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哪些刑罚的附加刑?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27 12:20:20 247 人看过

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和死刑,而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一般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其中,主刑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和死刑,而附加刑则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刑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一般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我国主刑和附加刑的种类有哪些?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主刑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和罚金,而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主刑和附加刑的种类共计11种。主刑是对犯罪分子身体、精神和社会关系所施加的强制性惩罚,而附加刑是对犯罪分子政治权利所施加的强制性惩罚。主刑与附加刑并罚时,先执行主刑,再执行附加刑。

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一般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主刑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和罚金,而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主刑和附加刑的种类共计11种。主刑是对犯罪分子身体、精神和社会关系所施加的强制性惩罚,而附加刑是对犯罪分子政治权利所施加的强制性惩罚。主刑与附加刑并罚时,先执行主刑,再执行附加刑。

《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第三十五条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第五十五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7日 02: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附加刑相关文章
  • 刑罚附加刑有哪些征收特征?
    附加刑的特征是可以补充主刑适用,并且也是可以独立适用。附加刑,指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刑法》其特点是既能独立适用,也能附加适用。刑种包括了9种。其中主刑5种,也就是管制、拘役以及有期徒刑,还有无期徒刑以及死;而附加刑包括了4种,也就是罚金、剥夺相应的权利、没收财产以及驱逐出境。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相应的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附加刑,又称为从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附加刑既可以附加适用,又可以独立适用。适用附加刑时,一个犯罪可以同时适用两个以上的附加刑。驱逐出境是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刑法》第35条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由于驱逐出境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故符合附加刑的基本特征;由于驱逐出境仅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包括具有外国国籍与无国籍的人),故是
    2023-04-12
    406人看过
  • 我国几种主刑几种附加刑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附加刑,又称为从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附加刑既可以附加适用,又可以独立适用。适用附加刑时,一个犯罪可以同时适用两个以上的附加刑。我国刑法中的刑种共9种。其中,主刑5种,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4种,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驱逐出境。一、罚金的适用现行刑法共有180个左右的条文规定了罚金,明显扩大了罚金的适用范围,适用对象主要是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贪污贿赂罪。刑法分则对罚金的规定方式有四种情况:一是选处罚金;二是单处罚金;三是并处罚金;四是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规定并处罚金的犯罪,法院在对犯罪分子判处主刑的同时,必须依法判处罚金;刑法规定可以并处罚金的犯罪,法院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及犯罪分子的财产状况,决定是否适用罚金。对自由刑与罚金刑均可选择适用的案件(如盗窃罪),在决定刑罚时,既要避免以罚金刑
    2023-03-23
    416人看过
  • 在刑事处罚中,关于刑事处罚的附加刑有哪些?
    刑事附加刑有以下三种:1.罚金:它是指由人民法院判决的、强制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从经济上对犯罪分子实行制裁的刑事处罚。罚金的适用对象是经济犯罪,财产犯罪和某些故意犯罪。人民法院对犯罪判处罚金有两种情形:(1)单位犯罪。对单位犯罪,人民法院可以对单位判处罚金;(2)犯罪分子。对犯罪分子处以罚金,可采用单处罚金和并处罚金两种方式之一。对犯罪分子单处罚金,是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不需要判处自由刑的罪犯。对犯罪分子并处罚金,是对犯罪情节严重、必须要判处管制以上刑期的罪犯同时判处罚金。对犯罪分子判处罚的金额,刑法分则没有具体规定,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具体金额。被判处罚金的,犯罪分子或其亲属应当在指定的期限内依判决书确定的一次或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应当强制缴纳,如若不能全部缴纳罚金,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罪犯有可以执行的财产,随时追缴。被判处罚金,只有发生不可抗拒的灾害,才可以申请人民法
    2023-05-01
    324人看过
  • 附加刑在我国法律上包括哪些部分
    附加刑是指依照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其特点是既能独立适用,也能附加适用。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除此之外,我国《刑法》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一、刑事责任包括哪些?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因实施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按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种刑事责任。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它只能独立使用,不能相互附加适用。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分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对犯罪的外国人,也可以独立或附加适用驱逐出境。二、刑事处分包括哪些?刑事处分是指国家审判机关依据刑法的规定,对犯罪分子适用的剥夺其某种权益的强制处分。其范围包括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以及对外国人适用的驱逐出境。三、不满14周岁要
    2023-06-27
    96人看过
  • 哪些刑罚是我国的主要刑罚?
    我国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这些刑罚都是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其中管制是最轻的刑罚,而死刑是最严厉的刑罚。主刑只能单独使用,不能附加使用。我国主刑包括管制,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拘役,短时间内强制夺去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刑罚。有期徒刑,强制夺去犯罪分子一定时间内的人身自由的刑罚。无期徒刑,强制夺去犯罪分子一生的自由,实行强迫在劳动进行改造的刑罚。死刑,强制夺去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刑罚有哪些主刑1.期限在期限上,管制规定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3年;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1年;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20年;无期徒刑的期限是终身,但以后根据条件可能获得减刑、。所以刑罚的期限从短到长是拘役、管制、有期徒刑、无期徒刑。2.机关管制和拘役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有期
    2023-06-30
    345人看过
  • 我国刑罚的种类有哪些?如何区分我国的刑罚种类
    一、我国刑罚的种类有哪些?刑罚种类,是指刑法所规定的按照一定顺序排列的各种刑罚方法的总和。关于刑罚种类,根据不同的方式,可以有不同的划分。1、根据某种刑罚方法是否是只能单独适用还是可以附加适用,可以划分为主刑和附加刑;2、根据所判处刑罚中对个人权利的限制和剥夺程度,可以分为资格刑、财产刑、自由刑和生命刑。二、我国的刑罚种类具体包括哪些内容?我国的刑罚种类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呢?通过上述的两种分类,主要可以概述如下:1、在上述第一种分类方式中,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驱逐出境。其中驱逐出境是针对在我国的外国人的。2、在上述第二种分类方式中,资格刑包括剥夺政治权利;财产刑包括罚金和没收财产;自由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驱逐出境;生命刑指死刑。上述的分类是立足于不同的基础进行的,其中各自的涵义并不会因为处于不同的分类而有差异
