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穿铁路所造成的损害,铁路运输企业是否需要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19:31:58 224 人看过

横穿铁路受到损害的,一般情况下铁路运输企业都要赔偿,但是会根据受害人的过错程度适当减轻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受害人是不听值守人员劝阻或者无视禁行警示信号、标志硬行横穿铁路,而造成人身损害的,并且铁路运输企业能举证证明自己已充分履行安全防护、警示等义务的,不负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可参考:

《最高法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的解释》第六条因受害人翻越、穿越、损毁、移动铁路线路两侧防护围墙、栅栏或者其他防护设施穿越铁路线路,偷乘货车,攀附行进中的列车,在未设置人行通道的铁路桥梁、隧道内通行,攀爬高架铁路线路,以及其他未经许可进入铁路线路、车站、货场等铁路作业区域的过错行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根据受害人的过错程度适当减轻铁路运输企业的赔偿责任,并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铁路运输企业未充分履行安全防护、警示等义务,受害人有上述过错行为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全部损失的百分之八十至百分之二十之间承担赔偿责任

(二)铁路运输企业已充分履行安全防护、警示等义务,受害人仍施以上述过错行为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全部损失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十之间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受害人横向穿越未封闭的铁路线路时存在过错,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前条规定处理。

受害人不听从值守人员劝阻或者无视禁行警示信号、标志硬行通过铁路平交道口、人行过道,或者沿铁路线路纵向行走,或者在铁路线路上坐卧,造成人身损害,铁路运输企业举证证明已充分履行安全防护、警示等义务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铁道部关于公布《铁路运输企业行政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铁路运输企业行政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三章人员编制和职务名称

第四章管界划分和车站等级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

第六章附则

各铁路局:

为加强铁路运输企业机构编制管理,现将《铁路运输企业行政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予以公布,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为落实铁路局资产经营责任制,保证企业享有机构编制自主权,部机关各部门都要切实转变职能。部机构编制主管部门重点抓好铁路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办法和标准的制订,加强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工作。其他业务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企业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二、在铁路局尚未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前,部对铁路局、分局机关的编制总数、领导职数和内部机构数暂仍实行限额控制,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具体配置由企业确定,调整方案报部核备后实施。各铁路局运输生产和安全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要有利于运输生产的集中统一指挥,有利于强化运输安全管理。

三、各铁路局要加强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切实用好所赋予的机构编制自主权,尽快改变管理机构庞大、管理人员过多的状况,并积极探索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内部机构设置新模式和编制管理自我约束机制。

铁路运输企业行政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铁路运输企业机构编制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铁路运输工作特点和当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运输企业机构编制管理,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符合国家和铁路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有利于运输生产经营管理,有利于落实资产经营责任制,有利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铁路事业的发展。

第三条铁路运输企业机构编制管理,要坚持以职能管理为中心,组织机构、定员编制、职务名称等管理与之相匹配,采取行政、法制、经济手段相结合的管理方式。

第四条铁路运输企业机构编制管理,必须贯彻“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的体制,重大问题要经领导集体讨论决定。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五条部属运输企业的设立、撤销和变更(包括合并、更名、改变单位性质和隶属关系,以下同),由铁道部审定或按规定报国务院及其授权部门批准。

第六条运输企业内部单位的设置,一般由企业自行确定。但下列内部单位的设立、撤销、变更,须报部批准后实施。

1.铁路分局、跨局机务段、特等站、路网性编组站;

2.冠“铁道部”名称的单位;

3.国家有关部门规定须由主管部门批准的单位;

4.改革中涉及到需由部批准的单位。

第七条运输企业机关内部机构设置,要做到职能明确,科学合理,努力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组织模式。具体设置在部控限额内由企业确定,报部备案。

第八条要充分发挥职能机构的作用,原则上不再设立临时机构。遇有临时任务时,应视其工作内容明确现有职能机构承担。

第三章人员编制和职务名称

第九条铁路局和分局的行政领导干部职数,由铁道部确定。

第十条铁路局和分局机关内部机构的行政人员编制数,在部控限额内由企业确定,报部备案。

第十一条铁路运输基层单位行政管理及服务人员比例,由企业依据部定标准核定。

第十二条铁路运输专用职务名称和适用范围,由铁道部统一制订,其他职务名称和适用范围由企业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确定。

