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与个人之间存在雇佣关系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09:43:10 487 人看过

一、个人与个人之间存在雇佣关系吗

1、个人和个人之间可以存在雇佣关系;

2、个人与个人签订雇佣合同,雇员为雇主完成工作,雇主支付报酬,雇佣关系变成立。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的定义和身份关系协议的法律适用】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二、雇佣关系怎么确定

(一)雇佣关系是雇佣法律关系的简称,是以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私有为基础而形成的一种劳动关系,是指受雇人利用雇佣人提供的条件,在雇佣人的指导、监督下,以自身的技能为雇佣人提供劳动,并由雇佣人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关系。雇佣人称为雇主,受雇人称为雇员。判断雇佣关系是否存在,应从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二方面考虑:

1、从形式要件上看双方有无订立雇佣合同或口头雇佣协议;

2、从实质要件上,首先要看双方的权力义务是否为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报酬。其次要看雇员是否受雇主控制、指挥和监督,即是否存在隶属关系。雇员受雇主控制是雇佣关系存在的基础。在雇佣法律关系中,雇员仅是雇主雇佣来完成某项工作的人,雇员在工作时应听命于雇主,服从雇主的监督指导。

(二)看雇员是否为雇主或其委托的人所选任。只要具备上述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即可认定为雇佣关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7日 17: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报酬相关文章
  • 个人所得税退税与个人征信之间是否存在联系?
    个人所得税退税是不会影响个人征信的,个人所得税是每个公民依法纳税的义务。由于国家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费收入、稿酬收入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合并作为居民综合收入,附加一些专项扣除的,以此为基础全年综合计算个人所得税。导致在现有的个人所得税缴纳模式下,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其实是变高的,对于部分人群来说,缴纳了过多的个税,由此通过退税来完善现有税务政策。个人所得税退税退多少?个人所得税能退多少这个是没有具体的规定;需要按当事人实际的收入与多缴的税费来进行计算;计算公式如下: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
    2023-06-30
    171人看过
  • 雇佣关系与非雇佣关系是什么关系
    一、首先对于“雇用”一词,在劳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中都没有明确其含义,仅仅是一个通俗的说法,不同的人群对此都有不同的理解。在外资企业,“雇用”一词用得十分的广泛,凡是支付金钱的都叫做“雇”,比如:雇员、雇主、雇工、雇聘律师、雇散工等等。在这个含义上的“雇”包含了劳动关系和委托关系或其他合同关系在内!在国外,特别港澳台地区,“雇”就专门指聘请劳动即劳动关系。这在立法上就可以看出来,比如香港的《雇用条例》、《雇员赔偿条例》等等。但在国内,由于原来的劳动关系属于固定工,与临时聘员(即所谓的“雇”有所区别,即使后来固定工变成了合同工,但是传统观念上的与“雇佣”的区别仍然保存了下来,所以大家都经常的把“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区分出来。由于我国的劳动法和其他的相关法律都没有对“雇佣”一词作定义或解释,所以其实如此讨论什么是劳动关系什么是雇佣关系并没有什么法律上的意义。因此,在这篇分析中,我将尽量得避免
    2023-03-02
    172人看过
  • 个人雇佣关系是否劳动争议
    一、个人雇佣关系是否劳动争议不是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雇佣关系并不是劳动关系,所以雇员在雇佣活动中受伤的,不适用劳动法的规定,不能申请劳动仲裁的。二、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
    2023-06-17
    394人看过
  •  明确雇主责任与雇佣行为之间的关系
    在确定雇主责任中的雇佣行为时,需要考虑行为人所享有的职权、时空标准、名义标准和目的标准。行为人所享有的职权是判断行为性质的重要标准。时空标准要考虑是否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名义标准是要看该行为的实施是否以“工作”或“职务”名义实施,遭受损害的第三人是否有理由相信工作人员的行为是职务行为。目的标准是判断雇员所实施行为的目的是否是为了雇主的利益或者为了便于履行职务。在确定雇主责任中的雇佣行为时,需要考虑行为人所享有的职权。这是判断行为性质的重要标准。第二,时空标准。这—标准要考虑是否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第三,名义标准。名义标准是要看该行为的实施是否以“工作”或“职务”名义实施,遭受损害的第三人是否有理由相信工作人员的行为是职务行为。第四,目的标准。目的标准是判断雇员所实施行为的目的是否是为了雇主的利益或者为了便于履行职务。 雇 佣 行 为 界 定 : 核 心 维 度 是 职 权
    2023-09-07
    477人看过
  • 个人与他人劳动关系是否存在
    个人与个人不会构成劳动关系,能够构成劳动关系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而个人之间只能构成劳务关系或者其他的关系。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协商一致的,可以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一、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要怎样补偿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补偿标准如下: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等。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同时,也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
    2023-04-11
    252人看过
  • 包工头与工人是雇佣关系吗
    包工头与工人的关系具体要看包工头的性质。1、如果包工头有注册成为一个建筑公司,就是一个法人的形式,那么两者的关系就是劳动关系,出现劳动纠纷适用的法律法规是劳动法。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向劳动者给付劳动报酬,而由劳动者提供职业性的劳动所形成的法律关系。2、如果这个包工头只是一个自然人(不具备法人的条件),那么两者的关系就是雇佣关系,不是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适用于民法的调整范围,故雇佣关系一旦出现纠纷,就只能通过调解或上法院进行民事诉讼。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雇佣关系是雇主和受雇人达成契约的基础上成立的,雇佣合同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的。一、雇佣关系的法律规定有是哪些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
    2023-02-09
    270人看过
  • 雇佣关系是否可以不止一个人
    1、雇佣关系可以是多人的吗?我国法律对劳动关系中的人数没有限制,雇佣一人或者多人,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授权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动活动,就可以形成劳动关系。第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造成伤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伤害的,他应与雇主承担连带责任。用人单位负有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劳动者要求赔偿。前款所称从事劳动活动,是指在用人单位授权或者指示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动活动。员工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表现为履行职责或者与履行职责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就业活动”。其次,明确拒绝帮助他人,再加上谁对伤害负有责任
