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的范围限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0:10:56 434 人看过

农村宅基地面积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一)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二)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三)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四百六十七平方米。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前款规定的限额内规定农村宅基地的具体标准。

宅基地的特征

(一)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原则上限于农村居民

在现行规则之下,宅基地使用权人是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值得注意的是,《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18条第2、3款规定,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回原籍村庄、集镇落户的职工、退伍军人和离休、退休干部以及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亦可成为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这一规定沿袭了1986年《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但现行《土地管理法》已将其删除。这些人如已加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为其中一员,自可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否则,依我国《立法法》所确立的下位法不得超越上位法的法治原则,这些人将无从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就这些人已经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自应予以承认和保护。

虽然《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1款中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但这并不能说明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就是农村中的户。该规定是出于宅基地管理的考虑,强调村民的一户与宅基地的一处相对应,是对宅基地使用权初始取得的限制。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具有特定性,限于集体所有土地

《民法典》第362条将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界定为集体所有的土地,排除了在国有土地上设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可能性。

《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3款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的村庄,要通过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村庄整治、废旧宅基地腾退等多种方式,增加宅基地空间,满足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农户的建房需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可以通过建设农民公寓、农民住宅小区等方式,满足农民居住需要。

(三)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具有特定性,仅限于依法建造并保有个人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民法典》第362条将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界定为占有和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农村村民所建住房以及与居住生活有关的其他建筑物和设施,如住房、车库、厕所、沼气池、牛棚、猪圈等。这里将土地利用用途作了限定,体现了用途管制的基本思想,但将宅基地使用权的权能仅表述为占有和使用,非如《民法典》上用益物权的占有、使用和收益,限制了权利主体实现其权利的其他可能性。试点政策中,利用宅基地开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等,实际上已经脱逸出了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管制目标。

(四)宅基地使用权的初始取得具有无偿性

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权利,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偿取得、无偿使用。但宅基地无偿使用制度已经成为农村宅基地分配不均、批少占多等问题的制度性基础。《试点意见》指出,对因历史原因形成的超标准占用宅基地和一户多宅的,以及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继承房屋等占有的宅基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导,探索实行有偿使用。宅基地有偿分配不会过度增加农民的负担。一则有偿使用费主要用于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二则收费标准的确立参酌了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不同的区位条件;三则就经济困难的农户还可结合扶贫政策给予经济补助,对农民弱势群体的特殊保护不能通过限制其法律权利的行使来实现,而应当采取政策扶持等方式。宅基地有偿分配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没有实际需求的农户申请宅基地的冲动,提高了宅基地利用的效率。

