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双方在代位求偿中的权利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2 18:10:28 481 人看过

(1)保险人的权利义务

保险人的权利是保险人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的义务是保险人追偿的权利应当与他的赔偿义务等价,如果追得的款项超过赔偿金额,超过部分归被保险人。

(2)被保险人的权利义务

1、在保险赔偿前,被保险人需保持对过失方起诉的权利;

2、不能放弃对第三者责任方的索赔权;

3、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4、被保险人有义务协助保险人向第三责任方追偿;

5、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一、债权代位求偿权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1、代位求偿权成立的条件

对于代位求偿权的成立要件,按照法律的规定,一般应具备下述要件方能成立:

(1)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的发生对第三者享有损失赔偿请求权。首先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造成的;其次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对其享有赔偿请求权。

(2)保险标的损失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即保险人负有赔偿义务。如果损失发生原因属于除外责任,那么保险人就没有赔偿义务,也就不会产生代位求偿权。

(3)保险人给付保险赔偿金。对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转移的时间界限是保险人给付赔偿金,并且这种转移是基于法律规定,不需要被保险人授权或第三者同意,即只要保险人给付赔偿金,请求权便自动转移给保险人。

相关法律规定规定:《保险法》

第六十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2、放弃代位求偿权条款的约定不一定有效

在被保险人于基础法律关系中通过合同约定预先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情况下,如果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明确承诺同意放弃行使代位求偿权,表明被保险人的弃权行为得到了保险人的同意,应当认定该条款有效。

保险人在理赔后反悔进而向第三者主张代位求偿权的,既有违《保险法》最大诚信原则,也不具有请求权基础,即使被保险人单方变更意思表示同意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也无法变更被保险人与第三者之间的合同约定,故保险人因被保险人的预先弃权行为而不得行使代位求偿权。