    2023-05-31
    391人看过
  • 个人与个人怎么签订雇佣合同
    雇佣协议书首先要写明雇主与雇员您双方的基本信息,接着就是写明这个协议书的的有效期以及到期续订等约定。然后就是在协议书写明您的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工作待遇等(要具体一点)。之后就是一定要写明违约责任的承担、由谁承担等。最后由双方签字确认就可以了。一、雇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1、主体资格的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及个体经济组织。在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从而实现劳动的社会化,而且劳动者已经成为该经济组织中的一员,他与用人单位具有身份上的从属性和依附性,这也是其与雇佣合同最大区别之所在。在雇佣合同中,其主体并不具有上述的限制,雇佣合同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相互独立,不具有身份上的隶属性和依附性。2、国家干预的力度不同劳动合同的建立虽然也体现了当事人的合意性,但它更强调国家意志的主体地位。为了规范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
    2023-03-25
    246人看过
  • 合同是否适用于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
    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并不存在的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如果公司是正在成立中或者是注销前签的合同就有效,但是公司都不存在的情况,合同自然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公司需依法成立后,才符合《民法典》关于民事主体资格的要求,具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在公司设立之前,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须由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在公司成立之后,如公司对该类合同予以确认,或有证据证明公司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相对人也可要求公司承担责任。合同管理关系公司运营管理各个环节,建议公司管理者务必加强合同管理,包括合同起草、当事人
    2023-08-13
    259人看过
  • 如果个人雇佣个人违法吗
    不违法,但合法也分两种情况:1、如果是经工商部门批准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也就是劳动合同法里所说的个体经济组织,那么签订劳动合同合法,受法律保护。2、如果虽以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但没有招用雇工,如同人们通常所称的“夫妻店”等,这样的个体户没有雇工,全靠自己家里人提供劳动,相互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一、我国关于劳动法的一些说明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
    2023-03-17
    252人看过
  • 个人雇佣不存在劳动关系如何判决损害赔偿承担主体
    个人雇佣关系中,如何判决损害赔偿承担主体的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例如因工受伤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劳务关系中的侵权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一、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二、个人雇佣关系中侵权责任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原
    2023-02-12
    293人看过
  • 个人雇佣关系不给工资怎么处理
    个人雇佣关系不给工资的处理方法:个人雇佣关系建立后,用人单位未按约定向被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的,用人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劳动报酬。雇佣关系的主体是平等的,没有隶属关系。雇佣关系主体之间发生劳动争议的,适用民事争议处理程序,当事人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或者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不是诉讼的程序。一、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差异1、合同主体的不同,劳务关系中的双方当事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一方是单位一方是个人,但是劳动关系的处于雇佣关系的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比如公司、企业、单位或者个体经营者而另一方则是劳动者个人;2、双方当事人关系的不同,处于劳务关系的双方当事人是一种平等的法律关系。劳务方只需要按照口头或合同上的约定提供该有的服务,用工单位也只需要按照合同上的约定在相应的时间向劳务方提供相应的报酬,劳务方与用工单
    2023-06-25
    91人看过
  • 施工现场是否存在雇佣关系
    1、工地是雇佣关系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农民工受雇于用人单位从事工程建设的,形成劳动关系;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形成劳动关系。第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造成伤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伤害的,他应与雇主承担连带责任。用人单位负有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劳动者要求赔偿。前款所称从事劳动活动,是指在用人单位授权或者指示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动活动。员工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表现为履行职责或者与履行职责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就业活动”。最简单的办法就是通过电话向当地劳动执法监察队投诉。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责令其补缴拖欠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2023-05-31
    112人看过
  • 个体户雇员存不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该规定表明,各类企业的劳动关系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关系都归《劳动法》调整。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为“劳动法第二条中的“个体经济组织”是指一般雇工在七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因此,经过合法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是合法的用工主体。个体工商户是合法的用人单位,招收的员工也是按照其安排从事工作,接收其管理,受其规章制度约束,按劳取酬,符合劳动部规定的劳动关系成立条件,因此属于劳动关系。一、如何确认劳动关系?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部发(2005)12号)文件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同时具备以下三种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
    2023-03-16
    331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根据与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付出体力或脑力劳动并获得其劳动所得的对价,体现的是劳动者创造的社会价值。 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报酬包括三部分: (1)货币工资,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 更多>

