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建筑劳务合同纠纷管辖归哪一级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8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9条规定:“当事人双方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同一仲裁裁决,均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先起诉的一方当事人为原告,但对双方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一并作出裁决。当事人双方就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后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给先受理的人民法院。”
二、建筑劳务合同诉讼中,造价司法鉴定(司法审价)的范围
工程结算争议诉讼到法院,往往涉及到造价司法鉴定及司法审价。最高院《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将司法鉴定界定为:在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者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
造价司法鉴定形成的鉴定意见或结论,一般成为法官采纳的证据,所以鉴定与判决密切相关,那么,进入诉讼后是否一律全部涉案工程拿去搞造价鉴定,这也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确定。基本原则是对“争议事实”进行鉴定,即对应付工程价款数额存在争议的案件事实进行鉴定。若合同约定的不是固定总价,又对全部工程的计价、签证、核定工程量等均有争议,则应对全部工程进行司法审价,若只对工程某项或某些签证、索赔等有争议,则是对这一部分进行司法审价。若结算纠纷同时还存在工程质量问题,或者一些隐蔽工程已完工而存在质量缺陷,这种涉及质量缺陷的工程往往已不具备鉴定的条件,法官应当查清事实,如认定存在质量缺陷,则可以通过减少该部分工程款或者由施工方承担合理的修复费用的方式处理,不宜再委托鉴定。
实践中,要注意几个问题:
1、合同约定了固定价格。其中又分为固定总价和固定单价,若明确约定了固定总价,则不予进行造价司法鉴定;若只约定了固定单价,而工程量约定据实结算,则应进行审价。
2、约定了固定总价,但是施工中出现的变更、签证、索赔,这些涉及的价款没有确定,也应进行审价。
3、若只对部分工程结算有争议,其他无争议,则只应对争议工程进行审价。
4、合同解除或无效,已完工程质量合格的,也可按照合同约定审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筑合同纠纷纳入法院专属管辖
215人看过
-
名誉权纠纷哪一级法院管辖
78人看过
-
哪个法院才能确定劳务合同纠纷管辖
181人看过
-
最新涉外建筑合同纠纷管辖
65人看过
-
物业服务纠纷管辖权归哪个法院
333人看过
-
劳动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劳动合同纠纷处理有哪些
340人看过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
建筑工程劳务纠纷管辖地属于哪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0-27《最高人民法院《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款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住房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住房买卖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确定管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根据房地产纠纷确定管辖。《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房地产纠纷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该规定明确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专用管辖,以房地产所在地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
中级建筑劳务分包合同纠纷?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06建筑劳务分包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 (1)协商和解。协商解决是争议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依法谈判、磋商,在双方达成共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 (2)请求调解。即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经过中立的第三方的努力,促进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3)根据争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仲裁是指仲裁机构对纠纷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当事人请求解决的纠纷,依法审理、调解、裁决等居中公判的准司法行为。 (4)向
-
法院如何管辖建筑施工纠纷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14合同纠纷一般由合同约定的履行管辖,但合同没有约定时,由发包人接受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据《》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第八十八条其中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纠纷怎么解决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13当事人因合同的履行过程之中发生合同纠纷,往往给一方当事人带来巨大的损失。所以,发生合同纠纷第一时间选择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是采用过激手段或默默承受损失。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有什么解释呢?对我国民诉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所称“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应理解为专指因不动产提起的物权诉讼,包括不动产登记纠纷、所有权纠纷、用益物权纠纷、担保物权纠纷、占有保护纠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是只能由房
-
建筑合同纠纷是按级别管辖还是按合同履行地管辖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9按照合同履行地、被告所在地都有管辖权。如果建筑合同约定了诉讼管辖法院的,按照约定来,另外因为案件涉及的标的巨大,根据立案标准,也有可能直接有中级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