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意毁坏财物罪起诉状怎么写?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刑事附带民事诉状
刑附民原告:xxx,男,汉族,1980年4月1日出生,家住XX省XX州XX县XX镇,联系电话:。
刑附民被告人:xxx,男,汉族,1989年9月7日出生,家住XX省XX州XX县XX镇,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依法从严追究被告人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刑事责任。
2、判令赔偿其故意毁坏财物的经济损失合计XXXX元。
事实和理由:
Xx年x月x日上午x时许,刑附民原告驾驶xxx号小轿车从xx县县城向圭山方向行驶,行驶至圭山路口时,刑附民被告人便带人拦下刑附民原告驾驶的车辆,并把刑附民原告驾驶的xxx号小轿车砸坏,把车辆砸坏后,刑附民被告人等人便逃跑了。后刑附民原告向xx县公安局报警,警察来了之后,照了照片就叫刑附民原告可以送车辆去修理了。2015年6月6日,刑附民原告便把车辆送去xXXX有限公司进行修理,产生修理费用XXXX元。
综上所述,刑附民被告人人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已严重触犯刑法,构成犯罪,应当予以严惩!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刑附民被告人亦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因此,刑附民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刑附民原告造成的所有损失应由刑附民被告人承担赔偿责任。为维护刑附民原告的合法权益,特依法提起诉讼,请人民法院予以核查并依法作出判决。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XX
2015年9月17日
一般来说,如果需要进行法院起诉的话,都是需要有诉讼状法院才会受理的,这时可以通过相关的律师机构来进行书写诉讼状,由律师书写完诉讼状之后交由法院来进行审核,法院确定该按键可以进行立案审理后就会通知当事人。
-
故意毁坏财物附带民事诉状的写法是什么
146人看过
-
故意毁坏财物罪如何判刑?故意毁坏财物罪是自诉案件吗
395人看过
-
故意毁坏财物罪与故意毁坏文物有什么区别
225人看过
-
故意毁坏财物赔偿纠纷诉状是怎样的
185人看过
-
强拆能否起诉故意毁坏财物?
74人看过
-
怎样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之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
402人看过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划分。 根据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在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八大严重犯罪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低于十四周岁的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 更多>
-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有何区别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28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只有涉嫌杀人、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强奸等八种严重暴力性质、具有重大社会危害性的犯罪,才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实施其他犯罪行为,一般不构成犯罪,不追究刑事责任;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不属于上述严重暴力犯罪,不构成犯罪,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办案部门会责成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犯错的未成年人严加管教看护,而且刑事责任虽能免,但民事责仍
-
故意毁坏财物的如何定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认定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61、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2、一般是从下列要件认定本罪: (1)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2)犯罪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3)在主观方面应表现为故意; (4)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
起诉到法院赔偿,故意毁坏财物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状怎样写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8上诉人(一审原告或者被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或者原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某某纠纷一案,不服某某人民法院作出并于某年某月某日送达的(一审判决或者裁定书案号)民事判决书或者裁定书,现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并依法改判(或者对具体的改判请求写明); 2、上诉费由被上
-
故意毁坏财物刑事起诉状如何写,会判多长时间呢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08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
故意毁坏财物价值多少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贵州在线咨询 2023-07-13故意损坏公私财物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