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司法鉴定走上新体制
核心提示:
司法部决定,从10月起至今年年底,开展为期3个月的司法鉴定执法检查。这是自《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实施一年来,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司法鉴定执法检查活动。有学者认为,这次执法大检查的根本目的是构建全国统一的司法鉴定新体制。
此前的10月中旬,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正式宣告成立。霍宪丹局长给正在构建的司法鉴定新体制下了这样几个定语:从中国国情出发,借鉴两个法系先进经验,与中国的诉讼制度相结合。
10月20日一大早,北京首诚法医学司法鉴定所所长郭岩来到办公室简单安排了一下工作,就驱车前往北京市司法局,参加一个特殊的会议。会议的名称叫司法鉴定执法、执业大检查。与郭一样,整个北京市仅有13名司法鉴定机构的负责人来参加今天的会议。
我们是按照司法部的统一要求,从现在开始到年底,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司法鉴定执法检查活动。因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实施一周年了。北京市司法局的欧阳先生对《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说。
记者看到,《司法部关于开展司法鉴定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被加上了特急标志,这次检查的成效如何,司法部认为有三个关系到:关系到司法行政机关的整体形象,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司法鉴定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在这三个关系到中,确保司法鉴定体制改革顺利进行,构建全国统一的司法鉴定新体制,才是司法部这次执法大检查的根本目的。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专家对记者说。
也是10月20日下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博导卞建林应司法部邀请,参加《决定》实施一周年座谈会。卞教授非常支持和赞成建立全国统一的司法鉴定新体制,认为统一是《决定》的灵魂。在这次座谈会上,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局长霍宪丹有一个一周年工作的汇报。霍宪丹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司法鉴定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按照中央要求,司法鉴定体制改革由司法部牵头,政法各机关、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协调、共同配合、共同支持、共同推进,要在明年十七大之前,完成中央确定的司法鉴定体制改革目标。
新体制的受益者
说起司法鉴定新体制,郭岩认为,他们是新体制的受益者。2003年的时候,我申请到了一个课题,叫《颅脑损伤司法鉴定标准与临床医学诊断标准一致性研究》,首都医学发展基金给了10万元经费。多年来我们一直给有关部门出具专家意见书,有关部门根据我们的意见书出具司法鉴定结论,所以从2000年开始,我就想,我们为什么不能自己建立一个司法鉴定机构?这样不仅能给医院带来效益,还可以拓宽医院业务。
郭岩的想法虽好,但却遇到了难题。当时的司法鉴定机构都分布在公、检、法、司等机关内部,或者是在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一家医院要想成立一家司法鉴定机构根本不可能。我们就联系了一个单位,想挂靠,人、财、物都是我们出。正在这时,我看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一对照,我们自己完全可以申请成立司法鉴定机构。北京市司法局的效率很高,申请很快就批下来了。现在,我们在《北京市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中,排名第一。自去年9月28日到现在,我们做了300多例鉴定了,都是主动找上门的,至今没有出现一例差错。
目前,郭岩是首诚法医学司法鉴定所的法定代表人,旗下有5个主任医师,3个副主任医师,他自己担任主任医师多年,最近又提交了法学硕士研究生论文。他们的执业范围是:法医临床鉴定。
老百姓打官司,许多时候是在打鉴定。郭岩对记者说,最近,我们就接了这样一个案子。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们给一起交通事故当事人胡利斌做伤残等级鉴定。原来,常德中院受理案件后,第一次伤情鉴定是由常德中院司法技术鉴定中心做的,结论是I级伤残,但肇事方收到鉴定书后认为鉴定不公(伤残等级过高),申请重新鉴定,随后常德中院又委托湖南省高级法院司法鉴定中心作出了第二次鉴定,结论仍为I级伤残。肇事方仍存在疑义,因双方当事人在鉴定结论上存在较大分歧,致使案件拖延了半年之久,无法结案。我们受理后,对被鉴定人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查体,并据案情进行了细致、严密的分析、讨论,认为不符合I级伤残标准,勉强评定为II级伤残。因为各项数据指标摆在那里,所以当事人双方都很满意,法院很快就结了案。湖南的法官对我们非常满意。
据记者了解,截至9月底,北京市司法局共批准了13家司法鉴定机构,类别涉及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声像资料鉴定等三大类。而全国共有司法鉴定机构1819家,司法鉴定人23400人。
新体制酝酿了八年之久
