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需要公告的内容是什么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18:01:47 404 人看过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根据法律规定,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2.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3.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一、农村公墓占地补偿

1.根据《2015最新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坟的拆迁补偿标准为:每座补偿5000元。具体条款可参照《2015最新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

2.法律没有相关规定保护,只能从公序良俗方面去考虑解决。坟地是祖宗遗留下来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法律虽然完全限制,但也不保护。

3.不过祖坟非法被占的话,考虑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法律虽然不保护坟地,但有人污辱尸体和坟墓,仍然是违法行为,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立案查处。

4.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二、征地补偿不认同怎么办

对征地补偿方案不认同的,如果处于公告阶段,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如果是在实施过程中对征地补偿方案有异议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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