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门机构负责实行专案专办
据悉,目前,全省已有成都市武侯区、广安市、邻水县等12个区县院成立了有独立编制的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专门机构。《指导意见》指出市级检察院以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较多的县级检察院,要积极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门机构;暂无设立专门机构条件的地区,应当分别在侦监、公诉、监所部门设立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专门小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较少的,应当指定专人办理。
二、破除“捕诉分立”形成专门工作模式
据省检察院介绍,该专门机构与公诉、侦监平行,履行公诉、侦监职能,负责涉罪未成年人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以及犯罪预防等工作,形成“捕、诉、防一体化”工作模式。自受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开始,即指定专门人员全程负责案件的社会调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法律监督、教育矫正、社会综合治理等工作。
三、讯问时可通知合适成年人到场
《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通知监护人、法定代理人到场。但司法实践中,个别父母为逃避民事赔偿责任,主动撇清和嫌疑人的关系,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管不问,有的即使到场也不承认是法定代理人。
针对此种情况,《指导意见》创新规定了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在法定代理人无法或者不宜、不愿到场的,可以经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同意或者按其意愿通知其他关系密切的亲属朋友、社会工作者、教师、律师等合适成年人到场。
四、规范讯问方式原则上不得使用戒具
《指导意见》还对讯问方式进行了具体明确。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根据该未成年人的特点和案件情况,制定详细的讯问提纲,采取适宜的方式进行,讯问用语应当准确易懂。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由女性办案人员进行或者有女性办案人员参加。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不得使用戒具,对于确有人身危险性,必须使用戒具的,在现实危险消除后,应当立即停止使用。
五、形成社会调查报告作为定案重要依据
《指导意见》指出,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专门的社会调查工作,听取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被害人以及学校、社区等有关人员的意见,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是否具备有效监护条件或者社会帮教措施,以及涉嫌犯罪前后表现等情况形成专门的社会调查报告,该社会调查报告应当作为处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重要依据。
六、与成年人共犯案实行分案起诉
据记者了解,省检察院据7年来调查研究,共同犯罪是未成年人犯罪常态,占未成年犯罪的72%。因此,《指导意见》指出,审查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的案件,应当实行分案起诉,情况特殊不宜分案起诉的案件,对未成年人应当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要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力度,要求公安机关对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的案件,要分案提请批准逮捕、分案移送审查起诉,对分案起诉后的案件,应当要求人民法院予以分案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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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犯罪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对待未成年人犯罪,首先要做的是对他们进行教育改造,矫正其犯罪心理,纠正其错误行为,以防误入歧途。 预防未成年犯罪,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社会问题。唯有凝聚全社会力量,完善教育机制、加强心理干预、守牢法律底...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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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杀人案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25未成年人犯罪,同成年人犯罪一样,刑罚仍然是对其最严厉的惩罚措施。但由于未成年犯罪主体的特殊性,在对其刑罚的适用上同成年人有着很大差异。《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是基本于未成年人责任能力不完备及其容易接受改造、可塑性强的特点而确立的,它反映了刑罚与罪责相适应的原则及刑罚目的的要求。以上是对未成年被告人适用刑罚的最基本原则之一。故意杀人,是指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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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满16周岁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28已满16不满18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人被拘留就应该马上委托律师提供帮助。拘留之后,判决之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认真了解整个案件的具体经过以及了解其对公安机关的口供等。如果案件移送到了检察院、法院的话,辩护律师可以去检察院、法院阅卷,调取侦查机关所指控的本犯罪嫌疑人及其他同案犯的口供、书证、物证等相关证据,做深入研究后拟定好辩护方案,开庭的时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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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7一般不会,但是未成年人被告人的,开庭前会通知法定代理人。 1、最终是否能得到一个好的判决结果,要看是否能找到“所有”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和情节、并向办案机关简明、扼要、有理、有据、有力地说清楚。 尚未接触到案件实质性证据材料,律师是无法确定作无罪辩护还是罪轻辩护、或者量刑辩护的,更没有办法作出判决等最终处理结果上的预测--好的办案结果是办出来的、不是凭空预测出来的。 2、刑事辩护是一个过程,律师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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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讯问、审判,应当通知未成年人到庭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8刑事诉讼法第270条对未成年犯罪人的讯问与审判 第二百七十条【对未成年犯罪人的讯问与审判】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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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逮捕怎么办?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11第一条 为切实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未成年罪犯的合法权益,正确履行检察职责,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 人民检察院要加强同政府有关部门、共青团、妇联、工会等人民团体以及学校和未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