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诉讼中如何确定被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09:31:34 85 人看过

(一)直接向法院起诉和经过行政复议以后向法院起诉被告的确定。

⑴直接起诉的行政讼讼案件的被告的确定。直接起诉的行政讼讼案件的被告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⑵经行政复议的行政诉讼案件被告的确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二)共同行政行为中被告的确定。

当两个以上的行政主体作出同一个具体行政行为时,它们是共同被告。

(三)行政授权关系中被告的确定。

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

(四)行政委托关系中被告的确定。

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五)行政机关被撤销后被告的确定。

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一、什么是行政复议中的被申请人

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必须是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指申请行政复议并要求变更或者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认为的,作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根据不同情形,行政复议被申请人也有所不同:

1、申请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直接申请复议的,该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2、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名义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申请人;

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引起行政复议,该组织是被申请人;

4、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引起行政复议,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5、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决定的行政机关被撤销,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二、行政诉讼不作为被告如何确定

不作为有两种划分:在表现形式上可以分为依职权行为的不作为和依申请行为的不作为;在内容上可以分为拖延履行和拒绝履行。1、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2、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3、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4、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7: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拒绝履行相关文章
  • 对如何确定行政诉讼被告的一点思考
    我国《行政诉讼法》和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的确定被告的准则是,行政机关所属个人、内设机构、派出机构、其他组织或者其委托的个人、内设机构、派出机构、其他组织,以自己的名义实施了行政行为,只要没有法律、法规、规章没有授权,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都应该以该行政机关作为被告。对此,《行政诉讼法》第25条规定得非常简单公民、行政诉讼,具体行政行为是以谁的名义作出的,不论是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临时组建的机构,或者是委托的组织,就应该以谁为被告。当然这并不是说,确定谁有资格成为诉讼主体,就等于认可了其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诉讼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应该是两回事。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该机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就应该以超越职权予以撤销。而且,既然该机构能够作出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然也就有能力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至于,人民法院最终判决该机构必须承担法律责任的,法律责
    2023-06-06
    210人看过
  • 该如何确定原告的行政诉讼诉讼范围?
    行政诉讼原告资格是指行政诉讼的身份条件,本质上是指起诉人与行政主体的行为或者不作为或者争议的行政法律关系的利害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规定: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若干解释》)规定: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根据上述规定,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核心要素可以概括为三个:一是认为;二是法律利益;第三,合法权益,司法实践中的差异主要体现在法律利益上。法律利益关系是指起诉人与被诉人之间存在直接利益关系,是基于具体的法律关系。可见,利益关系的前提是具体的法律关系。行政诉讼代理人的范围行政诉讼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由法院指定,或受当事人委托,以当事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为当事人进行行政诉讼活动,但其诉讼
    2023-08-05
    71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被告如何准备材料
    被告应在法定期间内提供与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相关的所有证据。一般而言,被告若要证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应从以下五个方面来提供证据:1.有关主体的证据材料,如果原告对行政主体的职权存在争议的,应该提出有关其职权依据的证据。2.有关行政程序的证据材料。3.有关被诉行政行为认定所认定事实的证据材料。4.自由裁量合理性的证据材料。5.有关被诉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一、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应如何分担1.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2.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原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3.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二、向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书怎么写?(1)行政复议申请书的首部应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
    2023-06-28
    424人看过
  •  被告在行政诉讼中要求赔偿,该如何操作?
    根据《国家赔偿法》相关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时,应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同时,赔偿请求人可以根据不同的损害提出几项赔偿要求,并提供相关法律文书和证明材料。若赔偿义务机关逾期未作出决定,赔偿请求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赔偿请求人可以口头或书面申请,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书。若申请材料不全,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场或五日内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时,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人可以根据不同的损害同时提出几项赔偿要求。此外,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申请,除符合《国家赔偿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提供以下相关法律文书和证明材料:1。依法确认有《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法律文书,包括人民法院一审宣告无罪、具有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书、人民法院二审宣告无罪的刑事判决书、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宣告无罪的刑事判决书、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或者公安机关出具
    2023-12-27
    226人看过
  • 船舶优先权诉讼中被告如何确定
    在“船舶优先权诉讼”中,原告在起诉时,应以谁为被告,是船舶所有人,还是担保债权的责任人(如光船承租人或船舶经营人)?抑或是把二者列为共同被告?受英美对物诉讼和法学界对船舶优先权性质不同认识的影响,各海事法院或法官的认识并不一致,做法上也不相同。我国法院在海商法颁布以前处理的有关优先权案件,一般不考虑债务人是谁,只要债权人的债权属于船舶优先权,一般以船舶所有人为被告。海商法颁布后,仍有人认为,只要起诉债权属于海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债权,就可以扣押、拍卖船舶,并以船舶所有认为被告,进行诉讼。笔者认为,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在“船舶优先权诉讼”中,应当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确定被告。如果船舶的所有人就是责任人,该船舶所有人当然是该案唯一的被告;如果责任人不是船舶的所有人,而是光船承租人或船舶经营人,则应当把船舶所有人和该债权的义务人列为共同被告;如果该债权的责任人是以前的所有人,而不是现在的所有人
    2023-06-12
    497人看过
  • 被告在民事诉讼中的身份如何确认?
    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是指对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能够成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有哪些?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范围包括:1、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人;2、直接受害人死亡的,近亲属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3、不论被害人是否死亡,为被害人支付医疗费、丧葬费等费用的单位和个人,不能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4、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他们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诉讼。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范围包括:1、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刑事被告人同时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就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
    2023-07-08
    310人看过
  • 如何在诉讼中追加被告
    法律综合知识
    根据我们国家的具体法律规定而言,在民事诉讼中,追加被告的期限,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在审判实践中一般在一审程序的法庭辩论终结前进行。但是对于被告被追加的对象,必须是必要共同诉讼的当事人,否则法院可能会告知另诉。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发回重审的裁定书不列应当追加的当事人。行政诉讼中如何以职权追加被告?在行政诉讼案件中,人民法院在征得原告的同意后,可以依职权追加或者变更被告。根据该条的规定,对原告起诉中漏列的被告,人民法院在征得原告同意后,就可以行使其职权来追加为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法院不得追加为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第七十三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
    2023-06-30
    385人看过
  • 继承诉讼被告如何确定
    一、继承诉讼被告如何确定继承诉讼开始后,如继承人、受遗赠人中有既不愿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应追加为共同原告。所以,如果起诉时原告只起诉了部分继承人作被告,法院应当追加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申请追加原告。二、继承案件诉讼费标准标的金额1万以下的,诉讼费用50元;标的金额1万以上1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5%减去200元计算;标的金额10万以上2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加上300元计算;标的金额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1.5%加上1300元计算;标的金额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1%加上3800元计算;标的金额100万以上2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0.9%加上4800元计算;标的金额2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8%加上6800元计算;标的金额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7%
    2023-05-06
    187人看过
  • 在行政诉讼中谁是原告?谁是被告?
    在行政诉讼中原告是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公民已经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是被告。如果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经过上级行政机关复议后仍然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如果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机关被
    2023-06-06
    413人看过
  • 如何确定行政赔偿被告
    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决定改变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一、行政复议机关与行政复议申请人的区别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行政复议申请书中的被申请人是指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二、不服征地决定该怎么办1、行政复议程序前置对征地行为不服,复议前置是程序的需要,这是征地行为与其他行政行为救济渠道不同的地方。《行政复议法》第6条规定:公
    2023-06-20
    460人看过
  • 怎样确认行政诉讼被告
    行政诉讼被告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一、行政诉讼应当怎样确定被告?1、没有经过复议的,原行政机关是被告;2、经复议的案件,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原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3、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4、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的,可以选择原行政机关或复议机关为任意被告;5、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为共同被告。二、行政诉讼被告应如何确定行政诉讼中的被告是这样确定的:没有申请复议的,原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原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的,可以选择原行政机关或复议机关为任意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
    2023-02-20
    202人看过
  •  如何在行政诉讼中使原告合法地参与诉讼?
    在中国的行政诉讼中,有三种人可以作为原告,包括行政行为的相对人、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果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代为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时也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的原告。在我国的行政诉讼中,有资格作为原告的主体包括三类人: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果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代为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时也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的原告。行政诉讼原告资格行政诉讼原告资格是行政诉讼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涉及到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和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原告是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行政诉讼中,原告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其权益受到了具体行政行为的侵犯,并且该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或者行政规章的规定。如果原告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或者其提供的证据不符合法律规定,那
    2023-10-23
    304人看过
  •  确定行政诉讼被告:方法与原则
    该段内容讨论了行政复议案件中被告的身份问题。根据具体行政行为被确认1或2的情况,被告的身份会有所不同。如果被告的确认1且复议机关维持了原具体行政行为,那么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将成为被告。而如果被告的确认2且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那么复议机关将成为被告,包括复议机关所做的变化。1.如果行政复议案件中被告的确认1,且复议机关维持了原具体行政行为,那么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将成为被告。2.如果行政复议案件中被告的确认2,且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那么复议机关将成为被告。包括这里所说的变化。 行政复议案件被告变化认定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案件在被告方面存在变化认定。具体来说,如果行政复议决定书中的被告发生变化,则需要重新认定被告。根据该法的规定,被告可以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政机关。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如果被告发生变化,需要及时进行被告
    2023-08-27
    279人看过
  • 被告人是否能够在行政诉讼中上诉
    行政诉讼中被告能否具有上诉权要按情况而定,情况如下: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具有法律效力。行政相对人和行政机关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上诉,维护其合法权益。因此,行政诉讼的主体有上诉权。行政诉讼中的期限所谓期限是指,由法律规定的完成一定的诉讼活动的期间范围。这里为您介绍一下行政诉讼中有关期限的规定。提起诉讼的期限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起诉期限的,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规定:起诉
    2023-07-08
    13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拒绝履行是指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拒绝履行构成的条件: 1、须有合法有效的债务存在这是拒绝履行的前提条件; 2、须履行仍为可能... 更多>