相关法律规定规定:《保险法》

第六十一条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无效。

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保险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4日 10: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第三者相关文章
  • 旅游消费纠纷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旅游纠纷,是指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之间因旅游发生的合同纠纷或者侵权纠纷。发生纠纷后,旅游投诉者与被投诉者均产生了权利和义务。(一)旅游投诉者的的权利为:1.了解投诉的处理情况。2.请求调解。3.与被投诉者自行和解。4.放弃或者变更投诉请求。(二)旅游投诉者的义务为:1.按旅游投诉规定的条件、范围投诉。2.按投诉要求向旅游投诉管理机关,递交投诉状和所需的副本。3.递交书面投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述,旅游投诉管理机关记录笔录后,并由本人签字。(三)旅游被投诉者的权利为:1.与投诉者自行和解。2.依据事实反驳投诉者请求,提出申辩,请求保护其合法权益。(四)被投诉者的义务为:1.在接到被投诉通知之日起30日内,不管与事实是否相符,都要做出书面答复。2.应当协助旅游投诉管理机关调查核实,提供证据,不得隐瞒,防碍调查工作。3.确有过错并损害投诉者利益的,应当主动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2023-06-07
    482人看过
  • 保险代位求偿权与保险理赔的关系
    保险代位求偿权应当根据保险所代为取得保险人与第三人的合同关系、侵权关系来确定管辖。被保险人与第三人在合同中约定仲裁解决纠纷的,经审查仲裁合同有效的,适用优先原则,保险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得直接提起诉讼。保险代位求偿权的取得《保险法》第60条第1款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该条仅规定了保险人可以代位行使赔偿请求权,但未对该请求权作出具体解释或限定。司法实践中对此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此处的赔偿请求权应限指侵权行为产生的赔偿请求权;另一种观点认为,该赔偿请求权既可以是侵权行为产生的,也可以是违约行为产生,还包括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所有物返还请求权、占有物返还请求权等。关于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行使名义,《保险法》对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行使主体未作出明确规定,历来也有不少争议。根据《
    2023-07-08
    137人看过
  • 保险代追偿权义务概述
    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须满足以下条件:1、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对第三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2、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已给付保险金;3、仅限于法定的四种情形,即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代为追偿权成立的条件是什么?保险代为追偿权成立的条件: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是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垫付人身伤亡损失等责任后,同时取得对事故责任人的代位追偿权。但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须满足以下条件:1、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对第三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对第三人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就是保险人所代位行使的实体权利,因此被保险人享有相应请求权是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不可或缺的条件。2、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已给付保险金。根据法律规定,被保险人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只能在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金后才转移给保险人。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权利主体是保险人,
    2023-07-04
    134人看过
  • 货运代理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货运代理合同的分类
    一、货运代理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货运代理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如下:1.承运人要接受客户因货物运输、保管、保险等服务而支付的所有费用,也接受货运代理无法控制合同的其他费用,另一方要就此服务支付承运人佣金。2.承运人完成货物运输并承担责任。根据与委托人签订的协议或合同,或者根据委托人的指示进行业务活动时,货运代理人应当按照通常的责任完成委托,特别是在授权范围内,如实报告一切重要事项。3.承担保密义务。货运代理过程中获得的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同时,代理权不得转让给他人。二、货运代理合同的分类货运代理合同的分类如下:1.按合同的承租期限分类。按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的承租期限分为航次租船运输、定期租船运输、包运租船运输。2.按运输货物性质和特点分类,按运输货物的性质和特点分为普通大宗货物运输和特种货物运输。3.按货物包装分类,按货物的包装状况分为散装货物(无包装)、集装箱、单元滚装运输等。三、货运代理合同
    2023-05-03
    244人看过
  • 车险中代位求偿权可否选择
    陈女士于2004年6月起连续5年购买了上海某保险公司的车辆碰撞险(保额为25万元)及其人身伤害意外责任险等一系列附加险,在2008年3月,陈女士驾驶的奔驰车在高速行驶时因超速将一位横穿高速公路的男子甲撞死。交通部门认定陈女士负次要责任,即自己承担30%的损失。经过保险公司定损,陈女士累计因汽车损害而花费15万元修理费,同时,由于陈女士同时购买了人身伤害意外责任险,对此保险公司需要向甲某赔偿死亡补偿费等共计1.2万元。陈女士认为,依据保险法相关规定和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中约定,保险公司应该将损失的15万元先行赔付给被保险人,同时保险公司享有了代位求偿权,可以再由此向甲某的家属请求赔偿。律师评案:某资深保险律师向记者表示,现在许多财险公司特别是中小财险公司经常会以无责不赔或按责赔付的原则对抗被保险人的赔付请求,而这个也就是法律上的先诉抗辩权。本案中,如果被保险人陈女士只负30%的次要责任,
    2023-04-23
    322人看过
  • 论被保险人保护代位权实现的义务
    保险的好处之一是,被保险人遇到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时,可以直接向保险人索赔,避免与第三方发生索赔纠纷,尽快恢复生产。如果损失是由保险事故造成的,被保险人必须起诉第三人。保险的这种利益不能得到体现,保险就会失去其存在的重要原因。代位求偿超过诉讼时效的,被保险人不承担责任,但应视情况承担责任。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在保险单规定的期限内向保险人索赔,保险人以各种理由拒绝索赔,导致保险纠纷,被保险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裁定保险人的索赔合理,被保险人的索赔被驳回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丧失索赔时效的责任。相反,法院判决保险人拒绝赔偿损失的,保险人应当承担丧失对第三人追索权限制的责任。原因不言而喻:保险人应该承担责任。保险人及时赔偿损失的,被保险人可以立即将第三人的赔偿请求权转移给保险人,诉讼时效不受损失。也就是说,代位求偿权的取得是以补偿为基础的。不合理拒绝赔偿不能取得代位求偿权。公认被保险人有
    2023-05-31
    399人看过
  •  处理保险代位求偿纠纷的方法
    根据被保险人与第三人的合同关系或侵权关系来确定保险代位求偿纠纷的管辖。如果被保险人与第三人在合同中约定仲裁解决纠纷的,经审查该仲裁条款合法有效的,同样应优先适用,保险人应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得直接提起诉讼。根据被保险人与第三人的合同关系或侵权关系来确定保险代位求偿纠纷的管辖。如果被保险人与第三人在合同中约定仲裁解决纠纷的,经审查该仲裁条款合法有效的,同样应优先适用,保险人应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得直接提起诉讼。 【保险代位求偿纠纷处理】保险代位求偿纠纷是指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后,被保险人或者第三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损失而引起的纠纷。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人可以对代位求偿的被保险人或者第三人行使代位求偿权。在处理保险代位求偿纠纷时,首先需要明确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保险合同关系。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是平等的民事合同关系,被保险人享有合同权利,保险人