(五)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期限限制

我国现行法律没有对宅基地使用权的期限进行限制性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因期限届满而消灭。因此,宅基地使用权是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用益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21: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宅基地的范围有哪些,宅基地使用权能转让吗?
    一、宅基地的范围有哪些?宅基地的范围有哪些?法律规定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因此宅基地主要是包括了:(一)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二)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经没有了上盖物,不能居住的土地(三)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另外,因为农村村民建房一般是生产、生活设施一体化,除住房外,还有杂屋、厕所、猪舍、牛羊圈、晒场、庭院以及门前屋后绿化占地等。未超过法定标准面积之内的晒场、杂屋、猪舍等附属设施占地在一定情况下也可以认定为宅基地。二、宅基地能转让吗?哪些情况下的转让是无效的?宅基地能转让吗?这种表述其实不够准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公民个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因此,能够依法转让的只能是宅基地的使用权。(一)宅基地使用权的有效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即同村的村民间买卖才
    2023-02-27
    323人看过
  • 宅基地范围内的建筑物补偿
    1村民宅基地范围内的建筑物补偿,一,二层800元m2,三层按800元的90%,四层按800元的70%,五层按800元的40%补偿,五层以上不予补偿。2宅基地内一层平方拆迁补偿按二层的800元x23宅基地无建筑部分面积;以平米计算800元x2x0.8倍4宅基地内地下室,地下水库;400元5宅基地内其与附属建筑如单体门道,单体厕所,照壁,院墙,水井,简易窝棚。等一率不管6楼房阳台按同层同价计算7宅基地内室外楼梯以一二层800元x80%三层800元x70%四层800元x40%五层以上不管8宅机体内搭建的彩钢房简易房棚一二层不管三层按400元x90%四层400元x70%五层400元x10%补偿,2011年12月18日后搭建的一律不管。房屋建筑物的评估标准房屋建筑物的评估方法:一、成本法:成本积算法、重置成本法。二、市场比较法:这种方法具有较强的实际意义和准确性,在市场较为成熟、成交透明、比较案例易
    2023-08-18
    123人看过
  • 宅基地使用权范围及特征
    (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城镇居民不得购置宅基地,除非其依法将户口迁入该集体经济组织。(2)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仅限于村民建造个人住宅。个人住宅包括住房以及与村民居住生活有关的附属设施,如厨房、院墙等。(3)宅基地使用权实行严格的“一户一宅”制。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但如果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4)福利性:宅基地的初始取得是无偿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1、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2023-06-28
    149人看过
  • 具体宅基地范围如何界定
    一、具体宅基地范围如何界定宅基地的范围应由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作出明确的规定,各地根据当地的生活习惯、风俗习惯、人口及土地数量等实际情况对宅基地的面积标准作出相应的规定,也就是说,宅基地的范围由国家统一规定,而宅基地的面积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实践中一般认为,宅基地包括正房、辅助用房(厨房、厕所、杂物间等)、禽畜舍(规模经营性养殖除外)、房屋外围的围墙内的土地。晒场、房前房后的土地一般情况不属于宅基地范围,但如果砌围墙(不管围墙内的地面是否硬化),应作为建设用地(宅基地)对待,在报批宅基地时将这些范围一并纳入,未一并作为宅基地报批并取得批准而事后砌围墙的,超过《建设用地批准书》上的面积的部分应按非法占地处理。二、农村宅基地转让易出现的问题有哪些1、买卖合同不规范因纠纷。农村房屋或宅基地的买卖多为口头协议,未签订买卖合同(或者买卖合同不规范),而农村房屋、宅基地的买
    2024-01-31
    476人看过
  • 宅基地范围内强拆怎么办
    1.整理证据材料当遭遇征拆时,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收集证明房屋的证据,比如照片、录像等资料,最好可以加带参照物。2.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对于房子已经被强拆的被拆迁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地方政府的强拆行为违法。一方面是为了从法律上确认强拆行为违法,为请求赔偿做铺垫,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争取双方进行协商谈判的契机。3.获取赔偿或补偿不管是要补偿还是要赔偿亦或两者兼而有之的情况,被拆迁人都要注意:只有补偿或赔偿拿到手,才算是标志着维权真的成功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公民遇到非法的强拆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房屋强拆的法定程序是什么?1、先补偿、后拆迁房屋强拆程序的实施,除应当遵循“无补偿则无征收”的原则外,还应当遵循“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否则,被拆迁人有权拒绝搬迁,行政机关也不能强制执行。换言之,在征收补偿工作完成前,仍应保障权利人对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占有
    2023-03-21
    249人看过
  • 遗嘱继承宅基地的范围是什么?
    宅基地的继承只能给具备本地户口的居民进行继承处理,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可是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不是一般的财产,而是特殊的财产。首先因为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它必须因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失去而失去,不产生在不同农民个体之间的流转,即不可以继承。第二,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主要是为了保障每户农民的居住需求,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如果允许继承,将导致宅基地无限扩大,违背了土地管理法关于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有关规定。据此,农村宅基地不能算作遗产,故不可以继承。但是,存在特殊情况,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人对宅基地上所造房屋的继承将会导致其对宅基地的继承。一、儿女宅基地继承权吗农村宅基地儿女没有继承权,因为宅基地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房屋可以继承。由于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不是该集体成员不得享有
    2023-03-07
    134人看过
  • 宅基地流转的基本原则与限制
    按照目前颁布的《民法典》,农村宅基地只能在村集体内部流转,尚不允许城市居民或村庄以外的其他居民购买村庄的农民住房,也就是说,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还不能转让给城市居民。但地方政府的一些做法正在突破政策限制。宅基地流转的限制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1)城镇居民购买;(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一、宅基地转让法律规定有什么从受让的主体上,可以分为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让。如果受
    2023-03-23
    396人看过
  • 村民宅基地拥有限制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什么叫农村闲置宅基地农村闲置宅基地的定义应该很好理解的,那就是本来用于建房的农村建设性用地处于闲置状态的土地,就属于农村闲置宅基地。而农村闲置宅基地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从来没有建过房屋的宅基地,另一种是曾经宅基地上建过房屋,后因某种原因导致坍塌,目前处于空闲状态。宅基地空闲的原因分析前些年,农村的人们以跳出农门为荣,所以有一部分人纷纷选择了到城市里找工作打工,这部分人基本上处于谈婚论嫁的年龄段,于是父母便在农村老家申请了宅基地,准备给儿子建好房屋,用作婚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九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
    2023-07-07
    176人看过
  • 宅基地售卖对象限制