    #劳动报酬
    相关咨询
    • 个体工商户雇佣他人劳动者与被雇佣者之间是否与被雇佣者之间存在劳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15
      个体工商户雇佣他人劳动,是否与被雇佣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呢? 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和用工单位之间存在高度的隶属关系。在雇佣关系中尽管劳动者在一定程度上也要接受用工方的监督、管理和支配,劳动者与雇主之间也存在一定的隶属性,但是这种隶属性远远达不到劳动关系主体之间的隶属程度,劳动关系的隶属性程度要高于雇佣关系。二是劳动者系提供其职业上之劳动力。在实践中,尤其是在个体工商户成为用工单位的情况下,要判断当事人
    • 是否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13
      是否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由于任职或受雇取得的,也就是个人在某处任职,完成某一岗位职责,取得的收入就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独立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该个人并不在其中任职,只是提供专业服务或是临时性的劳务。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 个人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是否是一致的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7-11
      1.个人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是不完全一致的,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佣人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从事雇主授权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劳务关系,而雇佣人接受受雇佣人提供的劳务,并且给付约定的报酬。雇主与受雇佣人之间是存在支配和服从的关系。 2.劳务关系是指一方提供劳动力,另一方支配劳动力,双方存在对劳动力的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而不是对劳动者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3.当事人双方的关系是劳务关系,还是雇佣关系,其责任
    • 个人雇佣属于劳务关系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11
      个人雇佣属于劳务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由此可见,个人雇佣不属于劳动关系,而属于劳务关系。 【相关延伸】 问:雇佣受伤能否主张工伤赔偿? 答:不能。雇佣受伤可以向雇主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适用于劳动关系。
    • 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在界定上存在哪些不同点, 如何区分雇佣关系与承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5
      1、人身依附关系不同。雇佣关系的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雇主可以随时干预雇员的工作;承揽关系的定作人与承揽人之间是合同关系,双方地位平等,不存在人身依附关系,定作人无权干预定作人的工作。 2、工作的性质不同。雇佣关系中,雇员工作的目的只是单纯提供劳务;承揽关系中,承揽方提供劳务仅仅是完成工作的手段,工作的目的是提供工作成果。 3、是否须独立完成工作不同。雇佣关系中,雇员不能将应负的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