第四章管界划分和车站等级

第十三条铁路局之间的管界划分,由铁道部确定。既有线管界里程调整,变动范围不超出部定分界站间时,由相邻铁路局商定,报部备案。

第十四条铁路分局之间的管界划分,由铁路局确定,报部备案;段间管界划分权限,由铁路局确定。

第十五条全路车站等级标准和核定办法,由铁道部统一制订。

第十六条一等及以下等级车站由铁路局审批,报部备案。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

第十七条铁路运输企业行政部门的机构编制工作,由机构编制部门归口管理。

公安系统的机构编制工作,按国家和部的有关规定,由机构编制部门会同公安部门管理。

第十八条办理机构编制有关事宜,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由申报单位提出书面报告,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查,报分管领导审定后,按审批权限办理。

第十九条各级业务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企业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否则企业有权拒绝执行。

第二十条凡按规定批准的机构编制,都必须严格执行,不得变相增设机构编制和超编配备人员。

第二十一条凡不按机构编制管理权限,违反审批程序,擅自提高机构规格、增加机构编制、增设领导干部职数,不按定员、职名配备干部,以及干预企业机构编制管理的,都属于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运输企业行政部门的机构编制工作。

第二十三条部属运输企业要依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或修改本企业的机构编制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铁道部前发有关机构编制管理的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均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铁道部劳动和卫生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10: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铁路运输路外事故损害赔偿
    铁路运输路外事故是指铁路列车在运行和调车作业中,发生火车撞轧行人,与其他车辆相撞等情况,造成铁路路外人员(即非正在岗位执行任务的铁路职工和未持有效乘车凭证的旅客)伤亡或者其他车辆破坏和其他财产损失的事故。铁路部门对事故的发生具有过失的,要依法进行相铁路运输路外事故是指铁路列车在运行和调车作业中,发生火车撞轧行人,与其他车辆相撞等情况,造成铁路路外人员(即非正在岗位执行任务的铁路职工和未持有效乘车凭证的旅客)伤亡或者其他车辆破坏和其他财产损失的事故。铁路部门对事故的发生具有过失的,要依法进行相应的损害赔偿。1?列车在运行过程的调车作业中,如果发生撞轧行人、与其他车辆相撞,造成人员伤亡和车辆损失,伤亡人员并无过错时,由铁路部门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受害人的全部损失;如果是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因车辆与火车相撞造成铁路损失,事故后果主要是由于其他车辆一方的过错造成的,该方
    2023-06-08
    462人看过
  • 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
    铁路旅客运输损害主要是指国内铁路运输中的损害,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铁路运输中发生的旅客人身伤亡及其自带行李的损失。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就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旅客运送期间发生的旅客人身伤亡及其自带行李的损失,运输企业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旅客的损失。实践中须注意把握以下两点:(1)旅客是指持有效乘车凭证乘车的人员和按照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免费乘车的儿童,以及经铁路运输企业同意,根据铁路货物运输合同,随车护送货物的人。(2)旅客运送期间是指自旅客经剪票进站始至到达行程终点出站时止。其中,旅客在候车室内的时间不包括在内。一、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的凭证是什么铁路旅客运输合同是明确承运人与旅客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起运地承运人依据本规程订立的旅客运输合同对所涉及的承运人具有同等约束力。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的基本凭证是车票。铁路旅客运输合同从售出车票时起成立,至按票面规定运输结束旅客出站
    2023-02-04
    300人看过
  • 铁路运输损害赔偿规定
    为规范铁路运输损害赔偿,1994年8月13日经国务院批准,1994年8月30日铁道部发布《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1、为了明确铁路运输企业对旅客的损害赔偿责任,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制定本规定。2、本规定适用于铁路运输企业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铁路旅客运输中发生的旅客人身伤亡及其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前款所称铁路旅客运输中,是指自旅客经剪票进站至到达行程终点出站时止。3、本规定所称旅客,是指持有效乘车凭证乘车的人员以及按照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免费乘车的儿童。经铁路运输企业同意,根据铁路货物运输合同,随车护送货物的人,视为旅客。4、由于不可抗力或者旅客自身原因造成人身伤亡和自带行李损失的,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5、铁路运输企业依照本规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对每名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40000元,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800
    2023-02-04
    146人看过
  • 铁路事故运输损害赔偿
    铁路运输是使用铁路列车运送货物的一种运输方式。铁路运输造成人身损害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办理保价运输的货物,全批货物灭失时,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保价金额;部分损失时,赔偿金额按损失货物占全批货物的比例乘以保价金额赔偿。未办理保价运输的货物,在铁道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赔偿。一、如何确定货损赔偿额1、当事人对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额有约定的,就应当按约定数额进行赔偿。当事人在合同中可能规定了一个总的赔偿数额,也有可能规定了一个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但有的情况下,当事人办理了保价运输,这也实际上是对赔偿额的一种约定。但是要注意在保价运输的情况下,货物受损的赔偿。所谓保价运输就是承运人处理托运人、收货人提出赔偿要求的一种方式,即托运人在办理托运货物的手续时或者与承运人签订合同时,向承运人要求进行保价运输,声明货物的价格,并支付保价费。这实际上是当事人之间对货物损害赔偿额的一种约定。一般情况下,保
    2023-02-04
    173人看过
  • 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
    铁路旅客运输损害主要是指国内铁路运输中的损害,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铁路运输中发生的旅客人身伤亡及其自带行李的损失。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就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旅客运送期间发生的旅客人身伤亡及其自带行李的损失,运输企业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铁路旅客运输损害主要是指国内铁路运输中的损害,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铁路运输中发生的旅客人身伤亡及其自带行李的损失。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就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旅客运送期间发生的旅客人身伤亡及其自带行李的损失,运输企业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旅客的损失。实践中须注意把握以下两点:(1)旅客是指持有效乘车凭证乘车的人员和按照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免费乘车的儿童,以及经铁路运输企业同意,根据铁路货物运输合同,随车护送货物的人。(2)旅客运送期间是指自旅客经剪票进站始至到达行程终点出站时止。其中,旅客在候车室内的时间不包括在内。
    2023-06-08
    225人看过
  • 铁路运输损害赔偿的标准
    1、由于不可抗力或者旅客自身原因造成人身伤亡和自带行李损失的,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2、铁路运输企业依照本规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对每名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40000元,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800元。铁路运输企业和旅客可以书面约定高于前款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3、铁路运输企业依照本规定给付赔偿金,不影响旅客按照国家有关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规定获取保险金。4、向外国籍旅客、华侨和港澳台胞旅客给付的赔偿金,可以兑换成该外国或者地区的货币,其汇率按照赔偿金给付之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指定银行的挂牌汇率确定。5、旅客或者其继承人向铁路运输企业要求赔偿的请求,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铁路运输企业应当自接到赔偿请求之日起30日内答复。6、旅客或者其继承人与铁路运输企业对损害赔偿发生争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条件1、因受害人翻越、穿越、
    2023-03-22
    418人看过
换一批
#人身损害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身损害赔偿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形进行不同的赔偿,如果没有造成伤残或者死亡予以赔偿受害人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造成伤残则赔偿受害人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如果死亡则还要赔偿丧... 更多>