    2023-03-22
    296人看过
  • 危害国家安全罪附加刑有哪些?
    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其特点是既能独立适用,也能附加适用。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附加刑包括:(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四)驱逐出境。关于罚金的裁量原则,刑法第52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在我国刑法中,经济犯罪主要是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共有90多个条文,基本上都规定了罚金的独立或附加适用。刑法分则仅规定选处、单处或者并处罚金,不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限度,而是由人民法院依据刑法总则确定的原则即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数额。一、根据《刑法》第53条的规定,罚金的缴纳分为五种情况:1、限期一次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情况罪犯应在指定的期限内将罚金一次缴纳完毕2、限期分期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较多,罪犯无力一次缴纳的情况。这样在时间上有一定伸缩余地,在金额支付上可化整为零
    2023-03-30
    417人看过
  • 我国增值税附加税的税率有哪些?
    城市建设税=增值税*7%(在市区,7%;在县城、镇,5%;不在市区、县城和镇的,1%。)教育附加费=增值税*3%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2%增值税附加税是附加税的一种,对应于增值税的,按照增值税税额的一定比例征收的税。其纳税义务人与独立税相同,但是税率另有规定,是以增值税的存在和征收为前提和依据的。通常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关于增值税附加税的相关规定包装费的增值税税率包装物不随产品定价销售,收取定金的,不计入应税消费品销售。但是,超过12个月未退还或者已收取超过12个月的保证金,应当计入应税消费品销售额,并按照应税消费品适用的税率缴纳消费税。纳税人逾期不退还保证金的,计入应税消费品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19号)第四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
    2023-07-19
    127人看过
  • 拘役是附加刑吗附加刑包括哪些
    一、主刑包括哪些种类我国《刑法》将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附加刑既能独立适用,又可以附加适用。对一个犯罪只能适用一个主刑,不能同时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刑。附加刑适用时,对一个犯罪可以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1、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管制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2、拘役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能超过1年。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拘役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酌量发给报酬。3、有期徒刑期限一般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20年。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
    2023-03-24
    180人看过
  • 附加刑的种类有哪几种,附加刑可以减刑吗
    一、附加刑的种类有哪几种附加刑的种类有:1.罚金:就是指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或者犯罪单位向国家缴纳一定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2.剥夺政治权利:就是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与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属于资格刑。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下列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3.没收财产:就是指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4.驱逐出境:就是指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驱逐出境是一种专门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特殊的附加刑,既可独立适用,又可附加适用。二、附
    2023-04-10
    429人看过
  • 附加刑都有哪些分类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相关知识: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次减二年至三年有期徒刑之后,再减刑时,其间隔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二年。被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以比照上述规定,适当缩短起始和间隔时间。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和间隔时间的限制。在有期徒刑罪犯减刑时,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可以酌减。酌减后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最短不得少于一年。对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减刑,同时相应的缩减其缓刑考验期限。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低于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两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一年。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
    2023-06-11
    53人看过
  • 我国刑法规定了那几种附加刑?附加刑是否可以独立使用
    一、我国刑法规定了那几种附加刑(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也就是说附加刑既可以附加于主刑使用,也可以独立使用。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二、附加刑是否可以独立使用附加刑一般是随主刑附加适用的,但也可以独立适用。这里的“可以独立适用”是指依照刑法分则单处附加刑的规定适用,而不是随意适用。它适用于犯罪性质、情节较轻的犯罪,罪行比较严重的,不独立适用附加刑,如果需要适用附加刑,只能附加适用。附加刑的开始执行的时间要看附加刑的具体种类。刑法中附加刑主要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等。这些附加刑既可以独立使用,也可以附加使用。罚金、没收财产由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即时执行,驱逐出境、剥夺政治权利在主刑执行完
    2024-04-06
    413人看过
  • 附加刑中的资格刑是哪些
    一、附加刑中的资格刑是哪些附加刑中的资格刑就是剥夺政治权利,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与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属于资格刑。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下列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二、我国刑法规定的9中刑罚的类型(1)管制:就是指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予以执行的刑罚方法。管制是我国主刑中最轻的一种刑罚方法,属于限制自由刑。(2)拘役:就是指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就近执行并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属于短期自由刑,是主刑中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轻刑。(3)有期徒刑:就是指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并强制其进行劳动并接受教育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的刑期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20年。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
    2023-08-10
    128人看过
  • 附加刑是刑法中哪一种刑罚?
    刑法中的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1.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2.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3.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属于附加刑的是附加刑的种类如下:1、罚金;2、剥夺政治权利;3、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附加刑在适用上具有双重性,既可以作为某种主刑的附加刑适用,也可以作为一种刑罚方法独立适用,几种附加刑还可以同时并用。罚金数额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一般来说,非法获利的数额大、情节严重的,罚金数额应当多些;反之,则应当少些。总之,不让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占到便宜。当然,也要考虑犯罪分子的实际经济负
    2023-08-16
    37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附加刑
    词条

