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由谁主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4 16:31:39 288 人看过

一、开标由谁主持

1、开标会议通常应由招标人主持,招标人也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为主持。

2、开标时,首先由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査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査并予以公证,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开启标书并公开唱标。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五条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第三十六条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二、一般情况下开标的程序是怎样的

1、所有参加开标会的人员签到。

2、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

3、由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的代表主持开标会议。

4、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并邀请主管部门、行政监督部门、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派代表参加。

5、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6、按投标文件提交顺序拆封正本。

7、唱标,宣读投标价格、折扣价格等。

8、会议结束,编写会议纪要,并向相关部门备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1日 17: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开标相关文章
  • 刑事和解由谁主持吗
    刑事和解由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主持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刑诉法第5编第2章第277至279条对刑事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进行了专门规定,按照法律规定,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犯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故意犯罪案件,以及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纳入公诉案件适用和解程序的范围。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这一程序。对于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刑事和解程序的适用情况与效果】(一)案件类型上,适用刑事
    2023-04-21
    78人看过
  • 集体协商会议由谁主持?
    依据《集体合同规定》第三十四条集体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并按下列程序进行:(一)宣布议程和会议纪律;(二)一方首席代表提出协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另一方首席代表就对方的要求作出回应;(三)协商双方就商谈事项发表各自意见,开展充分讨论;(四)双方首席代表归纳意见。达成一致的,应当形成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相关知识:第三十三条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一)熟悉与集体协商内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二)了解与集体协商内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收集用人单位和职工对协商意向所持的意见;(三)拟定集体协商议题,集体协商议题可由提出协商一方起草,也可由双方指派代表共同起草;(四)确定集体协商的时间、地点等事项;(五)共同确定一名非协商代表担任集体协商记录员。记录员应保持中立、公正,并为集体协商双方保密。
    2023-06-14
    381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由谁主持
    医疗事故鉴定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相关专业的专家,由医患双方在医学会主持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在特殊情况下,医学会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需要,可以组织医患双方在其他医学会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的专家参加鉴定或者函件咨询。一、整容医疗事故的处理方法都有哪些整容医疗事故的处理方法,当事人可以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二、流产造成的医疗事故怎么鉴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医疗事故
    2023-06-27
    88人看过
  • 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应该由谁来进行
    总监理工程师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七条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
    2023-06-14
    145人看过
  • 股东大会主持应该由谁进行
    一、股东大会主持应该由谁进行1、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法行使职权。2、以后的股东会会议:(1)公司设立董事会的,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2)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3)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3、公司不设董事会的:(1)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2)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3)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4、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四十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与主持】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
    2023-06-19
    375人看过
  • 遗嘱执行人应当由谁来主持?
    法律规定遗嘱执行人应该由谁担任的确认方式:如果被继承人依法指定的,由被指定的人担任遗嘱执行人。如果被继承人没有依法指定的,由继承人推选的遗产管理人担任遗嘱执行人。如果没有指定,也没有法定继承人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遗嘱执行人。民法典遗嘱执行人是谁民法典遗嘱执行人是遗产管理人,如果遗嘱人有制定执行人的,由指定的人担任;如果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由继承人推选;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
    2023-07-25
    469人看过
  • 公司股东大会的变更由谁主持?
    1、公司股东会变更由谁主持,由原法人主持。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当履行法定代表人的职责,主持股东会会议。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职务的,由出资最多的股东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派代表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通常被定义为法人。公司本身没有意愿。公司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可以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使公司“产生自己的意志”。然而,遗嘱产生后,需要与外界“沟通”。向公司内外“表达公司意志”的责任人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人),一个公司只能有一个法人,一般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或首席执行官担任。由于公司的发展、战略甚至斗争的需要,有时公司的法人需要由一人变更为另一人,这通常被称为法人变更,公司法人变更的效力是指公司法人成立后,公司的组织机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以由法人的意志决定。只要法人进行了相应的变更登记,就可以发生变更效果。公司法人变更有两
    2023-05-07
    413人看过
  • 谁主持股东会?
    一般由董事长主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长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公司不设董事会的,由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或者监事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主持。一、公司机构及其职权议事规则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股东会,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2023-06-21
    105人看过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由谁主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由选举主席团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选举主席团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由什么人主持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常委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一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
    2023-07-31
    375人看过
  •  业主大会的召开权限由谁掌握?
    通常由业主委员会提议召开,但多数情况下业主大会会议应由业主大会发起。业主大会是指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同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业主组成,对关系到整体业主利益的事情进行决议。可以将“可以召开”改为“通常由”,将“业主大会”改为“业主大会会议”,将“发起”改为“提议”,得到:“通常由业主委员会提议召开。但多数情况下业主大会会议应由业主大会发起。”业主大会是指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同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业主组成,对关系到整体业主利益的事情进行决议。业主大会的召开条件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业主大会的召开条件包括:一是共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人共同提议;二是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三是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业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是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3-11-10
    305人看过
  • 谁主持案件审理?
    法律综合知识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或者单独审判员审理。可以是组成合议庭的形式,也可以是单独审理的形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一定是公开进行吗不一定。在我国凡是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等案件,以及法律有特殊规定的其他案件除外,其他的都由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判决还是会公开对外宣布。有些案件涉及党、政府和军队的机密,甚至是国家的专业机密,一旦公开审理,会造成严重的泄密行为,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适用简易程
    2023-07-02
    139人看过
  • 业主大会是否要定期开会,由谁负责召开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一)20%以上业主提议的;(二)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业主公约规定的其他情况。发生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情况,业主委员会不履行组织召开会议职责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业主委员会限期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记录。发出召开业主大会的通知并公告相关材料。本届业主委员会应当于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
    2023-07-24
    222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谁来召集和主持?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谁来召集和主持?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有哪些职权?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批准公司利润分配、经营方针、投资计划等职权。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
    2023-05-02
    227人看过
  • 监事会召开、主持
    公司法第五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第五十三条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2023-06-09
    421人看过
换一批
#招标投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开标
    词条

    开标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和行政监督部门或公证机构人员参加的情况下,在招标文件预先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当众对投标文件进行开启的法定流程。 开标时,首先由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査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 更多>

    #开标
    相关咨询
    • 公司董事会主席由谁主持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07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或者不履行职责的,由副董事长召集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或者不履行职责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荐一名董事召集主持。董事会设董事长,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一半以上选举产生。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 民诉自诉案件由谁主持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8
      在自诉刑事案件中,原告人即自诉人承担举证责任,被告人不承担举证责任。这也是司法活动中“谁主张谁举证”基本原则的体现。 如果自诉人不能用充分证据证明其指控的犯罪事实,在开庭审判之前,法官应当说服自诉人撤诉,或者用裁定驳回其起诉;经开庭审理之后,法官则应当判决被告人无罪。 总之,自诉人举证不能或不充分,就要承担败诉的后果。
    • 债权会议应该由谁主持?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1-19
      债权会议由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债权人会议是全体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进行权利自治的临时机构。其权利范围和行使方式均由法律直接规定,主要是决议职能和监督职能。
    • 医疗事故鉴定该由谁主持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3-16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相关专业的专家,由医患双方在医学会主持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在特殊情况下,医学会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需要,可以组织医患双方在其他医学会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的专家参加鉴定或者函件咨询。
    • 我国工伤认定由谁来主持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3-03
      工伤认定应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