    #人身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铁路运输造成损害怎么赔偿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08
      1、办理保价运输的货物,全批货物灭失时,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保价金额;部分损失时,赔偿金额按损失货物占全批货物的比例乘以保价金额赔偿。 2、未办理保价运输的货物,在铁道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赔偿。 3、办理保险运输的货物,凭车站出具的货运记录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到当地保险公司办理赔偿。
    • 铁路运输运输造成的损害赔偿金是多少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05
      铁路法》第十七条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对承运的货物、包裹、行李自接受承运时起到交付时止发生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或者损坏,承担赔偿责任: 1、托运人或者旅客根据自愿申请办理保价运输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保价额。 2、未按保价运输承运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规定的赔偿限额如果损失是由于铁路运输企业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不适用赔偿限额的规定,按照实际损失赔
    • 铁路运输损害如何赔偿, 铁路运输企业如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何处理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8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对承运的货物、包裹、行李自接受承运时起到交付时止发生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或者损坏,承担赔偿责任:(一)托运人或者旅客根据自愿申请办理保价运输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保价额。(二)未按保价运输承运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规定的赔偿限额;如果损失是由于铁路运输企业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不适用赔偿限额的规定,按照实际损失赔偿。托运人或者旅客根
    • 关于铁路运输损害赔偿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30
      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的内容(1994年8月13日国务院批准1994年8月30日XX发布自1994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明确铁路运输企业对旅客的损害赔偿责任,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铁路运输企业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铁路旅客运输中发生的旅客人身伤亡及其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前款所称铁路旅客运输中,是指自旅客经剪票进站至到达行程终点出站
    • 铁路运输损害如何赔偿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2-15
      有投保货物运输保险,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 1、办理保价运输的货物,全批货物灭失时,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保价金额;部分损失时,赔偿金额按损失货物占全批货物的比例乘以保价金额赔偿。 2、未办理保价运输的货物,在铁道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赔偿。 3、办理保险运输的货物,凭车站出具的货运记录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到当地保险公司办理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