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法律怎么样规定
关于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法律对此是没有明确规定的。但是,如果行为人违反治安管理,有较严重后果的,或者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或者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或者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一般会从重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的;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四)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行政处罚逾期不履行怎么样处理
对于行政处罚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对当事人加处滞纳金,也可以由具有强制执行权的单位进行强制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一条
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第七十二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环境行政处罚怎么样申请行政复议
对环境行政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当事人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享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第十二条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二章 处罚的种类和适用 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
行贿罪情节严重要怎么进行处罚,法律如何规定
252人看过
-
行政处罚情节严重决定依据是什么?
493人看过
-
什么是环境行政处罚情节严重
131人看过
-
行政处罚中如何界定情节严重行为
366人看过
-
刑法行贿罪情节严重会进行怎样处罚
226人看过
-
如何判断行政处罚的情节严重性
299人看过
-
行政处罚情节较严重决定行政处罚行为有哪些江苏在线咨询 2023-03-11法律法规对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认定究竟是怎样的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实践中,对于违法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都应在法定范围内从重给予行政处罚: 1.违法行为造成较严重后果的; 2.妨碍、逃避或者抗拒执法人员检查的; 3.胁迫、诱骗或者教唆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 4.其他依法应当从重给予行政处罚的。
-
反不正当竞争法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话怎么样处罚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07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行政处罚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
行政行政程序规定从重处罚情节的情节有哪些?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17《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将“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作为一项重要原则。严格地讲,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不是一项程序法上的原则。它来自《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是《行政处罚法》的一项重要原则。《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秉承《行政处罚法》的立法原则和精神,行政处罚程
-
刑事处罚严重情节认定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1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设十项对“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作了明确规定,大致涉及如下五个方面: 一是信息类型和数量。基于不同类型公民个人信息的重要程度,《解释》分别设置了“五十条以上”“五百条以上”“五千条以上”的入罪标准,以体现罪责刑相适应。 二是违法所得数额。出售或者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往往是为了牟利,基
-
法律规定行政处罚有哪些情节从轻处罚山东在线咨询 2023-04-26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