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起诉不予受理,该不予受理属于程序性问题,故应当用裁定作出。
(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3)驳回起诉。
(4)保全和先予执行。
(5)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6)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7)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8)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9)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10)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11)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一、有抵押权的财产可以执行吗
有抵押权的财产可以执行。我国现行法律对强制执行公证的要件进行了明确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8条规定“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37条规定“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二、行政诉讼要交诉讼费吗?
行政诉讼需要交纳诉讼费。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3、无需交纳诉讼费的行政案件:(1)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2)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3)行政赔偿案件;(4)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情况下,诉讼费用由诉讼的败诉方当事人承担。法院的第二审判决一并撤销一审判决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一、二审诉讼费用均应由被诉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诉讼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诉讼费用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分担;被告在诉讼过程中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而法院准许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如果原告不撤诉或者法院不准许撤诉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共同诉讼的当事人败诉时,由法院根据共同诉讼当事人的人数和他们各自对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利害关系,以及各自的诉讼行为决定诉讼费用的承担;共同诉讼当事人因连带关系而败诉时,应当负担连带诉讼费用;第三人败诉时,法院将根据共同诉讼当事人诉讼费用的负担原则决定分担的比例。
-
仲裁与民事诉讼在法律适用中的异同
478人看过
-
经济仲裁适用的民事诉讼法吗
318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规定是否适用于仲裁
307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刑事司法程序的适用
407人看过
-
变更诉讼请求规定在民事诉讼中的法律适用
432人看过
-
2024刑事诉讼中判决裁定的适用条件
311人看过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
中止诉讼的民事裁定书的格式都有什么的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29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样式 相同。) ……(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 终结。 ……(简述原告起诉的理由和诉讼请求)。 本院认为,……(写明驳回起诉的理由)。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 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的起诉。 ……
-
行政诉讼中, 判决, 裁定, 裁定书, 适用法律的适用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6《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但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按照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第九十一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六)原判决、裁定,只要当事人认为确有错误的,足以推翻原判决;[2](二)有新的证据;(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
-
民事诉讼中的n+2诉讼怎么适用陕西在线咨询 2023-02-13我国法律规定对于起诉只要符合法定形式就可以了,以下是参考的法条,也附一个简单的民事起诉状,请根据实际情况修改使用。参考法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
-
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判决与裁定,哪个适用范围?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03民事诉讼中判决书适用范围是:除调解或者裁定是案件,一律适用判决。 民事诉讼中裁定书的适用范围是: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
-
民事诉讼中止诉讼裁定的法律条文是什么?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4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