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合同明明写着免除房屋维修基金,过了6年也没人给交。我现在想卖房子,人家说必须交齐这个钱才要,弄得我房子都没法卖。今天上午,市民夏先生致电党报热线反映,自己在某天华园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但开发商济南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违背承诺,拒绝给他交纳房屋维修基金。
几年前,夏先生的女婿从某天华园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总价约30万元。
当时房产公司为了搞促销,开出了很多优惠条件,其中最主要的一条是免除房屋维修基金,开发商说他们给交。当时我们还在其他地方看了几套商品房,但觉得天华园的条件更好,就决定买这套房子。夏先生说。记者在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看到,第10条的其他事项中写着免3%公共设施维修基金,(总房款的3%,9646)。
2004年5月,夏先生从开发商手中接过了钥匙。随后,开发商还给业主办理了房产证。去年年底,夏先生想把这套房子卖掉,领着买方到市房管局一查才发现,开发商并没给交房屋维修基金。这是怎么回事呢?夏先生告诉记者,他找到开发商询问时,对方表示合同约定的这项条款是无效的。这可把夏先生气坏了,当时我们买这套房子就是看中这些优惠条款,但现在开发商竟然不承认,这不是耍赖吗?
3月19日,记者随同夏先生再次来到市房管局查询发现,开发商仍然没交房屋维修基金。市房管局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当时有文件规定,2007年4月1日以前买的商品房未强制交维修基金,从那以后买房必须交维修基金,所以有些房产公司赶在政策实施之前办理证件钻空子,某房地产可能就是这种情况。夏先生遇到的事情属于开发商和业主的合同纠纷,主管部门不便插手,最好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问题。
济南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一位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房屋维修基金无论是不是强制交,公司都没有权力免除,所以当时合同约定的这个条款无效,他们不会替夏先生交维修基金。当记者问既然无效,那为何要写进去时,对方表示公司已经换了好几届领导,不知道当时为何这么写,如果业主有意见,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这样的说法显然难以让夏先生满意。当时他们就是拿这条来吸引我们买他们的房子,现在却说无效。如果无效当时为什么写进去,这明显就是欺诈消费者,如果他们不同意退,我下一步要考虑起诉他们。
-
开发商与房管局争夺维修基金:如何解决?
258人看过
-
开发商多收房屋维修基金构成犯罪吗
274人看过
-
开发商是否能够代为收取房屋维修基金?
301人看过
-
维修基金交给开发商还是房管局
228人看过
-
开发商同意退房维修基金怎么退
129人看过
-
代收维修基金:开发商的角色
248人看过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
小区维修基金在开发商那里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0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小区维修基金由当地房屋管理行政机关审核,进行专户管理,并不在开发商手里。住房维修基金专项缴纳商品住宅销售时,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的缴交约定,并在房屋交付使用时,由购房者按购房款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开发建设单位移交住宅区时,按照住宅区总规模建安造价1.5%(配置有电梯的住宅楼按2.5%)
-
开发商能不能给开发商交房屋维修基金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03可以由开发商代收房屋维修基金,在购房时开发商有权代为收取该房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5%—8%比例的维修基金,根据当地房管部门的政策规定收取。之后开发商应当将代收的维修基金移交给当地房产行政部门代管。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
房屋维修基金开发商能代收么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06可以由开发商代收房屋维修基金,在购房时开发商有权代为收取该房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5%—8%比例的维修基金,根据当地房管部门的政策规定收取。之后开发商应当将代收的维修基金移交给当地房产行政部门代管。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
开发商多收房屋维修基金构成犯罪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04这种程度不构成犯罪,但是一定是不合理的可以投诉,走法律程序可以将多收的钱要回来。 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