    2023-08-27
    182人看过
  • 完善保险代位求偿权制度
    由于我国商业保险发展历程还比较短,保险立法中虽然对代位求偿权有相关规定,但对于实务操作中存在的复杂问题,仍缺乏足够的法理支持,还需进一步的细化和完善。一、法律规定保险代位求偿权是民商法代位权制度与保险理赔制度相结合的产物,具有自身独立的法律地位。保险人起诉第三者责任方的权利最早在1782年Masonv.Sainsbrry一案中就得到了主审法官的确认,而最早以成文法形式将代位求偿权规定下来的是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其第79条第1款规定:保险人自造成损失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代位取得被保险人基于保险标的物之一切权利及赔偿请求权,同条第二款规定:除前项另有规定外,保险人若理赔损失之一部分,并不取得保险标的物之所有权或其残余部分之所有权,但自造成损失的保险事故发生时起,在被保险人的损失依本法规定理赔而受补偿之范围内,代位取得被保险人基于保险标的物之一切权利和赔偿请求权。我国《保险法》也在第44至4
    2023-04-23
    112人看过
  • 如何在合同中规定工程承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工程承包合作协议书首先应当写明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姓名等具体信息;其次,写明承包内容以及工作地点;写明工程价款的支付以及期限;写明双方享有的权利与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最后,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非专利技术入股合作协议书怎么写?非专利技术入股合作协议书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以含油轴承生产技术、产品技术,以及其自身所掌握的工程技术等智力成果、技术方案作为无形资产折合人民币10万元入股某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一事达成本协议,以资遵照履行:第一条: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按照注册资本享有股权拾万元所拥有的法定权力,并享有月薪10000元人民币及公司规定的其他一切福利待遇。乙方取得8.5%的股份。每月20号领取工资(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拖欠乙方的工资)2、乙方担任公司的技术工程一职,负责公司含油轴承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研发、生产和技术指导工作。保证产品合格率达
    2023-08-09
    157人看过
  • 保险代位求偿权的两点争议
    保险中的代位求偿,又称代位追偿或权益转让,简称代位,是指保险标的由于第三人的责任发生保险事故而导致损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款后,依法取得对第三人的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中的代位求偿是财产保险以及同财产保险具有相同属性的损害补偿保险所专有的性质。在保险实务中,代位求偿权的行使,往往在保险人、被保险人、第三方之间存在很大争议,主要集中在保险人向第三方索赔是基于保险标的损失还是保险人的赔款金额?从第三方获得的赔款在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如何分配?等等。保险人向第三方索赔是基于保险标的损失还是保险人的赔款金额?根据《保险法》中的有关规定,一些观点认为,保险人只能在其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索赔,超过赔偿金额的部分,应该由被保险人自己向第三方索赔。笔者认为,这种否认保险人代位取得被保险人向第三方请求赔偿权利完整性的观点,存在很大的弊端。首先,混淆了代位索赔与代位求偿的概念。前者是保险人以自己的名义代替
    2023-04-23
    103人看过
  • 保密协议中双方义务
    在保密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如何使用商业秘密、涉及商业秘密的职务成果的归属、涉密文件的保存与销毁方式等内容,有特殊条款的还应以列举方式进行约定。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保密协议中不得直接设定违约金,若约定违约金存在被认定为无效的风险。但这并不意味着保密协议中不可约定违约责任,保密协议中可约定违反保密义务的赔偿内容以及计算赔偿数额的方式。商务合作双方保密协议书范本<p>甲方:_________</p><p>乙方:_________</p><p>鉴于甲乙双方正在探求建立引进风险投资与境外融资上市财务顾问合作关系,为了积极促进双方在指定领域的业务开发与商务合作,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同意向对方披露自身的保密信息,并签订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p><p>1.保密信息指本协议的一方(披露方)依据下文设定的条件,以书面、口头或电子文件的形式提供给另一方(接受方)的任何信息或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商
    2023-08-17
    417人看过
  • 工会组织在工伤保险制度中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
    根据《工会法》的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按照《工会法》的要求,在我国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都要成立工会组织。工会组织在工伤保险制度中具有重要的法律地位。一方面,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中,普遍实行“三方协商”的机制,工会是极其重要的一方;另一方面,工伤保险制度直接关系到职工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是工会组织要维护的职工的最基本的权益。工伤保险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是权益保障制度,特别是在职工与单位拥有不同的谈判能力的情形下,工会组织的参与,显得尤为重要。根据《工会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会组织的权利有:(1)对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工作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2)在劳动保障部门等行政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有关政策和标准时,提出意见;(3)申请工伤认定;(4)参加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5)参与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危
    2023-05-03
    156人看过
  • 被保险人为代位求偿权利的行使应尽责任
    在保险事故是由于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的情况下,保险人在赔偿保险金后,才能取得代位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第三者的损害与保险事故的发生具有因果关系,是代位求偿权成立的要件,保险人必须取得第三者造成保险事故发生的有关证明,才能够行使代位求偿权,并从第三者处得到赔偿。被保险人是保险事故的直接受害者,又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对于保险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过程应该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因此,被保险人应当将其所知道的有关保险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过程等情况告诉保险人,向保险人提供行使代位求偿权所必要的有关证明文件。被保险人如果怠于履行这项法定责任,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求偿权的,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2023-04-23
    498人看过
  • 仓储物的保险赔偿金及保险代位求偿权(下)
    实践中,多数人因为保险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而把保险合同的效力同投保人支付保险费的行为联系在一起,产生不交保险费、保险合同就不能生效的看法。然而从法理上来看,合同的生效是指符合法定生效要件的合同,便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由此可知,保险合同并不会因为投保人不交保险费而不能生效。根据保险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投保人不缴纳保险费甚至不是造成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法定事由。在保险实务中,投保人有可能与保险人约定在合同成立的某一时间或期间内交付保险费,若其超出约定的时间仍未交付保险费,对超过约定时间的期间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可基于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承担保险责任。但若在约定交费期间内发生了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得以投保人未交付保险费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除非在投保人根本违约的情况下,保险人才可解除合同。而本案中基公司后补交保险费的行为,说明未造成根本违约,故原
    2023-04-23
    384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第三者
    词条

