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二)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
(三)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
(四)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首次的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如检查结果不一致,确诊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认定;
(五)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
(六)受害人确需住院治疗或观察的,其费用应予赔偿。但出院通知下达后故意拖延,或治疗与损害无关的疾病而延长住院时间的,其延长期间的住院费不予赔偿;
(七)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必要的补救性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
(八)在诉讼过程中,治疗尚未结束的,除对已经治疗的费用赔偿外,对尚需继续治疗的费用,经有关医疗机构证明或者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另行起诉。
其他医疗费用
(一)各种不孕(育)症、性功能障碍、变性手术的诊疗项目费用;
(二)违反计划生育的一切医疗费用,以及未婚患者的流产、引产、保胎、宫外孕、分娩等费用;
(三)住院期间使用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自费药品、自费诊疗项目和自费材料的费用;以及挂名住院、冒名住院、不符合入院标准等其他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四)住院病人应当出院而拒不出院,经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鉴定后确定应当出院的,从确定出院之日起发生的一切医疗费用;或患者住院应由定点医疗机构记账而不记账,然后拿费用单据要求报销的费用;
(五)因自杀、故意自伤、自残(精神病除外)、打架、斗殴、酗酒、吸毒及其他违法乱纪等行为引起的一切费用;
(六)因他人侵害行为造成伤害的医疗费用;
(七)由于工伤、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以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的诊疗项目费用;
(八)由上述第(五)、(六)、(七)项原因引起的一切后续治疗费用;
(九)不符合市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和治疗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费用;
(十)各种教学性、科研性和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费用;
(十一)未经广东省或深圳市卫生厅(局)、物价厅(局)、财政厅(局)正式批准的诊疗项目费用;
(十二)未向市社会保险机构办理申报手续,或已申报但未得到市社会保险机构核准使用的各种检查治疗项目及医院自制药品的费用;
(十三)职工社会保险证生效之前或遗失但未挂失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医疗费用;
(十四)国家、省、市社会保险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有具体规定不列入报销范围的其他费用。
注:凡有上标的项目指已纳入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和服务设施范围内的项目。
附件2
生育医疗保险项目一览表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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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人身损害纠纷案件是要赔偿医疗费吗?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27当人们受到医疗损害时,可以向医院而不是医生提出侵权损害赔偿。当然,如果是医生故意伤害的,可已起诉医生。起诉医生涉及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医疗人身侵权损害赔偿的具体赔偿范围: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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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和医疗人身损害损害赔偿有何不同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15“医疗人身损害赔偿”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在法律适用、鉴定类别、赔偿项目、赔偿标准和赔偿数额上,都有很大不同。 1、法律适用方面 审理“医疗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而审理“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则要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2、鉴定类别方面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必须委托医学会组织专家组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而“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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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医疗费怎么计算?人身损害赔偿的医疗费用包括哪些内容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25人身损害赔偿医疗费怎么计算? (1)医疗费项目范围=①挂号费+②医药费+③检查费+④治疗费+⑤住院费+⑥其他医疗费用。 ①挂号费:包括医院门诊挂号费、专家门诊挂号费等。 ②医药费:指购买药品所支付的费用。 确定医药费用时应将处方和医疗费用发票有机结合起来审查;凡不具有针对性、可用可不用或者用于其他疾病的药品,属于不合理用药。 ③检查费:指为确定伤情而收取的费用,包括为治疗所需和各种医疗检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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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医疗费赔偿有期限么?西藏在线咨询 2023-09-05有。当人身遭到损害的时候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维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所以,人身损害赔偿期限是三年。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