼并一个企业
    企业兼并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1)承担债务式,即在资产与债务等价的情况下,兼并方以承担被兼并方债务为条件接收其资产;(2)购买式,即兼并方出资购买被兼并方企业的资产;(3)吸收股份式,即被兼并企业的所有者将被兼并企业的净资产作为股金投入兼并方,成为兼并方企业的一个股东;(4)控股式,即一个企业通过购买其它企业的股权,达到控股,实现兼并。一、企业兼并的法律问题有什么企业兼并的法律问题:1.产权问题,企业兼并或企业产权交易是企业所有者的行为;2.劳动力问题,我国企业兼并中被兼并企业的人员安置问题是最大的难题;3.资产评估与国有资产增值;4.兼并中的政府行为问题;5.隐性兼并中存在的问题。二、企业并购重组的程序是怎样的1、被兼并企业进行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搞好产权界定;2、兼并双方共同提出可行性报告,征求被兼并企业债权银行意见并征得主要债权人同意。股份制公司必须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形成决议;3
    2023-03-15
    342人看过
  • 企业如何进行企业兼并
    企业事项兼并需要公司在股东大会上作出兼并的决议,之后与被兼并的公司签订合同并变更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兼并后,债权债务均由新的公司承继。一、什么是兼并收购及其区别兼并通常是指一家企业以现金、证券或其它形式购买取得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丧失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并取得对这些企业决策控制权的经济行为。收购是指企业用现金、债券或股票购买另一家企业的部分或全部资产或股权,以获得该企业的控制权。区别如下:1、在兼并中,被合并企业作为法人实体不复存在,而在收购中,被收购企业可仍以法人实体存在,其产权可以是部分转让;2、兼并后,兼并企业成为被兼并企业新的所有者和债权债务的承担者,是资产、债权、债务的一同转换,而在收购中,收购企业是被收购企业的新股东,以收购出资的股本为限承担被收购企业的风险;3、兼并多发生在被兼并企业财务状况不佳、生产经营停滞或半停滞之时,兼并后一般需调整其生产经营、重新组合
    2023-03-13
    147人看过
  • 日本的企业兼并
    企业兼并
    在日本,企业兼并与美国的企业兼并性质有所不同,而且,真正的企业兼并还是进入80年代以后才盛行的。这是因为企业兼并,特别是企业的拍卖或收买不符合日本人的传统感情和战后日本人的企业观。1965~1973年期间,日本也曾有过类似于美国的兼并高峰。但当时主要是为了适应经济开放体制,以在国际市场上提高日本企业的竞争力,特别是提高技术开发力和资金调度能力为目的,通过企业兼并促进产业再组合来达到规模经济效益。这个时期的企业兼并有如下几个特点:1.水平式兼并少,多数是通过联合企业的方式谋求企业经营的多角化。2.兼并企业和被兼并企业本来就有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关系或同属于一个企业集团的兄弟公司(占兼并总数的70%)。3.日本的企业兼并有两种:一是以节约成本、强化销售能力、避免二重投资、扩大资金调度能力、扩大市场占有率等为目标,追求广义规模效益的兼并;二是以兼并形式吸收经营不振企业的所谓救济兼并。而且,一般救济兼
    2023-04-23
    208人看过
换一批
#兼并收购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广义的企业兼并是指一个企业获得另个企业的控制权,从而使若干个企业结合成一个整体来经营。 狭义的企业兼并是指两个规模大致相当的企业结合起来将其资源整合成一个实体。兼并前企业的股东或所有者在兼并企业中拥有股份,同时原来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继续在兼... 更多>

    #企业兼并
    相关咨询
    • 企业兼并与企业联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0-06
      一、企业兼并 企业兼并是以现金或股票调换方式取得被兼并企业的资产或控制权,以扩大规模和经营范围的企业产权交易形式。从微观意义上讲,它是企业资本集中和实现规模扩张的重要途径。从宏观意义上讲,它是调整产业组织结构、区域布局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重要途径之一。 1、企业兼并的优点。企业通过兼并实现扩张有三个好处:一是能节省交易费用、优化资源配置;二是能以较小投资、较快速度、较低风险进行规
    • 企业兼并的原则企业兼并企业的六大原则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05
      1.企业兼并要以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为指导,使存量资产向需要发展的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和生产短线产品的企业流动,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和合理流动。 2.企业兼并应遵循自愿、互利和有偿的原则,在市场竞争中进行,实现优胜劣汰。不能用行政命令强制或阻挠优势企业兼并劣势企业。 3.企业兼并要注重实效,其衡量标准是优化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社会效益。 4.企业兼并除国家有
    • 企业兼并纠纷申请管辖如何规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08
      企业兼并纠纷的管辖确定: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企业兼并纠纷适用的法律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 合并、兼并、兼并、兼并、不同企业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有什么区别?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1-26
      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企业的法律行为。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吸收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时,其中一个企业吸收了其他企业而存续(对此类企业以下简称“存续企业”),被吸收的企业解散。新设合并是指两个以上企业并为一个新企业,合并各方解散。 兼并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一种行为。合并、兼并,一般不须
    • 企业兼并后被兼并企业的资质还能用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30
      不可以。资质是依附于企业的法人资格上。被兼并后,原企业已经失去独立法人资格,所以原资质就无法继续使用。生产许可证的道理同上。企业间兼并的资质问题,适用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第一条第(四)款第2点:“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企业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资质等级。合并后不申请资质升级和增加其它专业资质的,按资质变更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