    #拒绝履行
    相关咨询
    • 在行政诉讼中,如何确定行政诉讼被告的身份,行政机关如何确定被告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28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
    • 如何确定行政诉讼的被告及原告? ? ? ?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0-29
      一、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有关规定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000年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扩大了原告的资格。第十二条规定: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
    • 被告如何代理行政诉讼,被告代理行政诉讼中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29
      接到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后,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做好下列工作:1、确定出庭应诉人。行政机关作为被告,可以由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也可以指定机关工作人员作为委托代理人出庭应诉,也可以聘请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出庭应诉。2、答辩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一般而言,从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被告应在15日内提交答辩状。如果被告到期不提出答辩,不会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3、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并按人民法院要求提供相关材
    • 行政诉讼中被告如何取证,行政诉讼中的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如何举证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28
      行政诉讼中的被告通常是行政机关,作为公权力主体,行政机关和原告处于不平等地位,如果允许被告自行取证,很容易造成毁灭证据等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出现。这种规定是保护私权利主体的利益。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根据这一规定,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自行收集证据。民事诉讼法还规定,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因此,民事诉讼中的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是可以收集证
    • 如何确定行政诉讼被告,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17
      确定行政诉讼被告的办法:如果当事人是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则被告是作出该行为的行政机关;如果当事人先申请复议再起诉的,且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则复议机关与原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如果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则复议机关是被告。