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没有进行补偿登记,就不能再纳入补偿范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18:02:56 450 人看过

律师称,征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征地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实施,并依法公告。被征用土地的所有人、使用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向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原则上,无地债权人应当在公告确定的权利登记期限内进行补偿登记,这是保障土地征收顺利进行、保护无地债权人财产权利的必要措施。但在实践中,赔偿权利人因各种原因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赔偿登记的情况并不鲜见。如果赔偿权利人的赔偿请求权被取消,不仅违法,而且不合理。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县级人民政府的征地通知书直接声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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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8日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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