    宅基地不仅不是只能卖本村人,而且是不能买卖的,因其没有所有权,仅有使用权。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外村人能买本村人的宅基地吗国家政策是禁止本集体土地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的,《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外,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此可见,农村村民住房的产权是有限的,只是建筑在该宅基地之上的建筑物才是村民个人的财产,而宅基地仍属村民集体所有,如果把住房卖给了外村村民,那就等于把原本属于本村村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也一起卖掉了,这就侵占了本村村民集体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
    2023-07-06
    80人看过
  • 宅基地补偿制度的国家规范
    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中,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对地上建筑物的补偿,地上建筑物属于产权人所有,作为父母的遗产,无论户口是否在内,子女都有权依法继承。另一部分是对宅基地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土地使用权不属于遗产部分,不能继承,由户口在内的原权利人分离。所以和户口没有关系,由被拆迁房屋本身价值确定。宅基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房屋重置成新价的评估规则和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计算办法由市国土房管局制定并公布。对
    2023-07-02
    409人看过
  • 限制高消费的限制范围
    限制高消费令一:对自然人的限制。1、不得乘坐飞机、豪华客船、出租车等高档交通工具和使用高档通讯工具2、不得在宾馆、酒楼、酒吧、歌舞厅、夜总会、桑拿浴室、健身房等高消费场所消费3、不得购置高档商品、大额生活用品、汽车及租赁写字楼办公4、不得购买、新建、扩建、装修房屋得出外旅游、度假及为家庭成员支出大额费用5、不得出国出境6、不得对外投资(包括开办公司、购买股票债券等)。只能保留按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的生活费用,其他均属被执行财产范畴。二: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限制。1、不得履行为其单位办理财产抵押、转让及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职务行为2、不得以公款在宾馆、饭店、酒楼、歌舞厅、西餐厅、夜总会、桑拿浴室、健身房、高尔夫球场等高消费场所消费,也不得批准其工作人员以公款进行上述消费3、不得在单位报销乘坐出租车、火车卧铺、飞机、轮船四等以上舱位等交通费用4、不得出国出境5、不得向其工作人员发
    2023-07-05
    420人看过
  • 宅基地流转有那些限制?
    一、宅基地流转有那些限制?(一)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1、城镇居民购买;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二)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二、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方式是什么(一)通过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流转为鼓励农民盘活闲置的宅基地及宅基地住宅,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实现宅基地有效合理的利用,目前的政策允许宅基地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转让。转让方与受让方可以订立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协议,一次可以实现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二)通过转让宅基地上的房屋流
    2023-02-16
    459人看过
  • 为何国家要限制宅基地
    一是承包种植农作物和粮食的土地,二是建设房屋的宅基地,但这两种土地都属于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不能随意更改,特别是宅基地,如果想推倒房子,重建新房,就必须通过正规渠道提出请求,否则就属于违反规定的行为,轻则罚款,将新建筑拆除,不给房产证明,重则将构成犯罪,没收征地。变相突破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限制根据2011年版《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分家析产纠纷下属于婚姻家庭纠纷中的一项案由,系将一个较大的家庭根据分家协议而分成几个较小的家庭,同时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并确定各个成员的财产份额的行为。家庭共有关系的存在是家庭共有财产的存在前提,在家庭关系解体以后,即产生了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问题,由此引发的纠纷称为分家析产纠纷。分家析产涉及对家庭财产的处理,在处理家庭财产纠纷时,应把家庭共有财产与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的个人财产严格区分,把家庭成员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与家庭成员之间的财产赠与严格区分。由于农
    2023-07-05
    66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在民法典的限制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受让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则其有效无效的区分与前述情形一样。如果房屋买卖合同的受让方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据此,似乎可以认定,转让房屋的协议是有效的,其实不然,理由是:根据《民法典》第八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我国对于农村宅基地流转有何限制?(一)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1、城镇居民购买;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二)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
    2023-08-10
    14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农村宅基地转让是否受到限制和范围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0-01
      农村宅基地遵循“一户一宅”的原则。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的主体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内成员,遵循“一户一宅”制,建房的标准不能超过各省市规定的面积。 现在,国家对农村宅基地政策有所放开,但还是严禁非农户口买宅基地建房和别墅。农村宅基地的转让需要下面一些条件: 一、转让方和受让方都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二、转让方有超过一套的宅基地,好多家庭都有几处宅基地。 三、受让方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
    • 法律对宅基地使用权的承租者范围是否有所限制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5-26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从该规定可以看出法律是允许农民出租住宅的,但是否允许出租宅基地使用权呢?从实务上看,因农民建住宅完全可以申请到免费的宅基地,从而很少存在承租别人宅基地使用权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从法理上看,既然法无禁止,应理解为是允许出租宅基地使
    • 宅基地确权标准范围?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7
      1982年2月国务院发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之前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施行后未经拆迁、改建、翻建的,可以暂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这就是宅基地确权标准的程序了。
    • 宅基地范围怎样确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4-29
      宅基地范围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一)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二)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 (三)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四百六十七平方米。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前款规定的限额内规定农村宅基地的具体标准。
    • 宅基地包括哪些范围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4-05-15
      宅基地包括的范围如下:1、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2、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3、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四百六十十平方米。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规定的限额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