    通常情况下,第三者被定义为破坏别人家庭的人和合法夫妻关系的人。 如果第三者是明知道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或者以夫妻名义与有配偶者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罪,会坐牢。... 更多>

    #第三者
    相关咨询
    • 保险中代位求偿权与物上代位求偿权的通俗解释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05
      如果你买了保险,一般是你的保险公司赔给你,你给A;如果你没买A买了,A的保险公司先赔A,A的保险公司代A向你索赔(代位求偿)。注:此次事故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则买了保险也不关保险公司的事。
    • 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时,被保险人有什么义务?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05
      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时,必须取得第三者造成损害的有关证明,并取得保险标的的有关资料,作为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依据。因此,为了方便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保险法》第63条规定,在保险人向第三者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时,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其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 人身保险中保险公司享有代位求偿权吗?保险公司享有代位求偿权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4
      人身保险中保险公司不享有代位求偿权。根据法律规定,保险公司的代位求偿权是指当被保险人的财产是由第三人的原因造成损害的,当保险公司赔偿了被保险人后,可以向该第三人追偿。这项权利仅在财产保险中保险公司才能享有,在人身保险中,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保险公司不享有向该第三人追偿的权利,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取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后,仍有权向第三人请求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被保险人因
    • 在保险索赔中,如何正确对待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09
      一、保险代位求偿权,是指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依法应由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公司自支付保险赔偿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的限度内,相应地取得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代位权是各国保险法基于保险利益原则,为防止被保险人获得双重利益而公认的一种债权移转制度”,通常认为保险代位权其实质是民法清偿代位制度在保险法领域的具体运用。二、对于代位求偿权的成立要件,按照法律的规定,一般应具备下述要件
    • 代缴的社会保险单位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2-27
      用人单位是指雇佣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用人单位的主要权利是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用人单位有以下主要义务: 一是缴费义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义务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共同承担;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义务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是登记义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