司法鉴定体制改革,从八年前就开始了。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局长霍宪丹对记者说,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时,将指导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职能赋予了司法部。
据霍宪丹介绍,建国以来,为了满足侦查工作和打击罪犯的需求,我国逐步建立起一批以刑事侦查为主的鉴定机构,大多设在侦查机关。改革开放以来,适应加强民主和健全法制的需要,又陆续在审判机关、公诉机关和高校、科研机构内设立了一批法医、物证等鉴定机构。这些机构在侦查、起诉和审判活动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与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要求相比,与司法体制、诉讼法律制度和审判方式改革的客观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诉讼需求相比,还存在很多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
第一,由于长期实行超国家职权主义的诉讼模式,加之受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保护等传统司法理念的影响,政法机关之间在司法鉴定制度安排上还缺少必要和合理的分工和制约,侦查职能、起诉职能和审判职能与鉴定职能不分,缺位、错位和越位的现象突出,严重损害了司法鉴定应有的客观性,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缺乏应有的中立地位和独立性。多头鉴定、重复鉴定屡见不鲜;
第二,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始终没能建立起全国统一的管理体制,司法鉴定活动缺乏统一规范、统一标准和统一要求。
-
两大法系司法鉴定制度比较
201人看过
-
中国《电子签名法》立法过程借鉴国内外经验
161人看过
-
司法鉴定鉴定中司法鉴定大概多少钱
377人看过
-
国外中小企业融资经验借鉴
111人看过
-
我国司法鉴定体制改革实践
293人看过
-
我国司法鉴定统一管理体制已经形成
393人看过
刑事侦查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已经立案的案件,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证据,证实犯罪、查获犯罪人及在侦查中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的诉讼活动。侦查活动包括讯问犯罪嫌疑人、证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视听资料,扣押、冻结存款、汇... 更多>
-
北京国创谨诚知识产权司法鉴定经验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21北京国创鼎诚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经验:软件著作权登记时,对于提交的软件源代码只需要提交前30页和后30页,国家版权保护中心仅做形式审查,不对您的代码进行实质审查,即使您的代码与他人的代码一样或者是不能运行的代码也可以进行登记,您需要对自己提交的代码真实性负责。但是在后期的诉讼或者维权中,如果您的代码与他人的代码一致,他人能证明该代码为其在您之前开发出来的,通过鉴定可以认定您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如提供
-
司法鉴定根据实际经验改变初次结果的概率大吗,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4司法鉴定根据实际经验改变初次结果的概率不大。但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申请鉴定次数不限。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一)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二)原鉴定项目有遗漏。第三十二条补充鉴定可以由原司法鉴定人进行,也可以由其他司法鉴定人进行。补充司法鉴定文书是原司法鉴定文书的组成部分。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一)司法鉴定机
-
人身损害司法鉴定中检验机关鉴定为新新冠肺炎的主要鉴定标准是什么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051、一些严重的皮肤(特别是足部)和眼的穿透伤以及污染材料(猪心瓣膜,乳房植入物,骨蜡)的病例可有偶发分枝杆菌复合群的感染。治疗通常为广泛清创和清除异物。 2、创伤造成各种不同形式的伤口,如裂伤、割伤、刺伤、盲管伤、穿通伤等,会引起不同类型的感染,其感染的程度与伤口的大小、深浅、污染程度等密切相关。轻度感染的伤口仅出现红、肿、热、痛的局部症状。感染较严重者除伤口出现明显的局部症状外,还会出现高热、昏
-
大连市博爱司法鉴定中心可以接受司法鉴定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23大连博爱司法鉴定中心可以接受司法鉴定。地址在大连市中心路一段55号,电话是(0411)。伤者司法鉴定流程按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11至16条执行。但是就公民受到家庭暴力的情况而言,建议通过寻求所在地妇联的帮助,然后以《反家庭暴力法》为根据,依法维护公民自觉的合法权益。根据《司法鉴定通则》第十一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
-
司法鉴定体系有什么具体的法律规定?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01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司法鉴定体系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