    附加刑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其特点是既能独立适用,也能附加适用。附加刑作为我国刑罚体系中与主刑相对应的另一大类刑罚方法,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更多>

    #附加刑
    相关咨询
    • 什么是附加刑我国附加刑有哪几种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2-28
      附加刑是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四)驱逐出境。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 我国刑罚中的附加刑有哪几种? 法律是如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0-22
      我国刑罚中的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与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刑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一般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 我国刑罚中附加刑的四个准则分别是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0-02
      我国刑罚中的附加刑一般是指罚金、剥夺政治权利以及没收财产。而驱逐出境一般是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在前述附加刑中,没收财产是指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 我国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对不对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7-13
      我国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对。 一、主刑是对犯罪分子进行惩罚的主要刑罚方法,其特点是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对一种犯罪只能判处一个主刑。 1、管制。 2、拘役。 3、有期徒刑。 4、无期徒刑。 5、死刑。 二、附加刑是补充主刑惩罚罪犯的刑罚方法,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有三种: 1、罚金。 2、剥夺政治权利。 3、没收财产。
    • 我国刑罚中的附加刑有哪四个,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1-04
      我国刑罚中的附加刑一般是指罚金、剥夺政治权利以及没收财产。而驱逐出境一般是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在前述附加刑中,没收财产是指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