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告知义务的成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5 18:23:18 322 人看过

医疗告知义务的法律规定是,根据法律规定,医院需要及时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风险等事项;如果患者处于昏迷等状态的,可以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且再紧急情况下,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的,能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一、医生未尽告知义务的应负何责任

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

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二、民法典中医疗损害责任包括哪些

医疗损害责任包括未尽告知义务的责任、未尽诊疗义务的责任、未尽保护隐私的责任。1、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三、误诊医院的责任怎么判?

一般是按照过错进行承担相关的责任,但是法律规定这三种情形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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