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的基本法律知识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6 20:51:16 213 人看过

居间合同的基本法律知识如下:一、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二、居间合同的特征如下:1、其合同标的不是法律行为,而是介绍订约的劳务;2、居间人在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中既非当事人,亦非任何一方的代理人,而是中间媒介人;3、是有偿合同。

居间合同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一、居间合同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1、居间合同成立的要件有:

(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即合意;

(2)合意则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仅有一方当事人是不可能产生合意的,因而也就不可能成立合同;

(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以订立合同的为目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合同成立的时间是多久

合同成立的时间是:

1、法律没有限制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自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成立;

2、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3、采取确认书形式时,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4、法律规定或者约定采用书面形式,但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5、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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